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五级伤残,六级伤残,七级伤残,八级伤残,九级伤残,十级伤残。
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2.双眼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2.双侧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五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3.一侧眼球摘除
4.双眼低视力2级
六级
1.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2
3.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双眼低视力1级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一眼有或无光感
3.双眼矫正视力≤0.4或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双侧晶体摘除
5.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
8.双侧眼睑下垂遮盖瞳孔或双侧眼睑严重畸形,影响容貌
九级
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双眼矫正视力≤0.5,外伤性白内障III期(或重度)
3.双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4.第四、五、六对脑神经麻痹
5.复视伴有眼球运动障碍
6.一侧晶体摘除
7.一眼低视力II级或盲目III级
十级
1.一侧上睑下垂遮盖瞳孔或眼睑畸形、影响容貌
2.一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
3.一眼低视力I级
4.外伤性白内障I~II期(轻、中度)
5.复视、斜视等视觉障碍
6.晶体脱位
7.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8.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9.外伤性瞳孔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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