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2、申请主体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后,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开始清算。
一、法院公司解散程序是什么
人民法院判令公司解散所应当经过的程序包括有: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通知债权人;进行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等。《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股东提出解散有哪些条件
股东提出解散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
1、股东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其他途径解决;
2、申请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3、必须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企业不能经营的如何处理
企业不能经营的处理方法如下:
1、整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经债权人和投资者认可后独立解散;
2、公司继续存续会给公司股东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公司可向法院申请破产;
4、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组,振兴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公司清算后资产股东如何分配,股东能申请公司清算吗
500人看过
-
股东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吗,如何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61人看过
-
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操作,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455人看过
-
股东如何符合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条件?
228人看过
-
公司清算流程是什么?股东可以申请吗?
210人看过
-
公司如何清算小股东的股份?
129人看过
清算程序是指在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经过的具体步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更多>
-
公司法清算期限内股东的申请如何办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2(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强制解散的,由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指定清算组。(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1下业务:1。接管公司财产;2。结算公司未完成业务;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4。分配剩余财产;5。取消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
公司进入清算程序股东会决议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6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是公司自身的经营决定,除破产清算外,法律不做硬性规定,股东会决议进入清算程序,制定决议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达成的一致意见书面化,以规避可能出现的争议,决议书的内容和格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就可以,但意识表达一定要清楚明确,不然可能带来不必要的争议,如果追求协议书意识表达完整明确,建议委托律师书写。
-
持股人股东申请清算公司的情形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3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的情形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
-
如何认定公司已被申请了解散清算程序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5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当有以下五种情况出现时公司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根据股东请求而司法解散。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的,是公
-
公司股东是否有权申请对公司清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公司股东有权申请对公司清算,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