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收到单位的辞退决定书面通知之日起,或者没有收到辞退决定书面通知,但从知道被辞退而提出异议要求维权之日起,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起算时间,60日内提出申请仲裁的,为法定时效。期间没有申请仲裁向信访局申诉而发生时效中断,从接到信访局通知之日起重新计算60日的申请仲裁时效。你可据此计算是否属过法定的申请时效。
按我国《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属超过法定申请仲裁时效,其仲裁申请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二)项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第13条规定:“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因此,如果劳动者收到单位的辞退决定书面通知之日起,或者没有收到辞退决定书面通知,但从知道被辞退而提出异议要求维权之日起,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起算时间,60日内提出申请仲裁的,为法定时效。期间没有申请仲裁向信访局申诉而发生时效中断,从接到信访局通知之日起重新计算60日的申请仲裁时效。你可据此计算是否属过法定的申请时效。
-
劳动仲裁申诉时效的把握劳动争议仲裁服务
67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426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争议案件
39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延长争议仲裁免费
426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前置依据,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
26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申诉时效与案件处理
71人看过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以法院强制程序追诉权利人的权利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更多>
-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劳动争议案件能否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怎么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8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
-
劳动争议仲裁过了时效怎么办,劳动争议仲裁过了时效还能申请仲裁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3劳动争议仲裁过了时效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支持。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没有法定时效中止的情形,当事人没有在仲裁时效之内主张权利的,丧失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的权利,一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对其主张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之内申请了仲裁的,不存在过了时效的问题,也无需要求仲裁庭快点仲裁。《劳动争议仲裁调
-
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时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5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
-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申诉时效是多久,申请时效怎样算?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4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为一年,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限的,但劳动关系结束的,必须从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交。
-
劳动争议仲裁后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怎么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8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可以索要赔偿金,可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索要补偿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