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7:13:23 216 人看过

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具备核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因此监护证明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才生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要指定监护人的话有居委会指定,那么就需要居委会开相关的证明文件,在这里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证明文件当中的一些具体的内容,同时还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最后盖章还有日期,这个环节不能够少。

一、第一监护人称谓是什么意思

第一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所以填写父母的名字就行了。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是什么原则,应当遵守什么原则保护被监护人?
    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是什么原则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的规定是: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在履行连带赔偿责任的时候,如果被监护人名下有财产,此时就可以用被监护人的财产去赔偿,其他不是用于被监护人人身成长和其相关权益的情况下,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属于监护人可以随意处置的范围。二、监护人应当遵守什么原则保护被监护人监护人遵守的原则保护被监护人应当有以下几点: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4.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7.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护关系在实体法上和程序法上都具有法律后果。
    2023-06-25
    200人看过
  • 指定管辖的原则是什么,指定管辖的原则有什么问题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我国民诉法确立案件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便于人民法院办案,便于人民群众诉讼,即“两便”原则。毫无疑问这也是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应遵循的原则。举例说明:当某法院某工作人员被诉时,由于该法院全体审判人员回避,上级法院应指定邻近法院管辖。但从审判实践来看,上级法院就某一具体案件指定某一具体法院管辖应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是依法指定的原则。也就是说上级法院就某案件指定某法院管辖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上级法院不依法指定管辖是当前指定管辖存在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应当引起重视并加以克服改进。主要有以下问题:1、指定依法没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某案件,必须有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法行使管辖权。有些上级法院将某些经济合同纠
    2023-06-14
    443人看过
  • 法院监护人指定程序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流程如下: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一、监护人证明怎么开?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可以将民法典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前
    2023-03-12
    125人看过
  • 法定监护人的确定原则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为:配偶;父母;成人子女,其他近亲属。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理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先顺序人优先于后顺序人作为监护人。但是,这一顺序可以根据监护人的协议进行变更。当顺序人为二人以上的,可以全部同为监护人,也可以根据协议只由部分人监护。法定监护人的范围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
    2023-07-12
    51人看过
  • 指定监护是什么意思,什么叫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单位或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的监护。所谓有关单位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组织只能在被监护人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对有关组织的指定有裁决权或最终指定权。法院依职指定监护人条件是什么条件:(1)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需要由第二顺位的法定监护人监护。(2)未成年人的第二顺位的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存在争议。指定监护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起诉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023-07-21
    126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和原则是什么
    合同订立的原则有以下六条:第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二、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三、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五、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六、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签订合同时是否按照合同时要遵循哪些原则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诚实信用等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
    2023-03-04
    405人看过
  • 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与约定监护是什么
    1、法定监护(1)法定监护,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的监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指定监护(1)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单位或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的监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
    2023-06-27
    64人看过
  • 关于指定监护人的法律程序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一、监护资格可不可以抛弃或转让监护资格一般不能抛弃,但是能转让,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二、残联可以指定监护人吗残联指定监护人不是一定的。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残联不一定非得为残疾人指定监护人。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三、哪些人可以成为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
    2023-04-04
    76人看过
  •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监护是为了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其中,承担监督、保护义务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人一般由与被监护人有亲密关系的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27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肩监护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
    2023-04-11
    149人看过
  • 什么是正当程序原则?
    行政许可决定
    正当程序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入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论述法的正当程序原则的发展论述法的正当程序原则的发展:正当程序作为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已得到我国理论界的普遍认同。然而理论的发展并不意味着法院在司法审查中可以直接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判案。面对法无明文规定时,法院在司法裁判中适用正当程序原则的正当性难题在所难免,且经常性地面临着审查程度的困境。但是,透过从“田永案”“张成银案”到新近“于艳茹案”等典型个案裁判的观察,可以看到近三十年来,通过一次次司法判决的重大推动,正当程序原则在我国得以新的不断发展。不仅法院适用正当程序原则的正当性基础经由“程序法定
    2023-07-18
    272人看过
  • 监察委指定管辖程序是什么
    指定管辖的条件和程序。指定管辖作为一般管辖的补充,其启动有严格限制,为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建议具有下列情形的方可进行指定管辖,具体为:1、有管辖权的纪委监委不适宜办理,由其办理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的;2、有管辖权的纪委监委因审查调查阻力、干扰较大主动提出的;3、案件重大、复杂,有管辖权的纪委监委办案力量不足;4、下级纪委监委之间对案件管辖有争议,提请共同的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的;5、上级纪委监委认为有必要指定管辖的。具备上述情形之一,需要指定管辖的,应由上级纪委监委的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按程序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上级纪委监委制作《指定管辖通知书》,分别送达接受指定的纪委监委和原管辖的纪委监委,上级纪委监委将其管辖的案件指定下级纪委监委管辖的,只需要送达接受指定的纪委监委即可。
    2023-06-12
    151人看过
  • 在我国按照哪些原则指定监护人呢
    在我国按照如下原则指定监护人:1、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的原则;2、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3、合法原则;4、其他原则。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是否能变更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可以改变。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监护人:(一)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二)忽视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拒绝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的;(三)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如何变更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
    2023-03-11
    270人看过
  • 监护人变更原则有什么?
    一、肇事逃逸吊销驾驶证多久可以再考?终生不可再取得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从法律的规定来看,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性质是比较严重的,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就会会被吊销驾照。二、交通肇事逃逸承担的责任对于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可能会使受害人的伤情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不断恶化,甚至会出现死亡的情况,所以说在事实上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已经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一)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
    2023-03-23
    325人看过
  • 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程序
    一、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程序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首先是其配偶,其次是父母或者子女。如果有利害相关人对监护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要求,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指定监护人,对上述组织指定的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指定监护人。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指定监护人。二、监护人顺位的法律规定监护人顺位的法律规定: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第一顺位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第一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3、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可以担任监护人。三、监护人是指什么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
    2023-04-25
    36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指定原则又是怎么的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4
      指定监护的原则 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因此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
    • 监护人指定程序是什么,监护人的指定程序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7
      指定监护人公证有如下程序: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监护协议不得含有强制未成年人接受宗教训练等有碍被监护人成长的内容,对
    • 民法总则中的监护顺序是指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16
      监护顺序的规定如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
    • 意定监护人被指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2
      指定意定监护人的程序首先需要确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是合法权益是否处于无人保护的状态,监护是对未成年人还有成年的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合法权益,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是配偶,父母等。
    • 法院是按照哪些原则指定监护人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5
      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根据《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