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违约行为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5 06:04:30 170 人看过

一、出资违约行为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出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司或发起人可以催告违约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就丧失认股人权利;

2.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是仍然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他继续履行;

3.公司有权要求出资瑕疵股东补交差额。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二、出资违约和出资不实的区别

出资不足和出资不实的区别有:

1.产生本质不同。出资不足的本质是股东未完全履行其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出资不实是指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但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2.目的不同。前者是为取得一定股份,后者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

3.行政责任不同。

三、出资违约可以起诉吗

在我国股东若是没有如实出资,法定股东可以提出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出资违约属于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拒绝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n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n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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