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而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兼有农民与工人二者的双重身份,主要指在第二、第三产业中务工的农民。社保有个农民工标志。
一、村书记将外出务工人员土地强制收回是否违法
承包期内,进城务工人员对承包的土地只要没有发生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情形,发包方就无权收回承包地。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仍不够发达。很多农民难以完全实现非农就业,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仍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主要的生活来源。因此,必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不得随意收回和调整农民的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和第28条是就能否收回和调整承包地的具体规定。该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一规定对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承包期内,只有存在“村民连续二年弃耕抛荒”“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已婚妇女在婆家和娘家都取得承包地”“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等情形时,发包方才有权收回承包地。换言之,在承包期内,除了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外,无论承包方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如承包方家庭中一人或者数人死亡,子女升学,参军或者在城市就业,承包方在农村从事各种非农生产,进城务工等,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并继续进行农业经营,发包方就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二、农民工拖欠工资找谁
主要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我国对于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十分重视,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予以规制。针对农民工工作内容的不同,主要负责部门也不同,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受理举报的主要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农民工工资问题。具体的举报电话都应当公开,可以向当地社区、街道办咨询。
三、什么是务工子女
进城务工子女指农村家庭集体搬迁到城里居住,但没有取得居住地的户口的家庭的子女,也叫农民工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父亲或母亲是原农村或外地户口;进城务工的人员,在务工所在城市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并交了各种保险的子女也随父母一起迁入城市生活和学习,这些孩子就叫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
黄标车标识什么意思
410人看过
-
农民工什么意思?如何解决农民工问题
310人看过
-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
388人看过
-
农民合同制工人参保满一年是什么意思
463人看过
-
12340社情民意调查是什么意思
448人看过
-
对农民工结社维权的思考
411人看过
-
黄标车标识什么意思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1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根据排放限制值,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I、7辆国ii、14辆国ii、20辆以上国ii汽油车。这种汽车经过环境保护定期检查,达到汽车排放标准时,可以发行黄色环境保护检查合格标志,出发行驶。黄标车自行车排放高,应优先管理和淘汰。
-
什么意思?农村人买社保就是居民户口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7农村户口和居民户口结婚后,居民户口可迁移到农村去。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最新修订)》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父母的房屋产权
-
什么叫社保?社保什么意思?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8社保是指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
-
社保医保停交转新农合什么意思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31、如果职工的医保停缴,可以自行回户籍所在地地的社保所办理新农合,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职证明等证件。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
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是什么意思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2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