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局渝劳办发[2000]218号
万州、黔江开发区劳动局,各区县(市)劳动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现对退休人员在受聘于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办、联办企业,承包、租赁经济实体,以及从事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有关保险待遇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退休人员被聘用或自办、联办企业,承包、租赁经济实体以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因工伤残、亡的,其医疗费(含工伤复发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工伤津贴、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均由聘用单位或承包、租赁人负担。
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的,在合同期内(包括合同期满后仍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由聘用单位或承包、租赁人负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在合同期内(包括合同期满后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由聘用单位或承包、租赁人负担;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金仍由原单位负担。合同期满停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待遇仍由原单位负担。
二、企业退休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期间(如商贸、修理服务、农副产品加工等),因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伤残或死亡的,其保险待遇由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在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中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的,医疗费等待遇由本人负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其他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办法处理。
三、上述退休人员因工伤、残、亡的保险待遇标准按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单位或各类经济实体参加了工伤保险统筹,并为其聘用的退休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其因工伤、残、亡的保险待遇,按当地政府颁发的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四、企业退休人员正常退休后,按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退休费(基本养老金)照发。
五、本通知从2000年7月1日起执行。
-
关于提高本市企业早期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通知
290人看过
-
问:关于工伤待遇,退休返聘人员能否享受?
322人看过
-
关于外来劳务人员退休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350人看过
-
温州:关于市区因工伤退休人员有关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
64人看过
-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规定
92人看过
-
退休人员返聘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
106人看过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中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适用规定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30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
-
-
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的通知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4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
退休人员返聘待遇有哪些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01工资标准取决于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退休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因此工资金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
-
返聘人员享受工伤待遇吗的相关知识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3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财政给予相应补贴。因此,退休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就意味着劳动者已经享受了国家提供的相应社会保障和福利,其再次被聘用就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关于返聘人员享受工伤待遇吗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