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抚养权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代表孩子起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9 02: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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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抚养权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代表孩子起诉吗
若是在离婚之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幸离世,而另外一方具备抚养能力的话,便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拥有监护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的父母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的监护人,且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亲子之间的血缘亲情不会因此消失无踪。
换言之,若离婚后负责照顾孩子的一方撒手人寰,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亲,依照法律规定,仍然享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及权利。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怀孕中的孩子能算抚养费吗
原则上来说,女性在孕期内若选择解除婚姻关系,是有权向孩子索求抚养费用的。
父母对于尚未成年的子女具有抚养、引导以及护卫的责任,两者应携手共建并共同承担呵护、培养其孩子成长的重任。
如若父母未能积极履行这一誓言及义务,那么他们将面临来自未成年子女或无法自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要求,支付抚养费用以确保其正常生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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