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为自家车投保,在保险期间车辆发生一次自燃,之后不久车辆被盗。王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对方给出的理由是王先生遇到的情况在保险合同的免责范围之内。为此王先生向法院起诉向保险公司索赔2.4万元。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支持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2007年9月,王先生在保险公司为其名下的桑塔纳投保了机动车保险。保险期内该车发生自燃,消防支队认定,火灾属于该车仪表台内线路故障所致。为修复故障,王先生支出维修费2340元,但向保险公司索赔未果。2008年1月20日,该车被盗,盗抢险的保险金是22272元,王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再次遭拒。王先生认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明确说明遂诉至法院。
保险公司答辩称,在保险期间王先生的机动车发生火灾,但公司没有接到王先生的报案。车辆维修的费用,不在保险条款约定的赔偿范围内。在保险期间车辆被盗,公司接到王先生的理赔申请,发现机动车未年检,就作出了拒赔决定。
法院认为,此案的争议焦点是保险公司是否就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向投保人进行明确说明。对此,王先生主张保险公司没有向其提供相应的保险条款,亦未对免责条款进行明确说明。而保险公司认为其已经将保险条款及保单一并交予王先生,并予以解释说明,但除了保单下方的重要提示外,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据。故法院对保险公司的答辩意见不予采信,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
-
保险公司未尽免责条款事先未说明义务拒赔无据
279人看过
-
未尽明确说明义务“免赔率”条款无效
344人看过
-
保险公司已就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生效
115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未尽明确说明义务的免责条款的效力如何
145人看过
-
合同瑕疵引纷争保险公司未尽说明义务担责
475人看过
-
保险公司无据证明尽“说明义务”败诉
150人看过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
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后是否免责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30保险合同中的负责条款一般是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履行说明和提示义务后,发现免赔的事故后,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关于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后是否免责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有哪些说明义务?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保险未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免责条款该条款无效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未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免责条款2007年2月3日,原告A与被告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衡阳县支公司签订了一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期为一年,并交纳800元保险费。原告在投保时,被告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及释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2007年9月4日,原告丈夫驾车在衡阳县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多名旅客受伤,经衡阳县XX调解,原告A借来8万余元赔偿给了受伤旅客,后原告向被告申请保险理赔,
-
此时保险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0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履行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在很多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都是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提示与明确告知义务,那么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这将直接导致保险公司的败诉。 其次是保险合同中多为格式条款。保险公司作为格式合同的的制订者,在掌握订立合同主动权的同时,也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着相应的被动义务。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
-
保险公司有哪些明确说明义务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与如实告知义务相对,明确说明义务是指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保险合同的内容向投保人进行说明的义务。由于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拟订的格式化条款,投保人对其内容往往不了解,因此,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我国《保险法》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向技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对于合同中有关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条款,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作明确说明,没有明确说明的,这些免责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ttt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