商品房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8:44:55 382 人看过

秦*敏律师答复:我国《建筑法》、《民法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皆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这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而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可以上房,是以开发商在建设工程取得消防、环保、规划等专项验收合格后,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为标准。只有完成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开发商才可以通知业主办理上房手续。而依你所述,开发商应该是没有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没有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是不具备通知上房条件的。如果开发商提供不出上述商品住宅经竣工验收合格可以上房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你完全可以拒绝办理上房手续,并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选择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要求退房等方式维护你自己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5: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房屋出租未经竣工验收是否有效
    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在一般情形下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一、城市规划法对于违建的认定是什么城市规划法对于违建的认定:违章建筑是指没有经城乡规划部门审批,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兴建的建筑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
    2023-06-22
    99人看过
  • 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
    2023-03-31
    496人看过
  • 房主未收取定金,就有权拒绝卖房吗
    定金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必须实际交付定金合同才生效,在您尚未支付定金的情况下,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故房主不受定金合同的约束,所以房主有权不出售房屋。一、违约定金不退怎么追回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
    2023-03-08
    73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中,买主拒绝收房如何维权?
    1、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2、开放商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5、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商品房买卖双倍赔偿?商品房买卖违约以下时候双倍赔偿: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
    2023-07-03
    44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买主拒绝收房房主该怎么办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2、开放商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5、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上述情况购房者不仅可以拒绝收房而且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欺诈该怎样处罚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
    2023-07-24
    271人看过
  • 商品房竣工验收的标准及依据
    面积一般来讲,商品房在出售时是按套或单元出售,并以建筑面积而不是使用面积来计算总售价,而这建筑面积是销售面积,指的是购房者所购买的那处房子的套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而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与公用建筑面积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即:公用建筑面积=全套建筑面积-全套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阳台建筑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共用墙水平投影面积1/2+非共用墙水平投影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筑面积而:公用
    2023-03-21
    227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主有哪些权利可以拒绝收房?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2.开放商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5.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上述情况购房者不仅可以拒绝收房而且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哪些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7)不
    2023-07-22
    355人看过
  • 未竣工验收已入住视为已验收合格是否合法
    在工程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入住不能视为工程验收合格,若权益受到侵害,可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
    2023-06-15
    224人看过
  • 南京商品房竣工验收条款的缺陷
    《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第九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已经明显不能与当前的现实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协调。《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范本是在1999年起草制定的,当时,建设工程由国家质检站统一验收,所以合同约定甲方取得有关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方可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是没有歧义的。但是在2000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后,商品房的竣工验收制度改成由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自行综合验收制度,验收完后还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许多购房人对开发商组织的综合竣工验收是不放心的,购房人往往要求开发商竣工验收备案成功后方可交付房屋。但是依据现有条款,购房人的意志就难以得到实现,开发商往往在综合验收后就将房屋交付使用了。建设部2000年9月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就消除了《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的这种缺陷。建设部示范文本提供了以下五种情况作为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的
    2023-06-10
    292人看过
  • 商品房验收和商品房综合验收商品房交付条件
    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也是房屋毁损、灭失风险由开发商转移到买方的标志。因此,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必须对交付条件和交付期限作出详细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8条对交付条件有五种选择:1。商品房已通过验收。商品房已通过综合验收。商品房分期通过综合验收。商品房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的。一般来说,第五种选择可以约定为“取得商品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在这里,我想谈谈我对这些交货条件的理解。1、商品房已通过验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验收不合格或者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可见,未经验收的商品房依法不得交付使用。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
    2023-05-08
    408人看过
  • 业主拒绝收房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如下:1、房屋未通过竣工验收;2、交付时无《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4、建设单位未通知买受人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和空间尺寸;5、交货时间延迟,符合买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6、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符合约定的合同终止标准。在上述情况下,前三种情况是卖方不能证明达到交付条件,后三种情况是卖方根本违约,这些事实不需要收到房子就可以证明。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一般情况下业主可以推迟收房。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要根据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来确定。一般情况,业主是可以推迟收房的,但推迟的收房也会有期间的限制,并且需要与开发商商量一致。若有正当理由,如房屋建筑有问题、建筑工程没有备案、建筑规划没有验收、消防水电没有验收等情形,可以推迟收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
    2023-07-02
    368人看过
  • 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房屋的,该给予什么样的处罚
    法律咨询:房屋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就使用的,该如何处罚?律师答复: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组织竣工验收的,擅自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为合格工程。相关法律知识:建设工程开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建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二)已取得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除的,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
    2023-05-07
    114人看过
  • 房屋没有竣工验收要收取物业费吗
    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无权收取物业费。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业费收费标准分为四级。一、小区物业费收费包含哪些内容 收费标准如何物业费构成要素有以下几点: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二
    2023-06-20
    390人看过
  • 业主质疑质量拒绝收房
    业主掏钱买房,开发商按时交房,这本是无可厚非的,可是业主在交纳了全额的购房款后,由于质疑房屋的设计、施工质量而拒绝收房,为此,开发商把业主给告上了法庭,提出这房我不卖了,行不行?要求法院解除购房合同。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开发商要求解除双方合同的请求。2005年10月,某开发商与业主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开发商于2006年9月前向业主交付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住宅小区的一套建筑面积192平方米、价值319万元的商品房。2006年8月23日,当开发商书面通知业主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时,业主并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并且拒绝接受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原因是:业主认为,自己的房屋卧室楼上是别人家的卫生间,这会严重影响自己的正常居住。对此,开发商与业主几经协商均没有解决。于是,开发商提出,这套房屋我们不卖了,你交纳了多少购房款,我们退还给你。但是,业主对这个提议并不
    2023-06-08
    388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并交房的情况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09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
    • 商品房交付与竣工验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
      你所说的交付,在法律上应当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即平时所说的办理完产权证。交钥匙实际上属于交付使用(只是转移房屋的实际占有,即进户),一般地,在制式房屋买卖合同中,都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房屋竣工且已竣工验收完毕等,如果未进户达到一定期限,则可以选择赔偿或者解除合同且赔偿。从你的叙述中,还看不出究竟是交钥匙还是办理完产权证,但是该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应该不能通过竣工验收,所以不
    • 开发商未按竣工验收报告交付房屋业主是否可以拒绝接受交房或退房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法律规定房子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交付适用。 现实中,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种普遍存在的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就想交房的现象如何解决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对于买房者来说,如果开发商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而交房,业主可以拒绝接受交房。我认为这样做,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而且经催告合理期限后可以解除合同。 但现实中,可能业主处于各种原因,在开发商没有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情况下,就办理了入住
    • 商品房没有竣工验收业主就搬进去是否违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
      1、不管是不是商品房没有进行竣工验收都是允许使用的;2、这种违规的主体是房地产开发商而非物业公司和业主;3、如果开发商强行要求或者利用传单、宣传册、等方式让业主搬迁入住的话,有欺诈的嫌疑
    • 商品房在未验收合格前应该收物业管理费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新购房未进行收房验收,物业费是不收的。物业费的收取时间不是竣工之日,而是正式交房之日,当开发商合法交房之日才是,如果你们的购房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发商没交房就要向其求偿违约金。至于说竣工验收之日算物业费是不对的,竣工只能说开发商工程合格,但是所有权还是在开发商手里,物业费还是开发商交的,当通过交房这个手续把房子的所有权从开发商转移到业主手里,这是业主才开始交物业费的。依据就是房子的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