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担保期应当何时到期
确定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借款合同多位担保人怎么执行
借款合同多位担保人的,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若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借款担保人合同怎么写
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担保合同要按固定格式书写。
因此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单独进行书写,可以合并进行书写。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既包括一般保证,也包括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是指,保证人对主债权的某些内容进行责任承担。在合同中,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那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期限到何时为止?
130人看过
-
贷款担保人到期,担保人不能再担保吗
231人看过
-
担保人到期不再担保,被担保人会怎样
143人看过
-
当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应该如何负责?
410人看过
-
担保期限到期后担保人需要担责的规定
114人看过
-
借款合同未到期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287人看过
-
担保到期后,是否应当及时解除担保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4所谓担保是担保的未到期的债务,不存在担保已到期的债务,对已经到期的债务承担担保没有意义,此时的担保可以说的是债务加入。(最高院判例意见:保证人在债务到期后提供的担保,性质上应为形成新的债权债务,这种情况下尽管保证人出具保证书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但在性质上不宜认定其为保证,而应以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来认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虽然此批复具有矛盾之处,但毕竟没有废止,仍然具有法律依据。
-
担保人超过保证期限应当如何定罪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51、民间借贷中,超过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
-
担保人承担的,但未明确担保时限.如何算担保期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5首先要看担保是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可以参见以下法条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
-
担保合同是否应当标明担保期限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3担保合同必须载明担保期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
-
担保人应当怎样撤销担保?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4担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撤销担保: 1、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