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此处的“遗产继承”不仅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遗嘱继承、遗赠。胎儿是法定继承人的,按照法定继承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有遗嘱的,胎儿按照遗嘱继承取得遗嘱确定的份额。胎儿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被继承人也专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胎儿,将来按遗赠办理,胎儿取得遗产继承权。“接受赠与”指赠与人可以将财产赠与给胎儿,胎儿此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除了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实践中还有其他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因此这一条规定用了一个“等”字,没有限定具体范围,为今后进行这方面立法留下空间。
为了属更周延地保护胎儿利益,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胎儿自母亲怀孕之时起就应当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则自始不存在。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关于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的最终处理,一般分3种情况:一是胎儿出生后存活的,已保留的继承份额归其所有;二是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份额,由其继承人(即母亲)继承;三是如果胎儿在脱离母体时即属死体的,原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应当按法定继承办理,即应当由被继承的继承人再行分割。
3.未出生的胎儿不具有遗产继承权,因为他还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
340人看过
-
胎儿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39人看过
-
胎儿出生时为死胎怎么继承遗产?
300人看过
-
胎儿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
171人看过
-
胎儿享有哪些民事权利
158人看过
-
能否将胎儿的遗产继承权给予遗产继承人?
448人看过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更多>
-
-
胎儿继承遗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61、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依照这一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2、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
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吗,怎么规定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8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下,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
胎儿无民事权利能力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11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享有遗产继承权以及接受遗赠的权利,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胎儿有继承权吗,应该为胎儿保留哪些继承份额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8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