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的取证要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4:32:56 50 人看过

根据滥用职权罪的特点,我们认为对滥用职权案件在取证时,特别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认真收集损害后果的证据

是否发生损害后果、程度如何等,是认定滥用职权罪及准确量刑的关键。在收集证据时,要按照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注意围绕如下几个方面来收集认定损害后果的证据:

1.全面收集经济损失结果的证据。经济损失,包括案发后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可通过所造成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情况,对损失数额进行客观界定。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应以检察机关立案时已无法挽回的损失为限来进行计算。

2.查清人身伤亡结果,包括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和轻伤人数。

3.查清给国家的信誉或社会影响所造成的损害程度。

(二)认真收集有关犯罪嫌疑人职责范围的证据

犯罪嫌疑人的职责范围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关键,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具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则不能成为滥用职权犯罪的主体,也就不能按照滥用职权罪处理。因此,收集滥用职权犯罪案件证据时,务必查清行为人的职责范围。从实际工作看,行为人的职责包括法定职责、职务性职责、授权性职责和公认性职责。查明行为人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不正当行使职权或超越职权,是确认行为人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必要条件之一。查清行为人的职责,对于是否追究行为人滥用职权罪的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侦查工作中要注意查清:

1.行为人的法定职责,即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在取证时应注意查清行为人担任何种法定职务,行使何种法定职责。

2.行为人的基本职责,即由行为人所在单位及系统制定的、行为人在其工作岗位上应遵守的具体规定和制度所确立的工作职责。

3.授权性职责,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对其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为完成某项工作授予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国家机关因工作需要授予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公认性职责。在行为人没有上述职责的情况下,还应查清行为人的公认职责或惯例职责,即行为人从事某一项公务性活动所应遵守的约定俗成的职责。

(三)认真收集危害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证据

滥用职权案件造成危害后果的原因往往比较复杂,包含着多种因素,只有行为人的滥用职权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存在必然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联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刑事责任。查明滥用职权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首先要把造成这一危害结果的各种因素诸如人为因素、市场因素、自然因素等逐一列出。其次,在列出的各种因素中,区分哪些是原因、哪些是条件,将条件加以排除。再次,在找出的原因中,审查有无行为人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有就要进一步查明其行为是主要原因还是次要原因。

(四)认真收集行为人行为与职责关系的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之所以构成滥用职权罪,往往是行为超越职权或不正当行使职权所致。因此,查清行为人滥用职权行为与其应承担的责任,对认定滥用职权罪具有重要作用。在收集这方面的证据时,主要查清:

1.行为人超越职权的行为,即行为人不正确行使职权时已经逾越了其职权范围;

2.行为人不正当地、胡乱地行使职权的行为,即行为人的职责有明确规定,而行为人不正当地利用职权实施了违反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3.行为人在行使职权中徇私舞弊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收取贿赂又构成滥用职权罪
    数罪并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一、受罪罪客观表现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
    2023-03-07
    72人看过
  • 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
    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符合这两点的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一、非法占用土地认定标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致使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并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二)行为人在实施本罪行为中如果收受贿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贪污有关费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费用的,又可能触犯他罪如受贿罪、贪污罪,
    2023-04-07
    369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是什么 如何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
    一、滥用职权罪是什么(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如何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1、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
    2023-01-24
    195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最高判几年,滥用职权罪如何判刑
    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一、一般监狱能减刑多少时间在监狱内服刑的犯罪分子,若表现良好,适用减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有期徒刑刑期的二分之一。《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二、依法判处死刑能够减刑吗依法判处死刑不可以减刑,因为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前述人员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三、刑期7年的
    2023-03-13
    462人看过
  • 领导滥用职权下属不管是玩忽职守吗,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一、领导滥用职权下属不管是玩忽职守吗领导滥用职权下属不管是玩忽职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一是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二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3.三是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四是主观方面为故意。三、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在哪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
    2023-06-22
    164人看过
  • 受贿滥用职权案刑事判决书要点
    被告人陈某某,男,1946年10月24日出生,原系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曾任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2007年7月26日,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逮捕。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7月23日立案侦查。2007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将案件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移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2007年10月27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告知了陈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并在法定期限内讯问了陈某某,听取了陈某某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该案经申请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后,于2008年1月24日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某犯罪事实如下:一、受贿罪1988年
    2023-06-11
    137人看过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中的重大损失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
    2023-02-21
    197人看过
  • 报复陷害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异同点有哪些?
    报复陷害罪和滥用职权罪: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虚假公共利益、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进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照或者违反法律决定,处理无权决定、无权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公司财产侵吞、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在于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在于:1、定义不同: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无权决定、处理事项、指责处理公务、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2、主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罪由故意构成,玩忽职守罪由过失构成;3、客观行为不同。滥用职权是指不应当行使职权,而应当作为形式行使;玩忽职守是指应当履行职责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多为不作
    2023-07-04
    280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诈骗罪要判多久
    信用卡诈骗30万元,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巨大”标准,依法量刑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
    2024-05-03
    116人看过
  • 国有企业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国有企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一、国有企业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国有企业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6.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国有企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国有企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
    2022-06-27
    219人看过
  • 什么是职权滥用罪的构成要素?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是:1、侵犯职权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3、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区别是什么关于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区别是:1、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下,贪污罪是直接故意构成的,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造成的;2、主观目的上,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滥用职权罪一般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3、在客观表现上,贪污罪以侵吞、窃取、诈骗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滥用职权罪以超越职权或者不适当行使职权造成严重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23-07-03
    101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属于哪个要件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体要件: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
    2023-03-27
    459人看过
  • 受贿罪一定要滥用职权吗
    一、受贿罪一定要滥用职权吗实际上,受贿犯罪并不是一定与滥用职权有所关联。它主要指国家公务人员在未经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接收和占有他人物品,并以此为交换条件来帮助或促进他人的事项。然而,滥用职权却可能被视为受贿罪中的加重情节,但它并不是构成受贿罪的必备要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第三百八十五条所明确指出,倘若国家公务人员借助其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那么这便构成了受贿罪。即便仅仅是收取贿赂,而没有实际滥用职权,也同样可以构成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受贿罪一定要家属吗国家公职人员的家属往往有可能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人。常见的
    2024-07-08
    483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需要查贪污吗
    已定滥用职权罪如果有贪污行为的会查反贪。构成滥用职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可能免除刑处吗滥用职权罪属于故意犯罪,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恶劣,免处的可能性不大。理论上讲有可能,而要定罪免处,一般来说造成的损失应在构成犯罪的临界点左右,并能有效弥补损失。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3-08-12
    3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监狱取证滥用职权罪辩护词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看具体罪名和情节,乔方律师看到全案证据后才能找到足够多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无罪理据或者二十几个从宽情节要逐一核对、以争取好的处理结果或者刑期。全案证据上百页,现在没办法判断。 1、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这需要一定的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 2、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
    • 滥用职权罪具有哪些特点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09
      滥用职权罪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
    • 滥用公司职权罪中的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11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
    • 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及特点
      福建在线咨询 2025-01-02
      贪污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虽然都涉及国有公司人员,但在构成要件和犯罪性质上存在明显区别: 1. 在主观心理态度上,贪污罪是由直接故意构成,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所致。 2. 在主观目的上,贪污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 在客观行为上,贪污罪是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而国有公司人员滥
    • 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要怎样处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07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