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能否撤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9 12:58:56 286 人看过

一、股东投资能否撤资

股东确实有权撤回其投资款。这个过程主要包括两种方式:

股权转让和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1.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撤资方式,股东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这通常需要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并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转让股权还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进行备案。

这些步骤确保了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2.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是另一种撤资方式。

这涉及召开股东大会并获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

这些程序确保了公司的其他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考虑和保护。

二、合法撤资途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两种合法的撤资方式。

1.股权转让,这要求股东在对外转让股份时获取其他股东的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

转让过程中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必要的手续,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

2.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注销股份。

这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相关决议。

这些规定保证了撤资的合法性,并维护了公司及其所有股东的稳定性和合法权益。

三、严禁抽逃出资

1.《公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2.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公司可以继续运营并履行其财务义务。

3.股东撤资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都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因此,股东在考虑撤资时,必须审慎行事,确保其行为不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东认缴出资后能否撤销?
    不可以撤销,抽逃出资是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一、抽逃出资罪的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公通字[2010]23号)第四条,抽逃出资罪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
    2023-04-04
    298人看过
  • 公司投资人未注资能否变更股东
    公司投资人未如实注资,如果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就构成出资违约,公司可以要求股东履行出资责任,但不能变更股东。只有股权转让时,才能要求变更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条【出资不足的补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
    2023-02-23
    243人看过
  • 能否将股权用于股东个人投资
    一、能否将股权用于股东个人投资股东可以用自己的股权投资,但是要具备以下条件: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投资需要注意的问题股权投资又称风险投资,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作为普通的个
    2023-08-14
    207人看过
  • 股东追加投资可否约定时间撤回
    一、股东追加投资可否约定时间撤回股东追加投资可否约定时间撤回需要区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人的撤回权作出规定,《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因此,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股东追加投资不可以约定时间撤回。但是公司法未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或投资者在公司没有成立时,可否撤回投资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从理论上讲,发起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前抽回出资,应当是可以的。因为《公司法》没有规定禁止出资者在公司登记成立前抽回出资,既然法律没有禁止,应该可以从事该行为。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性和人合性的特点。没有出资的人是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如果一个人仅有资金可出,而与其他出资人不存在信任关系,也是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共同出资人具有良好的信任合作关系,才有可能把公司办好。如果出资者在公司成立前,要求撤回出资,这说明他对要成立的公司
    2023-06-16
    449人看过
  • 股东不能继续投资
    股东不能继续投资吗?如果部分股东不愿意出资,其他股东可以通过改变股本比例增持本公司股份,也可以通过改变分红比例增加营运资金。这两种方法都需要股东的帮助。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公司继续合作的难度会加大,这对公司的经营非常不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股东非法出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股东违约责任是指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出资义务,应当向公司和其他投资者承担的民事责任。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妥善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3-05-07
    415人看过
  • 自然人独资公司能否增加股东投资?
    自然人独资公司不可以增加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有且只能有一个投资者,不能再增加股东。自然独资企业最明显的特征是,个人独资企业是自然人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属于投资人所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自然人独资公司减资程序先去登报公告减少注册资本,然后再去工商局办理减资手续,提交相应的材料。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变更登记;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
    2023-07-01
    416人看过
  • 公司清算期间股东能否投资
    一、公司清算期间股东能否投资公司面临注销的时候是不能投资的,可以按出资比例退还股东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二、公司破产清算有些什么程序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
    2023-04-18
    450人看过
  • 装修费能否作为股东的投资
    一、装修费能否作为股东的投资1、装修费能否做为股东的投资以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为准,如果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装修费属于投资的,股东就可以用装修费进行投资。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东出资不足怎么办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不足的,需要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
    2023-06-17
    103人看过
  • 股东分红可否转投资
    一,股东分红可否转投资自然人股东的分红可以转增资本,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二,公司法关于分红的规定是什么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
    2023-06-18
    320人看过
  • 股东是否会继续投资?
    如果股东中有人不愿意再出资的,另外的股东要么用改变股本比例的方法增加自己一方的股份,要么用改变分红比例的方法增加经营资金。这两种方法都需要股东协助一致才能进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这个公司继续合作的困难会增加许多,对公司的经营也是非常不利的。股东不具体投资这种方式是可以的,但是股东不继续投资,有可能会被踢出股东大会,到时候就不是属于公司的股东身份呢,这个对于自己也是不利的。股东和法人,投资哪个风险更大股东的风险承担是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限公司法人的风险承担的是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有时还会有刑事责任。股东的风险承担:1、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未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
    2023-06-30
    155人看过
  • 股东不投资是否享有股权
    一、股东不投资是否享有股权股东不投资不享有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因为出资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由于我国实行认缴制,所以只要承诺认缴,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就享有股东资格。《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有股权证拆迁是否有补偿股权证跟拆迁没有关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与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具体看当地政策。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
    2024-01-19
    180人看过
  • 股东投资10万8年后起诉撤资被驳
    樊女士将10万元钱投资一家公司,8年后却后悔,于是起诉要求撤资。近日,上海市松江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樊女士的诉讼请求。1998年初,樊女士将自己的10万元交给朋友吴先生,吴先生和其他6人以出资额75万元共同投资一家食品公司,成为该食品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注册工商登记中吴先生为该公司股东,但在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上对樊女士等7人分别进行了登记,并出具了收据和发放了股权证。樊女士等7名出资人作为股东和董事,在第一次董事会有关决议中都签了名。8年来,由于回报不高,加上目前股票大涨,她觉得很后悔,便想拿回这10万元。2006年9月,樊女士以在工商登记中,自己不是公司股东,更不是董事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吴先生归还10万元及利息损失。法院认为,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樊女士要求归还投资款及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09
    199人看过
  • 老师能投资做股东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般而言,现职教师是被允许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的。尽管现职教师所享有的福利待遇并不逊色于国家公务员,然而他们并非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范畴之内。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不得在各类企业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然而,并未在我国颁布实施的《教师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明确规定教师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但是,他们仍然无法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员工,同时也不能滥用教师的职权为自身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2024-05-17
    169人看过
  • 投资人不出资能成为股东吗
    投资人不出资一般不能成为公司股东,成为公司股东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履行了出资义务。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对于股东自己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应当要完全缴纳。如果股东没有缴纳的,则要对已经完全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股东需要作出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等这样的民事行为,如果其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些民事行为的效力都存在问题,因而要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姓名或者名称被公司章程所记载。如果某人成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公司章程应当记载其姓名。4、工商行政部门对公司股东的登记。公司的成立必须要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才可以,那么工商行政部门必然对公司股东进行了登记。5、姓名或者名称被股东名册所记载。我们通常可以通过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姓名确认相关人员的股东资格。一、投资人不及时出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继续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按期足额出资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只有
    2023-04-05
    3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投资股东会被否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1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 股东撤资是否纳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0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
    • 股东的投资款是否能撤回,有没有法律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6
      股东的投资款一般不能撤回。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不得抽回投资。
    • 股权转让期间股东是否能够撤销股东资格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3
      严格来讲是不可以的,但部分法院会在股权转让纠纷中审核转让方的股东资格问题。股东资格确权纠纷和股权转让纠纷性质上不属于同一类法律关系,不应该合并诉讼。法院在审理股权转让纠纷过程中,如果受让方提出转让方并非真实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少部分法院会审核转让方是否具备股东资格。按照正常审理程序,股东资格确认是股权转让的前提,如果在股权转让纠纷中,一方或第三方提出转让方股东资格争议,法院可终止审理股权转让纠纷
    • 股东认缴出资后能否以股权投资,怎么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30
      股东认缴出资后,可以以股权出资。股权属于非货币资产。对出资的规定具体有出资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是不能用来出资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