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分公司不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企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
一、分公司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与子公司相对应,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但不能理解为办事机构或者部门。
二、分公司的公章和总公司的章一样吗
分公司的公章和总公司的章不一样,它们的效力也不一样。分公司公章除可以对分公司内部文件进行盖章,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代表的是分公司的行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三、隶属企业是不是指总公司
隶属企业是指总公司,一个单位的隶属企业是填写这个单位的上级企业或者总公司。在总公司与分公司企业类型中,总公司是属于隶属企业,分公司是属于下属企业。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是下属,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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