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起草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
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XX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开发研究;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资额
股东-1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2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3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4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5货币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七条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范本
297人看过
-
有限公司跟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10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3(10)财务、会计与审计
283人看过
-
天津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
176人看过
-
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
462人看过
-
是否只能自然人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42人看过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 更多>
-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组织组织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2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的意思,是即是法人又是股东。 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只有一个,但股东能够是一人也能够是多人。 二、性质归属 自然人独资公司也是有限职责公司,只不过是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而已。 所以它们两者有差别,但本质上还是相同的。 三、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规:
-
自然人作为一人公司股东为啥自然人不要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0该规定系针对公司设立行为,意在避免自然人利用设立一人公司的权利,滥用公司有限责任制度。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 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
-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0企业停止或者终止经营后,需要向法院申请企业资产的清算,法院会组成清算组对企业资产进行处理。清算组负责人可以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注销公司时,法定代表人(即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作为清算组负责人取决于具体情况:1。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股东,或者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可以作为清算组负责人。2、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原则上不能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根据《公
-
自然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免交个税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9还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从所得税角度分析,它降低了有限职责公司的设立门槛,只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其与同是一人设立的“个人独资公司”是不尽相同的,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公司和合伙公司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限定。个人独资公司不需要交纳公司所得税,一人公司除了按照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交纳公司所得税外。“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出现是这次《公司法》修改中的一
-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的职责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1您的营业执照应该是公司执照。 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 按照不同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公司可以分为很多类型,如: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自然人独资、国有独资公司等。其中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说明该公司属于私营公司,同时股东的主要构成为自然人,而不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国家。希望你能了解您的营业执照应该是公司执照。 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