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东莞市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业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4、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享受期限
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就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并不是无期限领取,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如何办理申领手续
(一)参保人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须在解除劳动关系60天内)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一份;
2、《广东省东莞市失业职工证》或《东莞市农业户口务工人员失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或《核准个体工商户歇业登记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业主提交)或劳动部门提供的争议仲裁通知书或法院的诉讼裁决通知书;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贴于《失业保险金申请表》规定框内);
5、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二)注意事项:
1、对于没有社会保险IC卡的参保人,除了上述资料外,必须提供广东发展银行存折的复印件;
2、对于再次申领上次失业尚没领完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允许其再就业后未参保和无法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的情况下,凭用工单位开具不续用证明,经劳动部门确认并在原《失业证》上注明××年××月第二次失业的意见(盖章)后,办理上述有关手续;
3、参保人需在《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上劳动部门盖章时间的6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超期办理的,按每超过一个月扣除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扣除。
四、待遇发放标准及发放办法
本市户籍失业者,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者再次失业时,核定领取待遇的期限可与上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前后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其中,缴费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只能领取上次失业尚未领取完的待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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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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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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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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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在领取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是否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8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拒绝的理由。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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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失业人员申办失业保险金须知(总) ,须提供什么材料,如何申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8本市失业人员申办失业保险金须知 (一)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个人辞职)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须提供材料: 1、《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就业手册》(有办过的需提供); 2、本人银联标识的厦门银行卡(除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外); 3、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档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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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失业后,如何办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6《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