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人不交租金应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20:21:33 159 人看过

解决土地承包人不交租金的方式是: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对方支付租金;合同中约定迟延支付租金是解除条件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土地;合同没有该条款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租客不交租金能不能扣留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是自然人的,出租人没有留置权,因此不交租金不能扣留财物。虽然说对方不交租金是属于过错行为,但是房东是没有权利去扣留他人的财物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土地承包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满足其一便可终止:

1、双方协商,不损害国家利益时,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

2、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

3、承包方已经全部转为非农户口;

4、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三、两家争议土地如何确权

两家争议土地的,首先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申请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调解、协商或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确认权利,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土地租金怎么交税
    土地租金的交税情形如下:1、营业税,按照租赁业租赁金额乘以5%的税率得出;2、房产税,按照租金收入的12%收取;3、城镇土地使用税;4、所得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的25%缴纳,属于小微企业标准的可以享受减半减免。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扣除20%费用后按照20%税率计算;5、城建税及附加,按照营业税的10%缴纳;6、印花税,按照租赁合同的千分之一缴纳。土地租金可以不交土地租金该交。如果承包人不交租金,可以使用以下方法进行处理:1、通过协商要求对方支付租金,若依然不支付租金;2、看合同中是否约定迟延支付租金是解除合同的必然条件;3、若存在则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可以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4、若没有该条款,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租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
    2023-08-11
    366人看过
  • 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押金应该怎么办
    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的,如果属于当事人约定的不退押金的情形,押金不予退还;如果不属于的,押金可以退还,但是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房租押金不退民事诉讼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协商。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二、押金条丢了不给退押金怎么办押金条丢了不给退押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如果押金条丢失,不会改变已押押金的事实,在要求对方退还押金时,只需出具声明或证明原押金单作废即可;2、如果对方拒绝承认受过押金,而当事人又无法提供押金条的,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付过押金,那么当事人可能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不能要求退还押金;3、租赁房屋时,承租人的押金条丢失,
    2023-03-13
    280人看过
  • 租用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承租者和土地承包者应该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
    一、租用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承租者和土地承包者应该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给村集体,安置补偿费是给有承包权的人,也就是出租人,青苗补偿费是给承租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二、农用地的补偿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其他农用地等。法律并没有对各类农用地怎么补偿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农用地里耕地的补偿标准作出了规定,其他地结合自身用途,参照农用地进行补偿。土地补偿包括三个方面:
    2023-06-02
    217人看过
  • 土地承包是否不同租赁
    一、土地承包是否不同租赁土地承包是不同租赁,其区别如下:1.权利类型不同租赁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即土地租赁权是债权。承包经营是一种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2.期限要求不同租赁期限,即租期,指出租人出让物件给承租人使用的期限。物品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土地登记代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不同土地用途,承包经营期限有所不同: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主体不同土地承包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土地租赁则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租赁。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
    2023-06-15
    289人看过
  • 如果不同意土地承包怎么办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土地承包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土地承包不同意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一、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可以转让吗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
    2023-02-18
    400人看过
  • 公司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没土地使用证,土地转让金应该谁承担?
    土地出让金由开发商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购买商品房时,个人房价已包含土地出让金。办理两证时要缴纳契税(一般住宅为房价2)%左右,别墅似乎是4%,不同不同)和维修基金(房价2%左右,各地不同)。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必须缴纳契税(房屋评估价格2)%-4%左右,),不需要支付维修基金,买方必须支付土地收益金。二手房在办理房地产证明书的日期不到5年,卖方必须支付5年%的营业税.其它费用还有工本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早是1995年提出的,国发19957号《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2023-08-08
    26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底应该由谁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发包方一般为所在地的村委会。如果是从其他村民处租地流转来的土地,那么应与原土地承包权人签订合同,而且签完后其获得的是该土地的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一、我承包的土地发包方违约怎么办发包方违约的责任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前,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政干预的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强制收回承包地。农民如不接受,发包方便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达到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有关决议,强
    2023-03-08
    343人看过
  • 承包土地被征收赔偿款应该怎么分配?
    一、承包土地被征收赔偿款应该怎么分配?1、承包土地被征收赔偿款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承包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根据如下规定分割:(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即归属承包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2、土地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不满意的,可能需要召开听证会。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
    2023-06-16
    172人看过
  • 承租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承租人不按时交租金怎么办?
    一、承租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承租人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2.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4.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15天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6.按期交纳房租的义务,如拖欠租金的,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7.按照房屋的性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8.应当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对于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二、承租人不按时交租金怎么办?承租人不按时交租金的处理方式是: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该合理期限应当根据所欠租金的数额、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确定。承租人经催告,逾期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2023-06-28
    270人看过
  • 外嫁女,该不该享有土地承包
    只要户口还在村集体,外嫁女就有权享有土地承包权。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权利。一、农村土地征收嫁出去的女儿有赔偿吗一般来说是没有的,外嫁女想获得土地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首先要确认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确认身份必须满足三个要件:第一,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第二,户口登记在出嫁前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第三,出嫁后在其他经济组织不享有土地和房屋相关权利。二、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是什么土地确认对出嫁女的政策如下:妇女和男性在农村土地承包中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犯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婚妇女在承包期内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人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因此,在土地确认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或非法限制已婚妇女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3-04-12
    276人看过
  • 承包土地遇到死亡,应该如何处理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包合同所享有的权益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享受。不过,如果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对于通过招标,拍卖等程序取得的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的,可以由他的继承人继续承包。承包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是的。土地确权到谁的名下,归谁使用,所有权是国家的,只确认该块土地归谁使用而不是所有权。按规定应该是确权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国家要求的就是一户一确权,并且细化到个人,但具体的操作一般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确权,家庭成员内部分配不在确好范围,除非家庭内成员已成家分户的另当别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7-03
    326人看过
  • 划拔土地过户出让金应该怎么交
    划拔土地过户出让金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交纳;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的40%交纳,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的40%交纳;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交纳。一、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由各地依据当地土地价值确定征收标准,一般依据房产所在地区参考价、房产使用剩余年限、房产的性质不同确定征收系数。土地已经明确了实际成交价,且价格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那么土地出让金的标准为不低于成交价40%的价格,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二、企业被政府收购补偿1,工业企业用地收储,土地使用权人被收储土地后如有安排工业用地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新厂区基础设施建设。如被收储土地后不给予安置工业用地或虽符合安置条
    2023-02-25
    92人看过
  • 工人在承包工地上遭遇事故,应该怎么办?
    这要看当事人与工地的承包方式,如果与公司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工人出事故就完全是当事人的责任,如果签订的是承包合同或没有签订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工人出事故,公司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况,一般可做下列责任分配:一、发包方承担50%负责(若发包商在合同中注明免责,并因此而支付了安全风险金,则不再承担责任)。二、承包方50%的责任(如果在合同注明,承担安全全责,并收受了发包方的安全风险金,则应承担100%的责任)。工地上的建筑工人买什么样的保险工地上的工人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发生意外伤害的比例较大,因此一份适合的保险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那么,工地上工人买什么保险?一般推荐建工团体意外险,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都可获得赔偿。建筑工人从事的工作具有高危险的性质,现在国家强制规定,在给工人买保险的基础上,项目工程才能实施。建筑工人保险怎么买才比较
    2023-07-03
    95人看过
  • 大队承包的土地能不能转租别人
    一、大队承包的土地能不能转租别人合法,法律允许土地承包人转租(流转)他人。《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但需要注意,在农村土地转租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要确保土地租赁合同没有问题。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分三种1、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2)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章。(3)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农户应将签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分别报送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4)土地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
    2023-06-05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承包人不交土地租赁费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土地承包人不交租金的话土地会被收回。外地人去村里承包,本质上是租用,一般是签订合同或协议。使用者得向土地所有者或土地承包人按约定使用,如果约定是付钱而不付钱就按违约处理,有可能土地被收回。
    • 承包的土地没有到期,去交地租组长不收租金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2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何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但具体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明确和具体。出让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对出让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做
    • 承包经营人死亡后土地应该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符合如下条件,其非农子女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但不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承包土地后出租给他人怎样办理土地承包证?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0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承包集体土地后出租给他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获取利益并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承包经营方式。 在我国,按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出租则是合同债权。两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可以以他的权力对
    • 离婚后承包土地南方不给应该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承包地被征用后,承包者的合法权益不予侵犯随着城市规划和城镇建设的发展,农村承包责任田也将面临被征用搞房地产开发建设,然而,农村承包户的承包责任田地被征用后,妥当安排农村剩余劳力和承包责任田地者应如何得到一部分的合理补偿,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稳定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的根本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