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贴现业务的规定,开展代理贴现业务与现行规定存在如下冲突:一是没有明确关于代理贴现业务的规定,是否允许开展代理贴现业务,存在不确定性;二是相关规定要求贴现申请人必须在贴现行开立存款帐户;三是由于票据上是代理人签章,承兑人可能会依据《支付结算办法》,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履行付款义务。上述问题的核心是背书连续的形式是否可以有其他形式,这需要监管部门予以确认。
1、虽然没有明确表示许可代理贴现业务,但也没有明确禁止,按照《民法》的通行原则,没有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代理贴现业务属于符合规定;
2、如果没有特别批准,代理贴现业务和不开立帐户均可能被认定为违规。但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无效,而监管部门的规定属于部门规章,不能作为认定行为无效的条件,因此,虽然违规,但不影响贴现行为的合法性,也就不影响银行享有的票据权利。即使贴现行为无效,按照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原则,票据基础关系的效力不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银行仍然享有票据权利。
3、违规所受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只将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贴现和不执行票据查询查复制度作为应当处罚的行为,代理贴现和不开立存款帐户不在处罚行为之列。
4、《支付结算办法》对代理签章没有特殊规定,因此,按照《票据法》,代理签章符合法律规定,背书连续,银行完全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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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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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代理贴现的方法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2《票据法》要求票据代理行为应具备三项形式要件: 1.应由代理人自己签名于票据。行为人的签名或盖章是票据行为绝对生效要件之一。 2.应载明被代理人于票据。 3.应在票据上载明代理的意思。 风险提示:票据为文义证券,票据债务人应依票据文义负责,但以该债务人在票据上签名为前提,仅以口头或票据以外的书面行为表示其以被代理人名义而为意思表示的,在其未记载于票据上之前,不产生票据代理的效力,被代理人不负票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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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代理贴现的流程是怎样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票据法》要求票据代理行为应具备三项形式要件: 1.应由代理人自己签名于票据。行为人的签名或盖章是票据行为绝对生效要件之一。 2.应载明被代理人于票据。 3.应在票据上载明代理的意思。 风险提示:票据为文义证券,票据债务人应依票据文义负责,但以该债务人在票据上签名为前提,仅以口头或票据以外的书面行为表示其以被代理人名义而为意思表示的,在其未记载于票据上之前,不产生票据代理的效力,被代理人不负票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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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票据贴现发放贷款有法律风险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3银行通过贴现取得票据,如其目的是为了出票人发放贷款,且明知该票据的签发、转让均无真实交易关系,则可认定银行与出票人之间构成通谋虚伪表示,所涉民事行为无效,银行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风险提示:虽然票据行为相对于基础法律行为而言,具有无因性,基础法律行为的效力瑕疵不会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但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并非绝对,如果持票人取得票据的过程存在违法性,则可能丧失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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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票据代理贴现政策要求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2《票据法》要求票据代理行为应具备三项形式要件: 1.应由代理人自己签名于票据。行为人的签名或盖章是票据行为绝对生效要件之一。 2.应载明被代理人于票据。 3.应在票据上载明代理的意思。 风险提示:票据为文义证券,票据债务人应依票据文义负责,但以该债务人在票据上签名为前提,仅以口头或票据以外的书面行为表示其以被代理人名义而为意思表示的,在其未记载于票据上之前,不产生票据代理的效力,被代理人不负票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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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代理贴现行为的要件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票据法》要求票据代理行为应具备三项形式要件: 1.应由代理人自己签名于票据。行为人的签名或盖章是票据行为绝对生效要件之一。 2.应载明被代理人于票据。 3.应在票据上载明代理的意思。 风险提示:票据为文义证券,票据债务人应依票据文义负责,但以该债务人在票据上签名为前提,仅以口头或票据以外的书面行为表示其以被代理人名义而为意思表示的,在其未记载于票据上之前,不产生票据代理的效力,被代理人不负票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