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鉴定怎么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09:00:44 434 人看过

侵犯商业秘密鉴定的进行:

1、合法提取鉴定材料;

2、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鉴定机构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之后,确定受理的,做出是否侵犯了商业秘密的鉴定意见。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精神病司法鉴定流程是: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二、司法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因此鉴定若立即受理的,签订协议书之日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法律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三、法院如何鉴定遗嘱依据

当遗嘱的真实性受到质疑时,就需要找相关的机构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在正式鉴定后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怎么对刑事侵犯商业秘密罪进行量刑和处罚?
    刑事侵犯商业秘密罪会这样量刑处罚:行为人有“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事集体传销活动罪怎么量刑处罚集体传销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
    2023-08-11
    366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法意图以及商业秘密之界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法意图以及商业秘密之界定要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意图,首先应该看其在刑法典中的序列,即《刑法》第二编分则之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很明显,侵犯商业秘密罪属于经济犯罪领域,其范围进一步缩小于知识产权领域。“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1]又或者知识产权(IntellectalProperty)“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享有的基于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的标志等而依法产生的民事权利。”[2]根据世界贸易组织1993年12月15日通过中国已经签订的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地理标记、工业设计、专利等七种分类。而要予以立法的明确规定,核心问题就是对商业秘密的范围界定。TRIPS协议第七节将商业秘密界定为“未披露过的信息”(ndisclo
    2023-06-08
    34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哪些,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哪些(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作如下处理:(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2)监督侵犯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二、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表现形式所谓
    2023-03-22
    205人看过
  • 怎么认定侵权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审查权利人所诉受到侵害的技术、经营信息是否为一项有效的商业秘密。具体应查明权利人起诉请求中认为受到侵害的商业秘密是否实际存在,其请求给予法律保护的技术、经营信息是否具备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即权利人商业秘密的秘密点所在。二、查明被诉侵权人所使用的技术、经营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相同。三、审查被诉侵权人对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有合法的使用权,即合理使用抗辩。存在下列情形,可以认定被诉侵权人享有合法使用权:1、被诉侵权人取得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受让或者实施许可;2、被诉侵权人通过反向工程取得商业秘密;3、被诉侵权人提出的公知技术的抗辩,应举证公知技术的载体。并表明公知技术内容的公开范围和程度,以及依照公开的技术内容能否得出与权利人商业秘密相同的生产、经营结果等。
    2023-04-14
    380人看过
  • 窃取商业秘密算犯罪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
    窃取商业秘密算犯罪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窃取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
    2023-06-26
    10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吗
    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一、侵害商业秘密罪包括哪些类型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方式总共有四种,对于它们应当作如下理解: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
    2023-04-04
    86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关于“秘密性”的认定
    在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时,常会对其中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否处于秘密状态产生不同意见,那么应如何掌握秘密性的判断标准呢?不为公众所知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秘密性的原则解释,根据该法的立法宗旨,实践中判断某信息是否具有秘密性应从商业价值和商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也就是说,把握是否为公众所知,应当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具体而言,除了视其有无在出版物等处公开外,还应主要考虑下列因素:一、公众知悉的主体范围。公众知悉便不具秘密性,那么,公众的范围到底有多大?从商业秘密的保护目的分析,这里的公众主体应有行业及规模的限制。首先,它是指同行业或内行人,否则不会产生商业上的竞争关系,不会从贸易角度损害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因而就不属于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第二,它不是指除了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所有同行或内行人。几个人同时拥有某项商业秘密的情况是存在的,只要各自采取了保密措施,其秘密性的存在应是不受影响的。
    2023-06-09
    10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应该怎样判?
    对于具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犯罪分子,要怎么进行判决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例】经典案例-侵犯商业秘密案2经典案例-侵犯商业秘密案HTX-10红外探边装置是上海航天局第八0三研究所自行研制开发的新产品,产品适销对路,经济效益较好。可是,原承担该项目开发的高某等人,于1994年以各种理由先后离开八0三所,重新组建公司,生产同样产品,与八0三所开展不正当竞争。汪顺生、陈光定二律师接受八0三所委托代理诉讼,将高某等人及其新办公司列为被告,以侵犯商业秘密为案由,向被告侵权行为地的区法院起诉,因案情复杂,后被中院提审。一审判决后,被告等不服,又向高院提起上诉。经过几年的诉讼历程,最后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令被告高某等人及
    2023-08-01
    428人看过
  • 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对象的商业秘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关于商业秘密的条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完全一致,即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但是对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和“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在刑法上的认定还存在模糊。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所表述的“不为公众所知悉”中“公众”的含义较为含糊。通常认为,在现有公开发行的技术文献中能检索到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如不能检索到,一般作为“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专有技术认定。但是如果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是否为专有技术,在认定上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争有只是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公开,根据公开的技术加以改进和演变或进行进一步研究开发后得出与权利人一样的技术能否认定侵权,也是办理此类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不能作为专有技术,因为所谓“专有”最重要的特征是其独创性。如果一种技
    2023-04-03
    446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由于我国刑法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过于概括,在本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究竟是故意还是故意、过失均可构成的问题上,产生了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亦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侵害商业秘密或者在受到暴力胁迫为紧急避险或因客观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侵害他人商业秘密,不能作为犯罪处理。”③“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均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侵犯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态。”①有的人认为,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只能由故意构成,“以侵犯商业秘密论”的行为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或者过失,②还有的人认为刑法列举的四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中,除第一种只能由故意构
    2023-06-08
    22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案为何“定罪难”?
    南京一男子在当日语翻译的时候,擅自将公司的设备技术图纸、配方、设备提供商等资料复制走,然后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和别人成立公司,获取利润。最终,这名日语翻译段某被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他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从南京市检察院获悉,上述这起案件是南京迄今量刑最重的侵犯商业秘密案。南京检方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侵犯商业秘密案,办案难度相当大。在对相关人士定罪前,至少要通过三大拦路虎的考验:鉴定难、调查取证难、损失计算难。以上面的日语翻译窃走前东家商业秘密案为例。当初,公安机关委托国科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认为段某获取的技术方案,具有独特性和竞争优势,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得,且不为公众所知悉,构成商业秘密。然而,段某也委托紫图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却认为这些信息不具有秘密性。对此,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并没有直接否定紫图的鉴定意见,而是对两份鉴定意见仔
    2023-06-08
    400人看过
  • 商业秘密被侵犯认定如何认定
    一、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表现形式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采取威胁、强迫手段,使他人在受强制的情况下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非法手段。例如,通过商业洽谈、合作开发研究、参观学习等机会套取、刺探他人的商业秘密等。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所谓披露,是指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开,使其失去秘密价值;所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形。需要指出的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如果将该秘密再行披露或使用,即构成双重侵权;倘若第
    2023-02-09
    105人看过
  • 侵权商业秘密的行为该怎么认定
    商场上经常出现什么商业间谍的比较常见,这些都是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来发展的,这些都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商业秘密保护法律的,至于侵权商业秘密的行为该怎么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可以看以下几点来确定。(一)审查权利人所诉受到侵害的技术、经营信息是否为一项有效的商业秘密。具体应查明权利人起诉请求中认为受到侵害的商业秘密是否实际存在,其请求给予法律保护的技术、经营信息是否具备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即权利人商业秘密的“秘密点”所在。(二)查明被诉侵权人所使用的技术、经营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相同。(三)审查被诉侵权人对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有合法的使用权,即合理使用抗辩。存在下列情形,可以认定被诉侵权人享有合法使用权:1、被诉侵权人取得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受让或者实施许可;2、被诉侵权人通过“反向工程”取得商业秘密;3、被诉侵权人提出的公知
    2023-03-31
    263人看过
  • 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是侵权行为吗
    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是侵权行为。自然人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判刑?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三、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实施了上述侵犯商业秘密行
    2023-06-22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断是不是侵犯商业秘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3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企业经营都会有自身的商业秘密,但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商业应当符合四个要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 四、权利人
    • 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表现形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9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和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
    • 商业秘密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7
      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盗窃等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等。 特征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 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第二,商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商业秘密”怎样理解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2
      商业秘密,经营信息。据此,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像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第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第三,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
    • 哪些才属于商业秘密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2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