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所建设标准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08:11:49 159 人看过

强制医疗,顾名思义即非自愿的强制治疗。广义的强制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对患者疾病的治疗,以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主要包括性病、吸毒、精神病、传染性公共疾病等。较为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采取的强制戒毒措施。

具体的建设标准措施:

建立强制医疗执行案件信息衔接机制。

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强制医疗执行机构信息平台,整合、获取执行信息,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即时沟通。同时,辅之以文书抄送制度,即法院、公安机关在向强制医疗执行机构送达强制医疗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抄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解决检察机关“执行信息获取难”的问题。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

一、是加强收治、管理活动检察。逐人逐案建立检察台账,掌握被强制医疗人的基本情况。在收治活动中,准确核查《强制医疗意见书》《强制医疗申请书》以及《强制医疗决定书》《执行通知书》是否齐全一致,查看对女性被强制医疗人的人身检查是否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在管理活动中,着重审查被强制医疗人的准假证明,一旦发现请假超过法定时间或者法定间隔期间的,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立即督促强制医疗执行机构将其带回。

二、是强化保护性医疗措施监督。保护性医疗措施是强制医疗执行机构针对在医疗和康复期间实施或者可能实施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行为的被强制医疗人采取的约束、隔离等。如果使用不当,容易背离强制医疗的目的。检察机关应该重点关注,督促医护人员严格遵循医学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密切观察被强制医疗人是否具备解除条件,防止以此惩罚被强制医疗人。

三、是对强制医疗交付执行、医疗、监管以及解除强制医疗等活动进行监督。可以采取赴现场进行实地检察、审查强制医疗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与被解除强制医疗人、强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查阅被强制医疗人名册、病历、诊断评估意见等方式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违法情形,则采取递进式检察方式制发检察文书予以纠正。

完善检察官约见谈话机制。

在强制医疗执行机构的适当位置建立检察官信箱,接收被强制医疗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其他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材料,及时与要求会见的人员见面并听取其情况反映,提供法律咨询。与被强制医疗人谈话,应当有医护人员在场,并把握两个时间点:一是刚入强制医疗执行机构时,注意观察其言行举止,着重检察是否“被”强制医疗;二是解除强制医疗时,重点了解其康复情况,是否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仔细询问其家庭情况,是否有能力继续在社会上进行康复治疗。

推动建立社会化救助体系。

强制医疗的解除是执行程序的出口,对于经诊断评估符合解除条件的被强制医疗人如何“送”出去,是需要解决的难题。实践中,在探索建立强制医疗执行案件检察救助办法的基础上,应推动建立社会化救助体系,对于已经解除的被强制医疗人以及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如果其家庭确有困难,应该发放医疗救助卡,在社会治疗、用医用药方面给予优惠,确保其康复治疗得以持续,避免因贫困而耽误治疗进而再度危害社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执行相关文章
  • 关于强制医疗所收费吗?
    刑事责任能力
    强制医疗所一般是不收费的,强制医疗费用应由国家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精神病人犯罪是怎么处理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2-04
    426人看过
  • 强制医疗可以复议的人有哪些
    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后,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行政复议程序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所遵循的步骤。它在性质上属于行政程序。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相比,具有简易、高效等特点。但是,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裁判制度,又具有准司法性,所以在程序上应尽量司法化,以保证复议活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申请与受理(一)申请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
    2023-04-21
    414人看过
  • 医院的医疗设备要强制检定吗
    依据我国医疗器材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行使的医疗器械是需要检验合格才能使用的,这种检验是属于强制的。《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使用质量;对使用期限长的大型医疗器械,应当逐台建立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维护、转让、实际使用时间等事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终止后5年。第五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抽查检验。抽查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抽查检验结论及时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
    2023-06-13
    98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申请强制医疗
    根据提起的主体不同,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提出的申请,二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2023-04-21
    11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强人所难?
    保监会今年要推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以加大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力度,缓解医患矛盾。保监会表示,此类保险体现社会责任,医院应与保险公司共同设计一些针对性较强、保障金额较充足的保险产品。据本报记者了解,医疗事故责任险是目前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处理医患纠纷的制度。医患纠纷出现以后,患者并不直接和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接触,而是由保险公司介入,处理相关赔付事宜。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了医疗责任保险试点,时至今日,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仍然比较低。据不完全统计,仅有3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覆盖率还不足10%。大医院更有动力早在2004年,根据《关于北京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北京市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据北京市卫生局有关人士介绍,医疗责任保险对不同规模医疗机构、不同岗位医务人员,收取的保险费用不同,赔偿额度也不一样。具体操作时,保险公司
    2023-06-08
    130人看过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
    2023-06-10
    305人看过
  •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有哪些
    工程建设标准按内容分为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三类。其中设计标准是指工程设计依据的技术文件;施工标准是指施工操作程序及其技术要求的标准,验收标准是指检验、接收竣工工程项目的标准;建设定额是指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矿山工程部分)的通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我部建标〔2001〕31号文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强制性条文》是现行工程建设国
    2023-08-01
    180人看过
  • 强制医疗案件范围和条件有哪些?
    (一)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二)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三)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综合上面所说的,强制医疗如果走诉讼的程序是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受理,一般只有确定当事人符合条件才能进行强制医疗,而且在法院作出决定之前,公安机关是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一、毒品犯罪杀人是否负刑事责任?吸毒上瘾的瘾君子因毒瘾发作杀人的,是需要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的,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对其按照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进行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二、刑事诉讼法精神病强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
    2023-06-23
    433人看过
  •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怎么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投诉。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②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述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
    2023-06-15
    164人看过
  • 汽车强制报废有哪些标准
    今年对于没有按要求报废的车辆增加了一条处罚项,那就是,如果车辆达到报废要求,但没及时登记注销的,车管所会将其车牌号、行驶证作废!(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2)皮卡强制15年必须报废,皮卡在美国也许是民用轿车,但是中国法规一律按照货车对待;(3)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6)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7)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一、公司车辆报废年限是多少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公交客
    2023-06-29
    393人看过
  • 工伤医疗补贴标准有哪些?
    1、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于用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至6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用于工伤治疗的一次性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023-02-16
    356人看过
  • 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是强制性的吗
    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国家把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环境、资源的保护等方面安全性的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标准中的内容必须是一丝不苟的执行,没有商榷的余地。医疗器械标准,是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职责组织制修订,依法定程序发布,在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中遵循的统一的技术要求。医疗器械标准按照其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对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为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对医疗器械产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为医疗器械推荐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行业标准。
    2023-06-13
    486人看过
  • 对强制医疗法律监督的建议
    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申请及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业务,不仅关乎强制医疗病人基本人权的保障,更关乎社会秩序的安定有序的发展,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好这项法律监督职责,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学习。新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颁布后,使得检察机关办案执法的操作更是有章可循,但关于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仅仅学好刑诉法和诉讼规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决定的监督,重点是在审查涉案精神病人是否真正患有精神病、是否达到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其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则是着重对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的医疗状况,医疗机构的诊断评估是否准确,解除意见是否正确的监督,这些都需要检察人员具备一定的精神卫生方面的基础知识,因此需要加强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二)加强配套设施的建设。新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强制医疗的执行机关
    2023-02-24
    384人看过
  • 解除强制医疗需要哪些材料
    由强制医疗机构提出建议,或者强制医疗者的亲属提出申请,法院经过评估,认为可以解除强制医疗的,就可以裁定解除强制医疗。解除强制医疗需同时满足:被强制医疗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与不需继续治疗两个条件。这一标准看似简单,但主观意图明显、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导致实施起来难度大、效率低。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和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即被强制医疗人无人身危险性是解除强制医疗的主要条件,而我国关于无人身危险性的规定是非常笼统的,如把握不准确,将极大可能造成被强制医疗人出院后再度制造危险或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利遭受侵害。法院对于该程序解除主要依赖强制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诊断评估报告以及精神病鉴定,然而,由于医疗机构性质的限制,其所出具的诊断报告通常仅包括病理、症状等,很难对被治疗人是否还具备人身危险性作出结论。此外,法院本身对精神疾病也缺乏专业性的认识,因此不论是诊断报告或是鉴定意见都无法给法院提供有利的决策支撑。在司
    2023-03-18
    18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执行
    相关咨询
    • 建设一个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标准是怎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0
      本建设标准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决策及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重要标准尺度。
    •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有哪些,强制医疗程序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2013年1月1日实行的新刑事诉讼法以专章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年12月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强制医疗程序的相关问题作了规定。主要有如下内容: 第一,强制医疗的对象只能是“武疯子”,不包括“文疯子”。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
    • 医疗纠纷向法院申请强制医疗程序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22
      1.审判组织: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诉讼参与人: ①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②被申请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3.法院经审理作出决定: (1)决定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对于被申请人/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①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
    • 医疗服务设施的建设费包括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4
      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根据各省区、市、物价部门的规定,住院床位费和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主要包括三类费用:一是属病房基本配置的日常生活用品如床、床垫、床头柜、椅、蚊帐、被套、床单、热水瓶、洗脸盆桶、等的费用。二是院内运输用品如担架、推车等的费用。三是水、电等费用。对这些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 有哪些规定被提请强制医疗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5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适用强制医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