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违规立案,查封他人财产,造成受害人损失的,受害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一、什么情况下公安立案,公安机关立案条件有哪些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
查封财物应如何处理?
323人看过
-
立案侦查阶段的违法现象如何处理?
89人看过
-
工商局违法查封店铺如何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162人看过
-
应该如何处理房屋查封
239人看过
-
消防部门查封后如何处理?
251人看过
-
超诉讼标的查封如何处理
324人看过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
立案侦查阶段的违法现象如何处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11立案侦查阶段的违法现象的处理是对工作人员进行一个停职调查,并且应当立即的放下手头的侦查工作。除此之外,情节严重的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还需要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罚,也就意味着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
-
如何报案查封房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30根据规定,在审判阶段,如果买方要求转让的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审判法官将不支持转让请求。虽然买卖双方的购买合同有效,但法院不支持转让,因为法律不能履行。根据法律规定,买方在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入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过错的,法院不得查封财产,已查封的,买方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提出执行异议,维护其权利。
-
法院违规不立案如何办?要如何处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41、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
刑事案件被查封个人账户如何处理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6逮捕后查看个人账户的处理: 1、查询个人存款账户,发现存款与案件有关,办理冻结存款手续; 2、如果发现与案件无关,不得办理冻结手续。
-
刑事案件查封房产如何处理?利用查封方式购买的房产,能否再次查封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091、查封分为两种,一种是硬查封,不允许当事人占用使用,另一种是软查封,也叫活查封,允许当事人在采取保值增值情况下合理使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二十条查封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或者车辆、船舶、航空器以及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可以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保值保管措施。 2、用犯罪所得购买的房产,依法应当查封,对于无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