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的案子原告承担什么举证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6 10:06:03 221 人看过

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原告至少应承担以下证据的举证责任:

1、证明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创作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职务作品的权利人、享有作品部分全能的继承权或受让权)的证据。

2、证明享有主张权利证据(著作权人或其授权人、继承人、受让人),职务作品的尤其需要明确权利人及权利权限划分。

3、证明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证据(属于法定的侵权情节),排除正当使用或许可使用的证据责任则由被告承担,

4、侵权情节证据(侵权实施情况、影响范围、受害情况、损害程度等),包括经济损害和精神损害。

5、损害大小、侵权人获利大小等请求赔偿证据。

采用调解和诉讼的方式都可以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问题。处理侵犯著作权的案子,原告要承担举证责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说明证据的来源,要提供自己享有著作权的证据,要证明自己是著作权的所有人,还要提供对方侵权的证据,自己著作权受损失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网络著作权侵害责任应承担什么
    一、网络著作权侵害责任应承担什么网络著作权侵害责任应承担:尚未构成犯罪的,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权利人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承担停止侵权行为,接受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作案工具和罚款等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二、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怎么认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如下认定:1.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2.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3.侵权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三、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诉
    2023-05-25
    500人看过
  • 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包括什么?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5、剽窃他人作品;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影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其它侵权行为。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2、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
    2024-01-25
    135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是民事行为吗,侵犯著作权承担的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是民事行为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大部分都是民事行为,但也存在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二、侵犯著作权承担的责任(一)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或传便损害事实的发生。第三,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是由于过错。第四,行为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民事责任形式(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例如,根据受伤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出版侵权图书的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图书,对已出版的图书应当收回、封存、销毁。(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
    2023-04-29
    83人看过
  • 广州软件著作权律师原告初步举证责任
    案情简介奥迪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玛公司”)以未经授权复制并销售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手术室临床信息系统(以下称ORIS)和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系统(以下称CCIS)为由,将北京赛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博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赛博公司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办案思路及心得本案的审理中,针对三个焦点问题,长昊律师认为:1、认定是否实质性相似的标准:在认定作品是否“实质性相似”时,应将作品中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与被控侵权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比对:一是在字面相似的情形下,法官可以综合考虑所抄袭的数量及其在被抄袭作品中的分量。通常,所抄袭的数量与构成侵权的可能性成正比。但是,如果抄袭的部分已经构成了原告作品中的精髓,即使只是一小部分,也可能认定为侵权。二是在非字面相似的情形下,应以整体上的相似作为非文字部分之间实质性相似的根据。例如,美术作品,一般从色彩、形状及
    2023-06-25
    499人看过
  • 谁应承担动物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
    一、谁应承担动物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承担动物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一般由原告承担,部分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饲养动物侵权属于无过错归责,原告承担侵权行为、侵权事实、侵权行为与侵权事实间有因果关系三项举证责任,被告承担原告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减免责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饲养动物侵权的诉讼时效对于侵权行为纠纷所适用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其应当适用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且该期间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
    2023-09-29
    459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2、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行政罚款等;3、刑事责任。侵权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的标准是什么?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不按着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着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着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着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着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着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着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着作人身权和财产权。2、行为具有违法性。着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着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着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
    2023-06-27
    344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如何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著作权侵权如何不承担赔偿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二、侵犯著作权纠纷如何举证?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原告至少应承担以下证据的举证责任:(1)证明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创作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职务作品的权利人、享有作品部分全能的继承权或受让权)的证据;(2)证明享有主张权利证据(著作权人或其授权人、继承人、受让人),职务作品的尤其需要明确权利人及权利权限划分。(3)证明侵权
    2024-01-21
    296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有权直接阻止侵权活动,也可以要求主管部门或法院责令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侵权行为如果给权利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具体适用原则是对等原则,即侵权行为造成影响的范围有多大,就应在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影响。这种方式属于非财产性责任承担方式。3、赔礼道歉。民事法律责任意义上的赔礼道歉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与日常生活中的赔礼道歉不同。这种方式也是非财产性的责任承担方式之一。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侵权行为人以自己的财产补偿其行为给著作权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它以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为前提,若未造成经济损失,就不适用该责任方式。(二
    2023-04-10
    301人看过
  • 著作权纠纷的举证责任
    除特殊侵权情形外,按照民事诉讼的一般举证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但《著作权法》规定了几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将该行为的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诉讼程序中,被诉侵权人主张其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取得权利人的许可,或者具有本法规定的不经权利人许可而可以使用的情形。一、抄袭别人的作品会判刑吗抄袭别人的作品可能会被判刑,因为抄袭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1、侵犯著作权罪根据我国《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
    2023-06-23
    276人看过
  •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1、根据案件审理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原告提交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原告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诉讼或者判令原告承担可能的不利后果。2、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及下列证明材料:(一)主体资格证明,即个人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应当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专利权有效的证明,即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人应当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书副本及有关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对申请日在2009年10月1日前(不含该日)的实用新型专利提起侵犯
    2023-05-05
    201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认定和侵权责任承担的相关问题
    一.案情原告周*贻于1998年初发现在由**万利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利达)委托福建省**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北京市西城区阜外伟-孚电脑设计室(以下简称**设计室)制作,并在**电视台播放的“**达VCD”产品15秒电视广告(以下简称“**达VCD”电视广告)中,当出现“超强纠错”文字时,背景画面为虎的图像,而该图像与自己创作并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虎威》完全相同,认为三被告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于是将之诉至法院。经法院查明,《虎威》作品收入于**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珍稀动物》一书,该书出版于1985年11月,由原林业部林政保护司主编。该书在版权页写明:摄影者为周*贻等人;在“附录”中的摄影者名单中写明:第82页、编号为①(即标题为“虎威”)摄影作品的摄影者为周*贻。之后,**科学技术出版社与香港的**文摘远东有限公司合作出版内容完全相同的《中国珍稀动物》(中文版
    2022-11-09
    270人看过
  • 个人侵害名誉权,原告的举证责任
    一、个人侵害名誉权案件原告的举证责任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个人名誉债权案件,原告适用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由原告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侵犯名誉权的证据有哪些(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
    2023-12-18
    239人看过
  • 哪些行为需要承担著作权的侵权责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
    2024-01-13
    55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或引用已经发表;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文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共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
    2023-03-17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1、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2、对下列侵权行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
    • 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如何举证,商标侵权行为中的举证责任如何去承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然后针对各种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具体形式,侵权商品的数量,侵权行为(或侵权商品)的准确发生地点。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有: 1、被侵权人在先权利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等); 2、被请权人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证明(如发票等); 5、为各种侵权商标或者侵权商标商品及包装进行印制、仓储、运输
    • 侵犯著作权是民事行为吗,侵犯著作权承担的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6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大部分都是民事行为,但也存在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
    •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侵犯著作权的,应当承担什么样的举证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依法承担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出版者、制作者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在出版、制作时与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的委托人签有合同,在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行为是经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授权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 哪些行为需要承担著作权的侵权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8
      哪些行为需要承担著作权的侵权责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