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为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完备、造价条款、防止造价结算的争议、工程款支付条款、审查工程款的欠付情况、工期争议、保修争议以及合同解除的争议等等。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尚末履行的,终止履行;己经履行的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内容包括:
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效力。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完备及工程量、工程质量条款。
3.建设工程合同审查造价条款,防止造价结算争议。
4.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工程款支付条款。
5.工程款欠付及利息争议、垫资争议。
6.工程结算的审价与审计争议。
7.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工期争议。
8.保修及退还保修金争议。
9.合同解除争议。
10.违约责任及解决违约责任的方式。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哪些内容,建设工程合同审查是减少合同纠纷,防止合同欺诈的重要方式,对合同各个项目的审查可以明确法律责任,减少合同损失,快速解决纠纷有重要作用。
二、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后果
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后果:
1.《民法典》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末履行的,终止履行;己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民法典》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司法解释第11条的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三、怎样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合同可以解除:
1.合同的协商解除
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这是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而同意终止合同关系。当事人的这项权利是合同中意思自治的具体体现。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
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类合同)的审查流程
387人看过
-
(2020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208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合同
22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价款可否全额划入建设工程款
405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审核备案内容
244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建设工程合同的要点有哪些
393人看过
-
如何解除工程建设合同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0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1)合同的协商解除。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
建设工程中标后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51、按照招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能够处中标事项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金。 2、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的招标公告或说明中可否有关于中标不签约的赔偿商定,如果有能够依此追究另一方职责。 3、中标单位要及时搜罗招标单位不签约的证据以备用。 4、中标不签约的做法是违背诚实信用的做法,能够
-
建设工程建设合同属于什么法律合同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30建设施工合同属于一种单独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
-
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应通过哪些法律手续?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14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方未按约定提供建设材料的等。建筑工程合同的解除程序有双方协商解除,通过向法院起诉解除等。
-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合同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0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建设工程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通常也称作“业主”。此外建设工程实行总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