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不可诉性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09:31:27 149 人看过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是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验、证据收集等方法,对交通事故发生之事实、形因、各方责任分担作出的鉴定结论,是确定各方当事人民事、刑事和行政责任的依据,但其行为本身并未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处置,是一种非行政行为。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包括: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结果责任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定性什么意思

有违法不一定有责任,无违法肯定无责任。”事故责任的有无,跟当事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有着直接关系,而且还必须是对哪些事故的发生起作用的交通违法行为。

1、证据说:责任认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它并不能归类为鉴定结论,二者有本质上的区别。

2、确认说。这种观点认为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而行政确认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将行政确认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立,有失偏颇。

3、行为说。此观点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一系列具体行政行为的一部分,因此应认定为具体行政行为。交通事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承担都是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为基础。论述者认为交通事故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观点,值得商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据收集相关文章
  • 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简易程序是什么意思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事故和危险驾驶嫌疑的除外:(一)财产损失事故;(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适用于简易程序的,可由交警处理。第二十四条交警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强制撤离。当事人不能及时移动车辆影响交通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处理。离开现场后,交警应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陈述,确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码、道路交通事故形式、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
    2023-08-08
    17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中哪些场所可被判定为道路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哪些场所可被判定为道路道路交通事故中可被判定为道路的场所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1.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道口。(1)公路按照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2)公路按照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2.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3.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是指虽在工厂、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但不必经过该单位的允许,社会机动车辆就能自由出入的地方。(1)非公路部门验收的铺装路面且用于公众通行的地方;(2)乡镇的街道、胡同等;(3)通行社会车辆的单位自建路。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哪些要素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
    2023-11-09
    104人看过
  •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逃逸行为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逃逸行为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逃逸行为的判定标准是:1.明知发生事故,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2.认为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现场;3.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4.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5.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留下假信息离开医院;6.接受调查期间逃匿;7.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事故,但能证明发生事故;8.给付赔偿明显不足,未留下真实信息,强行离开现场。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刑法判几年刑法交通肇事逃逸判几年具体如下;1.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2.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三、交通肇事逃逸全责保险怎么赔交通肇事逃逸全责保险的赔偿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
    2023-10-16
    2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道路怎样认定
    一、交通事故中的道路怎样认定交通事故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
    2024-01-12
    261人看过
  • 道路交通中的误工费是什么意思?
    道路交通中的误工费一般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一、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哪些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等于误工收入乘误工时间;2、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等于误工时间乘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3、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等于误工时间乘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年龄有规定吗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年龄是没有规定的。误工费的前提是老年人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劳动能力与退休年龄并没有必然的关系。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
    2023-06-23
    40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不是具有可诉性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不是具有可诉性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不具有可诉性的。交通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处理结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通知,不能算做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无法就此事由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长时间能够下来十日内。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
    2024-02-12
    58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认定是什么
    关于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认定,刑法及修正案没有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要求发生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有具体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不能将交通肇事罪的道路范围等同于危险驾驶罪的道路范围,交通肇事罪在构成要件上明确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此,其规制的范围只能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围,但危险驾驶罪设立目的是为了将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加以抑制从而将量刑前置化,预防犯罪,不仅在公共交通道路范围内具有产生侵害法益的抽象危险,在非公共交通道路范围内同样会发生侵害法益的抽象危险,因此,道路范围不应局限于公共交通道路,凡是供不特定人、车等通行的路段都应包含在内,以便规制在非公共交通道路范围内发生的醉驾以及追逐竞驶行为。如校园、厂矿、乡村、单位里只要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都应认定为
    2023-04-21
    152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非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对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进行责任认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调查结论可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的标准是如何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的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
    2024-01-28
    185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哪些实质要件符合可诉性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具备可诉性,关键取决于该行为的性质。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可被起诉,需要具备以下条件:首先,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可受理条件。其次,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可诉性,还应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完整性。一个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往往是由一系列的行政程序完成的,比如行政处罚中的调查取证行为等等,这些程序往往是为了实现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完成而以辅助形式出现在行政程序之中的,因此,这些程序虽然也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但没有必要单独进入司法审查程序,只是在对完成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时,这些单独的程序才纳入审查范围之列,一并审理其合法性和公正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据属性认识很具迷惑性的是出具责任认定书的单位————交警部门,也正因如此,早先时间,对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的行为性质聚讼颇多,其中就有论者认为,责任认定书属于交警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行为,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
    2023-07-21
    186人看过
  • 谁有权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认定
    一、谁有权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依据为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方面有人力、有经验,由公安机关现场处理纠纷,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方便群众和降低诉讼成本。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少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
    2023-07-03
    179人看过
  • 什么是非交通道路事故?
    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和日常生活中认为的交通事故是有较大区别的,其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交通事故一定是发生的法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凡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机耕道)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非道路范围包括:(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7)凉晒作物的场院内;(
    2024-01-17
    28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如何进行可诉性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与相关规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这一法律规定是否具有充分的法理基础值得怀疑。在民事诉讼当中,主要是在由于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赔偿案件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实是以“证据”的身份而出现的,是否被法院所采纳,似乎完全由法院来决定,但这同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原因也不复杂,既然法院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与事实不符,那么就应该自己对责任作出划分,只有这样才可以作出相应的判决,但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专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职权,并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人民法院如果自行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并对责任作出划分,实际上就等于以审判权去取代行政权,这显然又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在制定行政诉讼法时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行政诉讼法采用了了两种方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一是概括
    2023-06-03
    318人看过
  • 道路责任怎么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在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道路交通也在不断的发展进步,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交通事故在所难免。如何确定道路交通当事人的责任,成为道路交通立法不容回避的问题。据我国相应交通法规的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确定了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责任的基本条件,由在事故中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符合社会观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针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交通事故分别确立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无论机动车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事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二、道路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2023-02-04
    129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的十级伤残认定标准是什么?10.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2023-05-31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据收集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取得处理案件的依据或凭据,在立案受理前,依法向有关单位和公民调查取证的行为。为确保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客观性,您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1、询问当事人:通过直接与涉案人对话,获取事实真相。 2、收集书证:... 更多>

    #证据收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否是行政行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5
      1、既不是行政行为,也不是鉴定行为。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 3、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道路交通事故是什么意思, 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如何划分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道路交通事故是什么意思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
    • 如何定性为道路交通事故,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5
      定性为道路交通事故的方法:在公路、城市道路或其他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因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意外包括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 道路交通事故是什么意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及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
    • 在路上发生车祸,道路交通事故是什么意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旅客和货物的运输量增多,特别是随着机动车拥有量的扩大,道路交通事故日益严重,已成为和平时期严重威胁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