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纠纷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20:44:43 75 人看过

一、税务纠纷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1、税务纠纷,股东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其股东权利和法人的独立地位,损害税务机关等债权人的权益,构成人格否认的,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连带责任纠纷怎么调解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连带担保责任产生纠纷的,法院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审判员进行调解。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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