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
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轻微伤
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赔偿具体范围如下: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三、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到法院起诉是多久时间?
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到法院起诉的期限是3年,自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
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赔偿哪些费用
325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样吗,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13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一般包含哪些项目?
5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诉讼费是多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457人看过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包括什么
135人看过
-
人身损害司法实践一般做法
439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9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7人身损害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具体损失情况确定,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
-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吗,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0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
一般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81、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 人身遭受侵害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的户籍身份而定,即城镇居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则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至于受害人在哪里工作、居住何处则在所不论。如受害人王某,1999年以来一直在济南上学、工作,有暂住证。 2、不同的行政区划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 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
-
人身损害一般交通赔偿怎么赔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3交通费是指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产生的必要交通费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参照:一是正式票据,二是医院住院天数和法医鉴定情形。
-
轻微伤人身损害一般如何赔偿?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4轻微伤人身损害赔偿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