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合同无效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1:10:27 286 人看过

一、招投标法合同无效的情形

招投标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通谋虚伪表示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招投标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

招投标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三、未经招投标的合同无效的后果

未经招投标的合同无效的后果:

1.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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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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