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0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对郑成思等7位知识产权法研究人员诉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生公司”)侵犯版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书生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致歉,赔偿7位知识产权法研究人员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1万余元。
本人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一名研究人员,也是本案当事人之一和诉讼代理人之一,在一审判决之后,曾接到许多媒体采访请求,许多读者朋友也来电询问情况。现在,特向关心本案的媒体和读者谈谈我个人的一些意见。
一、起诉缘何而起?
在2004年初,有网友打电话到我们知识产权中心办公室,说在一家名为“书生之家”的网站,发现可以全文阅览、下载知识产权中心研究人员的作品。在得知此情况后,我们果然在这家网站上看到自己辛辛苦苦爬格子创作的作品被人非法复制和传播,同时还看到书生公司宣传材料上声称,它网站上的作品已经全部获得“双授权”,即获得出版社授权和作者授权。
对于书生公司的这种做法我们很气愤,因为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而且欺骗了广大公众,严重干扰了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健康发展。作为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的法律工作者,面对这样一种极端恶劣的侵权盗版和明目张胆的欺世盗名,我们只有选择采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
为了保护好侵权证据,我们特别委托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对书生公司的“书生之家”网站上的侵权内容作了公证,收集了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侵权证据。2004年4月,我们7位研究人员将书生公司起诉到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书生是否使用了涉案作品?
书生公司是否使用了我们7位知识产权法研究人员的作品是本案审理的第一个焦点问题。据公证书记载,进入被告网站主页下载并安装“书生阅读器”后,可检索到原告的涉案作品,考屏操作后可打印出来,除两部作品打印的页面上端阅读器栏显示为“烟台市图书馆专用”外,其他均显示为“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专用”。
我们认为,烟台图书馆与书生公司是主站和镜像站的关系,烟台图书馆所出现的内容完全是书生公司主页的内容,公证书上的内容就是书生公司网站上的。书生公司则认为,此公证书的内容存在人为拼接的痕迹,且公证书中记载的域名和网页不是该公司的,公证书中的域名与打印的页面内容不符等。
海淀法院认为,虽然公证书中记载的网址比被告的网址少一个字母“d”,但公证机关进行了补正;虽然公证书中实时打印的部分页面上端阅览器栏显示为烟台图书馆专用,但书生公司为烟台图书馆提供服务,也承认依据用户要求将作品数字化,并存储在数据库内。所以法院认定书生公司使用了原告的作品。
三、书生的经营方式是否合法?
书生公司认为,自己的经营模式与其他有相似业务的公司完全不同,其不对公众提供服务,网站中的图书阅读功能从不对公众开放,页面仅对公众宣传,技术模式完全类似于图书馆阅览室的阅读模式,技术平台最多只允许三人同时阅读一本书,符合美国千年数字法案的有关规定,因此未侵犯原告的版权。
本案开庭审理前,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勘验。结果显示,在“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网站上可翻看作品全文,包括图书的封面及全部内容。结合原告提交的公证书,法院认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特定的人可以通过下载“书生阅读器”软件登陆网站接触该网站上的作品,故对被告的证据不予采信。
法院认为,书生公司意图证明其对作品的使用范围、方式进行了必要的限制,但这些限制并未实质上降低作品被任意使用的风险,亦未改变其未经版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的性质。书生公司无论在企业性质、经营方式、经营目的及对作者利益的影响上均与图书馆不同,法院将把此作为侵权情节考虑。
法院认为,互联网为作品传播提供了更广阔更便利的空间,也给作品的使用提供了便利和自由,但这种便利和自由并不意味着没有限制,而仍需遵循法律、尊重他人权利。书生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向公众提供原告享有版权的作品,以非法方式造成作品网络传播的事实,侵犯了原告的版权。
四、数字图书馆的出路何在?
按照传统版权授权模式,使用者与权利人一般都是一对一洽谈。针对目前一些所谓的“版权授权新模式”,本人认为,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相应地,有关法律制度也需要发展,但无论法律如何发展,都不大可能突破可以不经许可便任意使用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这一底线,在现有法律制度下,无论取得授权多么不方便,都不能以牺牲作者利益为代价。网站经营他人作品,应当首先取得有关权利人授权。
书生公司辩称,数字图书馆要想全部取得作者授权几乎不可能,它还说,目前全国每年出版10多万种图书、1万种期刊,涉及的权利人多达数千万,使用者即使只与10万版权人达成使用协议,至少也要付3000万元成本,这对数字图书馆经营者来说根本无法承受。
本人认为,这种虚构的“授权成本”,实际上是被告一种骗人的幌子。因为真正尊重作者权益的企业,同样会得到广大作者的支持。例如3年前,超星公司打算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到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对一”地找作者取得网络使用授权。当时的院长李铁映同志十分支持该公司的这种尊重知识产权的做法,首先在授权书上签了名。在院长的带动下,上千学者纷纷在授权书上签名。超星公司并没有花费“无法承受的”代价就合法取得了大量授权。这种尊重法律、尊重作者的做法是应该肯定的。现在,已经有不止一个诚信经营的网络公司了解了《著作权法》,都在走超星公司这条合法的路子。这也正是书生公司对七位专家诉其侵权气急败坏、无数次地宣布“著作权法已经过时”的重要原因之一。本人认为,向作者取得授权确实需要付出努力。但授权工作再难,也不能去偷,去抢,去骗。
解决数字图书馆的出路在于解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一项大权利,作者完全可以自己与使用者谈判使用条件。按照国外版权集体组织的经验,大权利最好由作者自己行使。当然,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可以通过一个组织或一个个人来经营,但这个组织或个人必须首先从作者那里取得授权。这个组织或个人讲诚信,服务好,可能就会有许多作者委托他去代理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事宜。集体授权应当是解决未来数字图书馆授权工作的一种好的形式。
五、本案的意义
接到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后,书生公司当庭表示要上诉,理由仍然是自己在诉讼中的托词。本人认为,这个案件没有什么复杂的,使用他人有版权作品应当首先征得权利人许可,这是一个基本常识。胜诉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本人认为,我们打官司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的人,对于被告如此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绝不能视而不见;打官司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绝不允许有人假借数字图书馆之名,干损人利己的坏事。本人还认为,这个案子对更多的人有示范作用,特别是那些被书生公司侵权的人可以采取类似的维权行动。
数字图书馆具有传统图书馆不具有的一些优势,它对作品的传播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如何平衡数字图书馆与作者、公众的利益,的确需要认真研究。本案给中国数字图书馆的从业者和广大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版权课。本案的公正判决打击了网络盗版,维护了法律尊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周林
-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处罚
477人看过
-
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447人看过
-
两会提案:立法打击电影网络盗版
194人看过
-
法律能够维护我们的尊严
472人看过
-
打击盗版的法律有哪些)
352人看过
-
用法律维护亲情伦理的尊严
75人看过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
网络著作权侵权要如何打击盗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91、网络著作权领域侵权认定的原则之一便是“服务器原则”。根据今天互联网传播的事实情况需要做一个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使平台方把作家的作品更好地集合在一起做商业化,将其权利切实地保护起来。网络侵权盗版危害,最关键的是破坏了网络的版权秩序,破坏了几十年正在逐渐建立起来的版权生态,损害了公共利益,很多情况下网络侵权盗版案件都可以去适用行政处罚。 2、总结过去的经验,应对互联网侵权盗版,可以将“防御性策略”
-
如何严厉打击网络欺诈行为青海在线咨询 2021-04-16今年8月,山东准大学生徐玉玉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伤心欲绝,郁结于心,最终导致心脏骤停,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不幸离世。针对类似的网络诈骗事件,我国首部《网络安全法》第45条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其中规定:依法负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除了规定运营者的责任,《网络
-
网络著作权、版权怎么维护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8一、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 二、各个职能机关要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检验,严格做好管理工作。 三、还需要各地各级政府进行严格的规章制度,对于进行私自牟利的企业做出应有的制度上的规范并进行严肃处理。 四、原创作者要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平时要注意自己的版权保护,要注意留下文章原创证明。
-
为什么严禁建设网络服务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严格打击反击网络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5近年来,我国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蓬勃发展,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和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为代表的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无证经营、无序发展的苗头也随之显现,层层转租、违规自建网络基础设施等带来的“黑带宽”、“下水道”等问题不容忽视,既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也给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带来隐患。在此背景下,工业和信息化
-
怎样打击网络骗子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01.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尽早识破犯罪分子的新型诈骗方式,尽可能地防范网络诈骗,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损失,网警部门收集最新的相关诈骗信息,及时把网络新常识向广大网民宣传。 一、网络诈骗综述之网络诈骗那些事 二、冒充10086实施网络诈骗 三、网络诈骗最爱冒充的七类人 四、警惕免费WIFI背后的陷井 五、警惕,容易让人忽视的“网络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