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新政策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8:12:40 95 人看过

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策: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的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余杭区土地使用税的几个新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余杭区土地使用税主要变化如下:1、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提高(1)一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5元(原为12元);(2)二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0元(原为8元);(3)三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5元(原为4元)。2、按“亩产税收”贡献情况分类(1)在本行业“亩产税收”贡献得分排名前15%(含)的为A类;(2)排名列15%-50%(含)的为B类;(3)排名列50%-80%(含)的为C类;(4)排名80%以下的为D类。3、实行差别化减免。(1)A类纳税人,可给予9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2)B类纳税人,可按给予75%(含)以下幅度的减免。(3)C类纳税人,可给予6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4)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4、有重要违法行为的一票否决减免。(1)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2)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3)节能降耗未达标的企业;(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
    2023-06-28
    236人看过
  • 退伍军人土地使用权的特殊政策
    虽然你的身份是军人,但是你的原户籍还是在老家,那你就享有现在使用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军官或者三级以上士官,牵涉到一个转业问题,那时候,你的户籍很大可能就是非农业户口,那么,你就不再是原户口,所以不再享有原村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退伍军人贷款政策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对退伍军人的重视,越来越多的政策也开始惠及到退伍军人群体。我国有一系列退伍军人优惠政策,但创业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1、3年内免收工商费和税收。2、免收相关的工本费和管理费。3、3年免息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4.
    2023-07-10
    387人看过
  • 现在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政策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改造旧城区,需要调整土地使用;(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等经批准报废的。什么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一)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三)十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六)无偿收回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
    2023-08-08
    52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有哪些优惠政策
    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有哪些减免优惠政策?1。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征税对象,对土地使用者征税,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征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城市地区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镇、工矿区等,其中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税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税种,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额不同。为防止长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税。根据税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享受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包括
    2023-05-08
    121人看过
  • 土地确权最新政策简介
    国家土地确权最新政策:村民可以采取村民自治的方式,也就是说,针对占地面积过大,可以在集体面前共同商量决定。对于超出的面积,可以从农民的承包地中扣除相应的面积,做到总量平衡。对于超额部分,也可以实行有偿使用,也就是说,如果使用更多的土地,可以支付更多的费用。当然,如果少用土地,也可以得到一些回报。2020最新土地确权政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2020最新土地确权政策如下:首先需要完善已有的农民的权证,包括林权证和耕地权证,再加大对农民的土地确权的意识,争取2020农民的土地确权完善到百分之80,但要以农民的自愿为前提。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以分级指导的形式完成,并且财政拨款将有中央统一拨款。《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规定:以经营规模适度为目标促进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计划用5年左
    2023-07-01
    317人看过
  • 河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哪些新的政策
    为推进和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近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农办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河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落实“一户一宅”的规定,按照不同历史阶段对超面积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妥善处理已有的土地登记成果。以下是河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相关政策解读:《意见》指出宅基地使用权应该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意见》要求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应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通过继承房屋等其他合法形式取
    2023-05-05
    17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最新政策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最新政策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新政策的颁布和原有政策相比有何区别,新政策究竟新在哪,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继承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一、政策法规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2、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该条款也表明了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3、因此我国的基本法没有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而且从法律的效力上看,《土地管理法》是基本法,属于上位法。4、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土地炒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
    2023-04-25
    155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化保障机制。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3、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4、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未来将具有更高的含金量,给相关居民带来更大的价值。可以改成农村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要符合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
    2023-08-05
    397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税费减免的政策有哪些内容
    对于土地的使用方法也各有千秋,如各种企业的商业用地,还有我们目前发达的铁路用地,以及房产用地等等,相关法律对这些不同使用类型的土地也有某些规定,但对于土地使用者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土地使用税税费减免的政策有哪些内容,今天就为您解决心中的疑惑。土地使用税税费减免的政策(一)基本规定1、业务概述: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2、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二)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1、业务概
    2023-04-19
    427人看过
  • 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号)第一条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二条规定:“物流企业是指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服务的专业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食品、饮料、药品、医疗器械、机电产品、文体用品、出版物等工业制成品的仓储设施。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
    2023-05-04
    412人看过
  • 近年来国家对土地使用证政策有哪些调整?
    土地使用证政策内容: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最新政策对注册资金做出了哪些调整(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
    2023-07-20
    138人看过
  •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
    2023-05-04
    277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新政策是什么
    一、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二、2022土地确权新政策是什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下称《意见》)。文件提出,以经营规模适度为目标促进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此次《意见》指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要求,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村民在此之前已经拥有一
    2023-04-01
    352人看过
  • 成都市土地使用政策有什么?
    一、成都市土地使用政策有什么?工业用地空间增量的60%布局“东进”区域,严格控制“西控”区域工业用地空间增量,优化“南拓”、“北改”区域工业用地布局,疏解“中优”区域一般性制造业用地布局等。即通过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天府空港新城、淮州新城、简州新城等“东进南拓”区域和符合成都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留足发展空间。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一)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划拨用地目录,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营利性社会事业用地、非公益性科研办公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经营性用地(含地上、地下空间)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宅以及含商品住宅的用地,一律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创新工业用地供给管理方式。坚持和完善工业用地有偿使用、市场配置制度。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工业项目特点,通过公开挂牌竞价,鼓励采用长期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和建设标准厂
    2023-06-03
    45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使用权2017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政策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9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化的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明确入市范围。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 新政策土地使用权有何新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6-03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教育、科技、文化、
    •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补偿政策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22
      征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对于这几项费用的给付,《实施条例》第26条是这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使用分配办
    • 2020年房产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策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其他用地年限如下: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土地确权新政策(上)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5
      国家土地确权最新政策就是要明确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的归属,并且实现产权主体的清晰,并且要将土地承包权落实好,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组织里每个农户的手里。而且要农户将将经营权依法的配置给其他需要的人,发展更多形势的规模经营。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