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法院依据以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优先依据夫妻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处理,如若协议不成,再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具有转移毁损共同财产等危害共同利益行为,则少判或者不分财产。如果在离婚才发现对方具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分割财产。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但必须具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也会驳回请求。
股票、期权在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上市公司发给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人才的股票期权,也是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因为涉及股票、期权分割的案件往往很复杂,所以今天我们来聊聊,离婚时该如何分割股票、期权?一、股票
(一)、股票是什么?
,股票是上市公司为了筹钱,发行给股东的持股凭证,股东借此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你购买了某一个公司的股票,那么在这个公司你就享有一定的股东权利,最常见的权利就是分红,公司运转的好他的股票交易价格会上涨,抛售出去时,买入与卖出之间的差价,就是你得到的收益。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
股票具有财产价值,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实践中,离婚时分割股票往往存在几个问题:
1、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怎么分割?
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股票,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即使在婚后售出得到的价款,一般来说也属于婚前财产。
但是,由于股票交易账户一般都是买进后,持股人会继续进行操作。
如果这个过程是在婚内进行的,虽然是对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操作,也可认定为对财产的经营行为。
如果后续购买的股票又涨价了,扣除本金后的增值部分,有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离婚时持有的股票暂时不能转让,怎么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个法条主要针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期间内,他们手中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是不能转让的,这个期间叫做窗口期。
在窗口期,双方诉讼离婚,对于这部分股份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在窗口期,这部分股票无法进行交易以及实际价格的评估,男女双方可以自行认定股票的价格。
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持股方可以就这个价格给对方补偿款;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不会管这部分财产,等窗口期结束另案处理。
二、期权
(一)期权是什么?
期权其实是一种特殊的股票,是上市公司授予员工的一种激励。
持有期权的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可依据预先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该公司的股份。
期权有这样几个特点:
1、本质仍然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只是取得方式有些区别。
2、期权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做出的附条件、附期限的承诺。
期权能否实现,要看公司是否达到了激励计划设定的目标。
3、期权的价值与劳动者是否为该公司员工紧密相关,如果不是该公司员工,则没有资格拿到这部分期权。
期权的财产性价值是不确定的,只有当持有期权的员工,在约定的时间、条件达成时,向公司要求兑现其承诺,才可能具有确定的价值。
这一过程称为:行权。
期权设定的流程:》》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授予员工期权》》员工继续为公司工作并达到一定要求》》分批次对期权进行行权,员工购买后成为该公司股票。
想实现期权的财产价值,必须以员工在公司工作多少年为前提条件。
所以针对期权这种不确定的财产权益,离婚时进行分割时就会比较难处理。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实务中,如何分割期权,目前并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具体得看当事人实际情况,法院认定的具体事实来确定。
我们可以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做出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前取得的股票期权,离婚后行权所得能否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批复》这一文件,来谈谈离婚时如何分割期权。
1、期权是公司在员工婚前授予的期权在婚前授予、行权的,显然属于婚前财产。
如果期权在婚前授予给员工,但实际行权的时间却在婚后,对于已经行权,取得实际财产价值部分的期权,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期权是公司在员工婚内授予的如果婚内授予的期权只行权了一部分,男女双方决定离婚,已经行权的部分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未行权的部分,结合目前法院的审判实践,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分割比例会向持有期权的一方倾斜。
因为持有方在离婚后仍然为该公司工作,才取得了该部分期权,具有人身属性。
而另一方只能在离婚后,在剩余期权行权的时候另行起诉进行分割,所以针对这部分财产建议双方协商后一次性处理,会减少很多麻烦。
总体来看,对于如何分割股票、期权,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但在离婚案件中,股权纠纷又总是涉及非常专业的法律实务知识,所以遇见相关问题,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以免造成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你需要知道的事项
394人看过
-
闪婚离婚时需要分割共同财产吗
258人看过
-
闪婚离婚时需要分割共同财产吗?
402人看过
-
离婚时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318人看过
-
你知道富豪离婚财产平分情况吗
366人看过
-
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军人夫妻需知道的事项
186人看过
协议离婚,又被称作登记离婚或者合意离婚,是日常生活中较常适用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达成合意的条件下,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原有的婚姻关系。... 更多>
-
你们知道离婚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3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但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较短,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的具体构成,包含非工资补偿或安置补偿内容等特殊情形,若简单将安置补偿费用,一概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反而有失公平,并容易激化矛盾。因此,若诉讼中当事人对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均属共同财产争议较大,难以确定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时,人民
-
离婚时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事情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21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
-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浙江在线咨询 2021-01-24如果离婚的话,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双方的意愿为基础的,所以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女方只要房子,是可以的。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7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