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时如何解除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21:31:55 96 人看过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时,如果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合同;如果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则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来解除合同。

一、买卖合同订立中的双方应当具有什么义务和责任

(一)出卖人的义务和责任:1、交付标的物。2、交付的标的物要符合质量要求。3、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权利。

(二)买受人的义务和责任:1、支付价款。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2、检验和接受标的物。

二、如何履行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三、买卖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有什么呢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交付标的物过程中,如何解除合同及合同解除后的处理方式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出卖人在分批交付标的物时,若有一批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解除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时,如果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出 卖 人 分 批 交 付 标 的 物 时 , 如 何 解 除 合 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部分价款。而根据该法第六百零七条规定,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后,出卖人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因此,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交付全部标的物,出卖人负有交付全部标的物的
    2023-09-08
    197人看过
  • 分批交付的货物其中一批产生问题能不能解除合同
    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33条分批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情形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合同,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货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一、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负有的责任(一)瑕疵担保与运输保护责任在买卖合同当中,出卖人对所出售的需要运输的标的物享有瑕疵担保责任,此外,在货物还在运输途中,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二)根本违约责任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
    2023-03-07
    280人看过
  •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瑕疵如何补偿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的解决方法为:主张减少价款。主张解除合同。主张损害赔偿。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一、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的要求有什么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需要的条件有:1、合同已经成立;2、标的物已由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给买受人;3、当事人对风险承担无其他约定;4、风险从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二、标物瑕疵担保责任期限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
    2023-04-01
    105人看过
  • 分批交货时能解除合同吗
    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已经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买受人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这些规定表明,在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是否影响其他各批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是否影响实现目的,如果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说明数批履行之间具有不可分性,一批标的物的不履行影响到其他标的物的履行,其解除效力也及于其他标的物。
    2023-04-26
    169人看过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形式,与一般买卖合同的确定方式相同。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对此,结合我国法律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规定的精神来看,出卖人也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交付标的物。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机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p>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p><p>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p><p>保证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p><p>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p><p>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p><p>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p><p>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p>
    2023-08-18
    230人看过
  • 如何理解出卖人的交付期间
    一、如何理解出卖人的交付期间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第六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二、合同没有约定交货时间怎么算逾期交货合同没有约定交货时间,可通过以下方法判断逾期交货:合同中没有约定交货期限的,买卖双方可随时要求履行交货义务,但是可以给供货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在合理的时间满了之日起,对方仍然没有交货的,就视为逾期交货。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标准:(一)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二)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
    2023-05-03
    297人看过
  • 拍卖标的不交付时如何解决?
    买卖的原则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两清。标的交付问题不能解决就不能拍卖。但由于拍卖公司目前主要依赖法院业务生存,不管是多大的烫山芋能接到手求之不得,关键是接到烫山芋的标的如何解决交接问题。第一,调查分析不能交付的原因。拍卖标的不能交付有多种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承租合同未到期;有的虽然未有承租合同,但承租人交纳租金,属事实上的承租关系;有的承租人到期赖着不走,或承租合同早已过期仍然强制占用;有拖欠职工工资未兑现在等待讨要的;有门口道路已被邻居占用,等等。对于诸多不能交付的原因应作具体分析,哪些问题是通过与相关部门或相关当事人沟通协调能解决的,哪些问题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哪些问题很难解决。第二,妥善协调解决标的交付问题。既然拍卖公司是拍卖标的受托方,这就决定了与买受方是法定的买卖关系,买受人付清了拍卖款,交纳了拍卖佣金,就必须把拍卖标的及时交付给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不交付标的,把标的实
    2023-06-08
    492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货物交付后解除合同合理吗
    是不合理的。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一、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
    2023-04-05
    333人看过
  • 出卖人如何处理多交标的物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多交标的物,在实际生活中并不鲜见。出卖人往往是出于让买受人多买的目的。依照本条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接收多交的部分,对于这部分多交的标的物,应当按照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的标的物价格计算价款,而不是按照交付时的价格。买受人也有权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一、民法典对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规定有哪些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
    2023-03-16
    220人看过
  • 买卖合同出卖人何时交付货物,关于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实践中发生纠纷最多的是两个方面,一是拖欠货款;二是质量争议。对于合同来说,要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的主体适格明确;(二)合同内容合法具体;(三)数量明确无异议;(四)付款方式、期限和金额要具体明确;(五)质量要明确,或约定明确的检验标准,或约定明确的检验机构;(六)送货上门或自取要明确,履行期限地点要明确;(七)风险的承担及转移;(八)违约责任明确、均衡;(九)争议的解决——协议、仲裁或诉讼。二、买卖合同出卖人何时交付货物《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标的物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第六百零二条【标的物交付期限不明时的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2023-03-09
    199人看过
  • 买卖合同对交付时间有约定的,出卖人具体应当在何时作出交付?
    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这里分两种情况,合同约定了具体的时间。出卖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履行标的物交付义务。合同只是约定了一个交付的时间段,这个交付期间可能是某几年、某几月或者某几天。一、房交易合同怎么写才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交易合同的有效订写需要具有以下几个条件: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买受人交付除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其他相关资料;2、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即合同中提到的房屋;3、合同中应当约定双方违约责任,而非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责任。二、民法典合同编不适用于哪些内容民法典合同编不适用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买卖合同的成立包括:1、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
    2023-02-25
    193人看过
  • 出卖人多交的标的物如何处理
    出卖人多交的标的物,对于多交的部分,买受人可以接收,也可以拒绝;如果买受人接收的,则需要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如果买受人拒绝的,则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一、买卖合同逾期了可以主张违约金和违约金吗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逾期交付的,可不可以主张违约金,要依据双方的约定而定。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即使不能主张违约金也可以主张实际损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出卖人逾期交付标的物约定有违约金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而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约定数额或者方法计算向买受人赔偿损失;既未约定违约金,又未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计算方法的,由出卖人向买受人赔偿买受人有证据证明的损失。在出卖人逾期尚未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在出卖人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可以不再适用继续履行,买受人可以请求
    2023-04-04
    392人看过
  • 买卖合同怎么交付标的物?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一、现实交付现实交付即直接交付标的物。货物的交付牵涉到标的物风险的转移,故货物的接收方及货物的运输方式之因素就不得不考虑在内。现实交付时,一般采取送货上门、自行提货、代办托运的运输方式。其中,送货上门以货物由购货方接收货物视为风险转移;自行提货以购货方将货物装车视为风险转移;代办托运以货物托交承运人视为风险转移。与此同时,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同时转移至购货方,除合同双方另行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二、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动产早就为受让人占有,出让人与受让人确认动产已交付。在买卖合同订立前,因其他正当合法理由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故双方签订合同的正式文本可以视为标的物的风险和所有权已经转移。简易交付可以简化程序,减少交易费用和风险。三、拟制交付拟制交付即以交付标的物的单证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出卖人只是将可以领取标的物的凭证交付买受人,而买受人则通过此凭证得以受领标的
    2023-06-09
    169人看过
  • 民法典的数物同时出卖时的合同解除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数物同时出卖时的合同解除有哪些民法典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如果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二条【数物同时出卖时的合同解除】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二、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首先,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其次,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
    2023-04-13
    335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对于分批交付标的物上的一批交付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合同如何解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已经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买受人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这些规定表明,在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
    • 出卖人如何依次交付标的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
      按照《合同法》第166条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已经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买受人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
    • 没有约定交付地点,出卖人如何交付标的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买卖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地点有约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未约定标的物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第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第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 买卖合同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标的物为哪种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6
      1、在标的物有数种而其中一种不符合约定的,原则上只能就该物行使解除权,解除效力不及于其他标的物; 2、但是,如果不符合约定的物与他物具有不可分的属性,即其分离会明显损害标的物价值的,当事人可就该数物解除合同。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
    • 买卖合同解除后已经交付的货物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可以选择协商解决,或是仲裁解决,如果两者皆无法解决问题的话,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