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02:04 226 人看过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认定范围

一、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下列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

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

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

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

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

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

7、建筑业;

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

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

“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业务是指:开发的科技成果能够直接构成产品的制造技术或直接构成产品生产流程的管理技术,地质普查的数据结果可直接用于各类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为这些技术或开发利用资源提供的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不包括为各类企业提供的会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市场信息、中介等服务业务以及属于上述限定的技术或开发利用资源以外的计算机软件开发。

“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不包括车辆、电器、计算机监视系统和普通仪器、仪表的维修。

10、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包括:

a、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设计和为工程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咨询劳务包括对工程建设或企业现有生产技术的改革、生产经营管理的改进和技术选择以及对企业现有生产设备或产品,在改进或提高性能、效率、质量等方面提供技术协助或技术指导;

b、从事饲养、养殖(包括水产品养殖)、种植业(包括种植花卉)、饲养禽畜、犬、猫等动物;

c、从事生产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

d、用自有的运输工具和储藏设施,直接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服务;

e、从事交通运输业务的企业,包括从事搬家、搬运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但不包括从事函件物品(特快)传递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

f、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从事为开发土地、建筑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业务的,可视为建筑业企业,适用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g、凡国家人民防空部门与外商共同投资举办、从事我国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改造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认定为生产性企业;

h、从事污水、垃圾处理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认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专业从事下列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得视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1、从事室内外装修、装璜或室内设施的安装调试,包括从事电梯、电扶梯安装的企业和从事对粗装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地面、表面铺装、门窗等设施安装的企业;

2、从事广告、名片、图画等制作业务和书刊发行;

3、从事食品加工制作,主要是用于自设餐饮厅或铺面销售;

4、从事家用电器维修和生活器具维修;

5、外商投资企业将全部财产出租给承租人进行生产、经营的,其取得的收入,均为租赁收入,不属于生产性业务收入,不得享受税法规定适用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待遇;

6、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税法规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7、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有关法规从事投资业务及与投资有关的其它业务(包括为接受其投资的企业提供管理、培训、代理等服务业务),不属于生产性企业范围,不应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待遇;

8、从事进出口商品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价格等的委托检验、鉴定、认证等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9、投资从事旅游观光缆车、索道服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10)从事邮电通信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11、从事股权投资及转让、以及为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服务的创投企业,不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12、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从事购进商品进行简单组装、分装、包装、清洗、挑选、整理后销售的业务,凡未改变原商品的形态、性能、成分的,均属于从事商品销售业务,不应确定其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13、

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所限定的经营范围无生产性业务的,无论其实际经营活动中,生产性业务的比重多大,均不得作为生产性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开始,可享受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专业从事下列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认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设计和为工程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咨询劳务包括对工程建设和企业现有技术的改革、生产经营管理的改进和技术选择以及对企业业现有生产设备和产品,在改进或提高性能、效率、质量等方面提供技术协助和技术指导;从事饲养、养殖(包括水产品养殖)、种植业(包括种植花卉)、饲养禽畜、犬、猫等动物;从事生产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用自有的运输工具和贮藏设施,直接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服务;从事污水、垃圾处理业务。

专业从事下列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得视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从事室内外装修、装潢和室内设施的安装调试;从事广告、名片、图画等制作业务和书刊发行;从事食品加工制作,主要用于自设餐饮厅或铺面销售;从事家用电器维修和生活器具修理;从事旅游观光缆车、索道服务业务;从事股权投资及转让、以及为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服务的创投企业。

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不包括车辆、电器、计算机监视系统和普通仪器、仪表的维修;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交通运输业”,包括从事搬家、搬运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但不包括从事函件物品(特快)传递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

不得视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专门从事室内外装修、装潢和室内设施的安装调试的企业,包括:从事电梯、电扶梯安装的企业;对粗装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地面、表面铺装、门窗等设施安装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从事开发土地、建筑物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业务的,可视为建筑业企业,适用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税收优惠政策。

凡国家人民防空部门与外商共同投资举办,从事我国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改造投资业务,根据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可认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从事进出口商品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价格等的委托检验、鉴定、认证等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凡已被认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从1997年1月1日起一律按上述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0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如何界定?
    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如何界定?1.从事下列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开然气);(3)治金、化学、建材工业;(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7)建筑业(包括专门从事为开发土地、建筑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业务);(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包括从事搬家、搬运业务(除从事函件、物品、传递业务外);(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业务(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不包括车辆、电器、计算机监视系统和普通仪器仪表的维修)。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是指:(1)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设计和为工程项目提供劳务;(2)从事饲养、养殖、种植业、饲养禽、畜、犬、猫;(3)从事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4)用自有的运输工具和储藏设施直接为客户
    2023-04-16
    36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
    在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购或重组过程中,为了缩小生产经营规模,许多外国投资者可能希望减少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投资和(或)注册资本。根据中国法律,外商投资企业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不侵犯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减少投资总额和(或)注册资本。但是,在下列情况下不允许申请:a。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较低的限制,减少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数额的;b。企业发生经济纠纷,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c。企业有合同、章程规定的最低生产经营规模。减持后投资总额低于最低规模的;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可以提前收回投资,但实际收回投资已经完成的,外商投资企业很难减少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而且要经过审批、会计核算、债权人公告等复杂程序,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并不多见
    2023-05-07
    310人看过
  • 外商投资性公司与所投资的企业的关系
    一、外商投资性公司所投资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资性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和/或中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投资性公司中折算出的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单独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一起投资的比例占其所投资设立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的企业;(二)投资性公司将其投资者或其关联公司、其他外国投资者以及中国境内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投资设立的企业的股权部分或全部收购,投资性公司中折算出的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单独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的投资额共同占该已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三)投资性公司的投资额不低于其所投资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的10%。二、财务管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投资性公司可向其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三、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投资性公司可以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持有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流通的法人股。投资性公司也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持有境内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未上
    2023-04-21
    245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破产的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破产的程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审批机关批准的公司章程;(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适用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公司。(8
    2023-03-02
    46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房产税税率
    一、外商投资企业房产税税率企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一)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二)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三、企业房产税缴纳时间(一)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二)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三)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023-04-20
    188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是外企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有三种形式: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3、外商独资,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拥有。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外资企业是与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一样是一种单独的企业性质,而外商独资又是外资企业的一种,不能将其视作私营企业。一、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是什么意思?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
    2023-03-20
    343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注册资本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7
      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法》最低要求,理论上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最低3万人民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10万元,但企业注册资本应与企业的经营规模相匹配。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企业及1000万美元以下的允许类企业,各区商务委就可审批;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1亿美元的鼓励类、允许类企业及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的限制类企业,由上海市商务委审批。具体参照《外商投资产业指
    • 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
      依据《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 第三条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1、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并有三个以上拟投资项目,或者 2、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
    • 外商独资企业再投资企业是什么性质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分2种情况: 1、如果外商独资企业是投资性公司,则其所投资企业视为外资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另行报批。 2、如果不是投资性公司,只是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则其所投资企业为内资企业。二、旧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需要注册外商投资企业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还是国外的投资,就要申请如果是以该外商独资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的话,新企业就是内资企业了,不需该批准证书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3
      1、两者概述不同: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家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2、两者的特点不同: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其管理模式多管理细致、注意细节,企业文化多为同根而生,文化趋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