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有口头承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1:53:00 225 人看过

竞业限制口头承诺不可以。竞业限制属于劳动关系中的一种,而产生了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一、如何处理事实劳动的关系?

事实劳动的关系的处理:(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3)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法定解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三、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但在实践中,很多劳动都有意无意的拒绝签定劳动合同,这样会使用人单位处于不利的地位。那么用人单位如何规避风险呢?在用工一个月内拒签的,终止后按实结算报酬即可,用工一个月以上的,需支付一个月以后期间双倍工资并计算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劳动都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限期签定,仍不签定的,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企业向社会承诺的保密措施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条款是企业所采取的保密措施之一。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者签订单独的竞业限制协议。该条款或者协议为延迟生效条款或协议,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一、签保密协议有没有补偿费签保密协议后正常离职,劳动者遵守了保密协议约定的有补偿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
    2023-03-27
    485人看过
  • 口头承诺可以撤回吗?
    口头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需符合的条件是,撤回的意思表示必须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否则撤回的行为并不发生法律效力。一、合同中的要约要怎么样有效果?合同的要约的效力是: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相对人知道其要约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要约撤回撤销要求应该写什么要约撤回的相关规定是行为人可以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要约撤销的相关规定是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
    2023-06-27
    152人看过
  • 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有效吗?
    一、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有效吗口头承诺一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二、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用人单位应承担补正及赔偿责任。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并不是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的实质要件。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应根据劳动者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来判断单位是否解除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2023-06-18
    345人看过
  • 保险公司授权的业务口头承诺有效吗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是有效的。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业务员私贪保费保险公司赔损失5月12日,刚刚收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王波欣慰地笑了,其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乡分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最终以其胜诉告终。1999年6月10日,王波经河南省封丘县保险公司业务员李某的介绍,和新乡分公司签订了“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合同生效后,王波按合同的约定,先后分三次交付了保险费45160元。2002年6月10日,王波到封丘保险公司查询,才知道自己的保险合同已于2001年8月12日失效。原
    2023-08-17
    430人看过
  • 离婚时口头承诺算数吗
    如果是口头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处理是无效的。离婚财产的分割必须要有双方进行签订的财产分割具体的合同。如果双方要进行财产分割最好双方签署相关分割合同即可,还可以前往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夫妻二人所达成的口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因二人离婚未成,而未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夫妻之间因离婚所达成的协议是一种要式协议,在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后,在协议上签名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关于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口头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反悔,那就没有办法了,最好的办法就是白纸黑字,签字按手印。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
    2023-06-21
    110人看过
  • 口头承诺有录音是否有用
    如果录音证据是通过合法方式收集的,则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肯定地说,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在《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八种形式的证据,其中第四项是视听资料也就是录音录像证据。在《民法典》第1137条中,也有录音遗嘱的规定。所以,视听资料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是没有任何争议的。问题在于,很多录音证据是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偷录取得的。按法律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可以作有效证据的,录音证据如果是非法取得的,也仍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该条款对视听资料作了明确的限制,首先就要求是合法手段取得的!那么,在对方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偷录是合
    2023-04-06
    381人看过
  • 法律对口头承诺的承诺效力有何看法?
    口头承诺一样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口头承诺具有不稳定性,如果对方不承认,且己方当事人无法有效举证,可能导致对方承诺了也可以不履行承诺的情况发生。因此,还原当时的客观情形非常重要,也就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内容非常重要。有证人的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一般来说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但有的需要书面,比如婚后财产必须书面约定才有效力。但必须有证据,如对方不承认,又无录音、证人等证据证明,则不会得到法院支持。还有,口头承诺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
    2023-07-12
    463人看过
  • 口头承诺的红包在年底有效吗
    典型案例年终违约赔偿金和红包协议是否有效?2009年,大学应届毕业生小马受雇于一家公司。8月15日,小马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一,。公司同意租用小马并为小马申请当地住所;2.经协商,小马同意为公司服务3年,从2009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14日;3.小马在服务期内辞职的,应向公司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此外,该公司在采访小马时,口头承诺,如果小马表现良好,可以在年底收到一个超级红包。签订劳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后,公司为小马办理了户口登记手续。小马非常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到了明年年底,该公司在年底从未提到过红包。因此,小马于2010年3月5日向公司递交了辞呈,并要求公司在年底支付红包;公司书面回复不同意,并将小马带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小马支付违约金。那么,小马是否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应该在年底向小马支付红包吗?》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
    2023-05-07
    311人看过
  • 没有签合同有口头承诺要退款吗
    没有签合同有口头承诺可以退款,口头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一定要以书面形式除外。《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口头合同订立的条件是怎样的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
    2023-02-18
    363人看过
  •  竞业限制是否可以通过口头协议实现?
    该段内容讲述了口头承诺竞业限制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口头承诺竞业限制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 业 限 制 是 否 可 以 口 头 承 诺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因此,口头承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采用书面形
    2023-09-02
    452人看过
  • 口头承诺有录音可作为证据吗
    可以。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即使是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除非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否则,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一、房产纠纷 录音证据有效吗?房产纠纷录音证据是否有效,需要看录音证据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以及录音内容是否完整,取得方式是否合法等。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二、和别人说话时私自录音是否违法和别人
    2023-02-28
    484人看过
  • 签了合同又作口头承诺有效吗
    1、如果该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但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3、若不是上述两种情况,则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从上述法条,不难看出,口头形式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一般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虽然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对该口头约定予以否认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就需要另一方提供证据来证明该口头约定的存在,否则空口无凭,很难让法律对此约定予以认定。一、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
    2023-02-22
    94人看过
  • 口头承诺友好解除合同有效吗?
    一、口头承诺友好解除合同有效吗?是有效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全诚实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的,通知到对方,即可解除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二、《民法典》解除合同相关规定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
    2023-04-20
    329人看过
  • 口头承诺没有在合同体现有用吗
    一、口头形式的合同有哪些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要式和不要式。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或经过特定手续的合同。要式合同既包括法律规定应采用的书面合同,也包括要求采用鉴证或公证的合同,还包括法律要求必须经过有关国家机关审批的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采取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二、口头承诺没有在合同体现有用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
    2023-02-28
    44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合同中承诺竞业限制条款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1
      对于符合以下内容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合法的。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 口头承诺有效吗法律上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民法典》规定口头承诺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法定有效条件具体有: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承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 竞业限制合同有效吗,竞业限制有效性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8
      保密合同规定竞业限制有效。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是什么?竞业限制有哪些,竞业限制可以指定竞业单位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8
      竞争限制可以指定居业单位。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其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 口头承诺有效吗,什么样的承诺才有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4-07
      口头承诺一样有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要求,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我国自古就有“人无信而不立”的价值观念,因此,问题所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