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有哪些形式和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7-27 11:57:23 166 人看过

股权转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正通过,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新公司法根据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新要求,借鉴各国公司立法改革的最新成果,在资本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法人人格否认、股东权保护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则,同时也规范和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程序、效力等问题。对此,笔者就新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及限制略谈浅见。

一、股权转让概述

(一)股权及其分类

所谓“股权”亦即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对公司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股权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并非是单一的,各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权也是多种多样的,通常依不同的标准或从不同的角度,可对股权作以下分类:

1、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

共益权是指股东既为自己的利益又兼为公司的目的而行使的股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股东会的召集请求权、任免董事和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请求权、对董事或监事提起诉讼的权利等。

自益权与共益权是对股权的基本分类。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共益权主要是管理权,二者均为股权的内容。

2、根据股权的行使方式,股权可分为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可以由股东一人单独行使的权利。每一个股东都享有并可以依自己的意志行使单独股东权,而不受其他限制。少数股东权是指持有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行使少数股东权的股东既可是自己持股数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也可是其所持股份合并达到一定比例的数名股东。

3、根据股权的性质,股权可分为固有权与非固有权。

固有权又称法定股权或者不可剥夺股权,是指公司法赋予股东享有的,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非固有权又称非法定股权或者不可剥夺股权,是指非由公司法直接赋予的,可由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自益权多属于非固有权,而共益权多属于固有权。

4、根据股权享有的主体,股权可分为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

普通股东权是普通股东享有的股权;特别股东权是特别股东享有的股权。股份公司的股份可分为普通股与特别股,相应的,股权也可分为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的内容是不同的。优先股的股东有权按约定的股利率分取股利,但其不能参加股东会,无表决权。

(二)股权转让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多种形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

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三)股权转让的条件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质上是资合公司,这就决定了它必须维持公司资本,在股东不愿和无力拥有其股权时,不得抽回出资,而只能转让于他人,所以转让股权就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唯一选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又以股东间的信任为基础,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股东之间的依赖和股东的稳定对公司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使得股东的股权转让不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那么自由,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都作出了比较严格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限制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实质要件。又分为内部转让条件和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两种。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二是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三是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股权的转让,特别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2、形式要件

股权转让除满足上述实体条件外,一般还具有形式上的要件,所谓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既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形式缔结;也包括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或公正等法定手续,对于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

如前所述,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既要遵循资本的自由流动原则,又要保证股东间的依赖与稳定,因此,股东的股权转让必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转让也不例外地作了相应的规定和限制。

(一)限制的法理基础

1、人合因素

有限责任公司虽然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资本的联合,但因其股东人数有上限的规定,资本又具有封闭的特点,故股东之间具有人身信任因素,具有“人合”的色彩。我国的有限公司具有“人合”与“资合”的双重性质。这种双重性质,不仅反映在有限公司对外关系上,也反映在它的内部关系上。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突出表现在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时的限制态度。这种限制,其目的在于维护股东的紧密关系,避免公司因股东的变动而影响生产经营活动。

2、信用保证

由于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我国《公司法》规定是五十人以下。彼此之间一般比较了解,既重视公司资本的确定和充实,又能兼顾股东相互间信用关系的维持,关注股东本身的财产状况、商业信誉、经营能力等个人条件,由此势必强化股东对公司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公司对外具有较高的信用品级。

3、经营管理需要

有限公司股东设立公司时,相互之间看中的可能不是资金,出资问题在有些股东看来并不是第一位的,特别是在高薪技术公司中,双方或者多方合作可能是一种优势互补的结果,譬如,甲股东有充实的资金,乙股东拥有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丙股东则擅长公司运作和管理。这样的合作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效益的提高,任何一方退出,都可能使公司陷于窘境,也违背当初合作组建有限公司的初衷。因此,对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予以适当的限制是非常必要的。

(二)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

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精神,引起股权转让变动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3、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4、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5、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变动;对上述几种情形的股权转让,新公司法都规定了适用条件及其限制。笔者分述如下:

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

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虽然,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但是,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如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形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形式: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如何进行股权转让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
    2023-06-09
    82人看过
  • 股权转让方式和定价原则
    股权转让方式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2023-06-09
    72人看过
  • 关于股权转让方式的规定有哪些
    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属性,它具有价值并可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方式为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维护证券市场稳定,《转让办法》对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规模做出了相关规定。今后,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
    2023-08-02
    29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方式:股东权益变动新方式
    本文探讨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则需在法定证券交易场所或国务院规定的方式下进行转让。在转让时,股东需满足一定条件。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应在30日内购买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对外转让时,价格应保持一致。若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需协商购买比例;若协商不成,则按各自持股比例购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1.股东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相互转让。2、股东想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要满足几个条件:其一、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转让股权的事宜。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30日内答复并购买股权,若不同意转让,在30日内既不答复又不够买的视为其同意转让。其二、在对外转让股权时,内外转让的价格应该一致。若其他股东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公司内部股东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其三、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
    2023-10-01
    242人看过
  • 商标权转让有哪些转让形式是什么
    一、商标权转让有哪些转让形式商标权转让的形式包括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商标权在进行转让时要注意商标权期限;商标转让要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许可他人使用商标,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问题。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二、商标权转让要注意的问
    2023-03-17
    203人看过
  • 公司股权可以通过哪些形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一)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二)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一、公司转让股权股权需要多长时间时间一般在半年以内。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的股东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对于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
    2023-04-02
    438人看过
  • 股权、股权转让的概念、法律特征和形式
    管理者在企业投产前或合资经营期间转让其股份是一种普遍现象。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不完善,对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一些纠纷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因此,有必要探讨如何处理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一、股权和股权转让的概念、法律特征和形式。以代替“出资”、“注册比例”、“投资比例”、“投资权”等,但这些名词在内涵和外延上并不等同于股权概念的具体含义。对于公平的概念,各国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究其原因,主要是从理论上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与有限公司的股权有很大的区别。两个概念一旦混淆,必然会产生分歧;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立法意图存在客观差异。有的国家在立法上明确了股权的概念和性质,有的国家赋予外国投资者的权利范围也有宽有窄。因此,股权差异的表述并不一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是指投资方(股东)对合营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和分配投资收益的权利,以及承担企业亏损风险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的
    2023-05-31
    135人看过
  • 股份转让难易程度和股权证明形式
    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体现在哪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股份转让难易程度方面、股权证明形式、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等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
    2023-04-01
    379人看过
  • 转移债权的方式有哪些债权转让的两种方式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除依法继承和行政命令转移者外,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债权转移后,一切从属权利都随之转移;债务转移后则相反,一般情况下,从属权利并不随之转移。一、民法典债权债务约定有哪些要点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
    2023-03-22
    158人看过
  • 常见的股权转让形式有什么
    一、常见的股权转让形式有什么常见的股权转让形式有内部转让以及外部转让,有限公司的转让方式不同,应当进行的程序也不同。还可以分为部分转让以及全部转让、约定转让以及法定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一、股权转让违法了公司章程的。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
    2024-01-05
    46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规定了哪些方式?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企业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其中,公开征集只有一个受让方,但仍需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书面决议。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协议转让也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本编的规定。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企业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通过公开征集,只有一个受让方可以采取协议转让,但仍需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书面决议;2、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协议转让也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本编的规定。 股 权 转 让
    2023-09-12
    62人看过
  •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有哪些转让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转让方式包括整体出售、股权出售、上市交易和公司回购,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转让方式包括以下几种:一是整体出售,二是进行股权出售,三是通过上市交易,四是公司回购。且前述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且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私 募 股 权 投 资 公 司 转 让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什 么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转让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转让时,应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合法权益,确保其享有相应的投资收益和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2. 公平竞争:转让价格应依据公司价值和市场情况,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确保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3. 透明度:转让过程应保持透明,包括资产评估、估值、协议谈
    2023-09-06
    29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方式吸资、融资的方式
    从出让企业股权比例划分,中小企业的股权出让融资可以划分为出让企业全部股权、出让企业大部分股权和出让企业少部分股权。这三种融资方式的关键在于是否通过融资而使企业的控制权转移,企业的发展模式和经营管理是否得到加强,企业的技术优势是否得以保存。1、出让企业全部股权出让企业全部股权是指投资者购买中小企业的股权,公司股东全部变更,新股东接受公司资产,承担债务。企业的创业者(老股东)获得现金,出让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可以继续留在企业从事技术开发、生产管理、产品销售。2、出让企业大部分股权出让企业大部分股权是指投资者购买了中小企业大部分股权,创业者股东(老股东)获得大量现金,并将与新股东共同承担老企业的债权、债务,分享企业的收益。此时企业的总股本虽未产生变化,但股东结购和权利己发生重大变化。3、出让企业少部分股权出让企业少部分股权是指投资者购买企业少部分股权,创业者股东(老股东)获得少量现金,新老股东结
    2023-03-02
    323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一、著作权转让的法律形式有哪些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著作权的转让还得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在允许著作权转让的国家中,有的国家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法律形式为生效要件,有的国家则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在我国,转让著作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应当包括如下主要内容:(一)作品的名称;(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三)转让价金;(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与著作权人订立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未完成作品能否取得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完成的著作的完成
    2023-06-16
    1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哪些转让股权的基本方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6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股权转让形式有哪些,转让股权要满足哪些条件,转让股权要注意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
    • 转让股权股利支付方式的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2
      按照有关规定,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三种,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
    • 可通过哪些形式转让公司股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4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
    • 股权转让的方式形式具体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06
      股权转让的形式是,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后,应当向新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