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21:52:36 402 人看过

法律规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

1、普通诉讼程序。

2、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

3、执行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以上三种方案从形式上看,执行效率依次加快。普通诉讼程序要历经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历经一审终裁、异议(如有)、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直接进入执行程序。

一、先起诉的人有优先权吗

不能。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先起诉的不能优先受偿。债权具有平等性,债权人先起诉的,不能优先受偿。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二、实现物权担保特别程序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担保物权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2、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3、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4、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民诉法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的规定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人可以是担保物权人,即抵押权人、质权人和留置权人,也可以是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等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主体。一、对被扣押、查封的财产如何进行保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如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财产对其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因被执行人保管或使用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被扣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对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不得使用。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二、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要承担担保责任吗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的,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
    2023-06-26
    482人看过
  • 约定仲裁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吗
    约定仲裁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如果在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被申请人就相关权益争议又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进行受理改案件的,就算是申请人不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也会根据裁定不予受理的行为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一、约定仲裁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吗(一)对此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1、主流观点:法院不应受理目前占主流的观点认为,既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排除了法院的主管,那么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此问题有专门规定,第4条:合同约定有仲裁条款,或者双方签订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后由仲裁机构裁决的,该约定排斥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主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2、少数观点:不受限
    2022-05-05
    108人看过
  • 民诉法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文书送达方式
    民诉法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解未能成
    2023-06-11
    76人看过
  • 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怎样实现担保物权
    一、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怎样实现担保物权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按以下顺序实现担保物权:(1)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三条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担保物权包括什么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
    2023-06-16
    120人看过
  • 被告死亡可以实现担保物权吗
    一、被告死亡可以实现担保物权吗抵押人死亡,但抵押权并不随抵押人的死亡而一并消亡,既然抵押权仍然存在,抵押权人就有权通过拍卖、变卖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权,抵押物的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或者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二、已经死亡的人还能做被告被起诉吗已经死亡的人不可以做被告被起诉。如债务人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之前,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分割完毕,则应在他们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三、被告已经死亡如何处理将被告的继承人作为被告起诉。起诉的具体流程如下:(一)写起诉书;(二)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
    2023-06-08
    148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可以启动再审吗
    对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如有法律上的错误或者是程序上的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就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一、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一)普通诉讼程序;(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三)执行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以上三种方案从形式上看,执行效率依次加快。普通诉讼程序要历经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历经一审终裁、异议(如有)、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从实际情况来看,首先,经过公证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确实是最为快捷的方式,之所以快捷
    2023-04-04
    304人看过
  • 当事人协议实现抵押权的方式有哪些
    当事人协议实现抵押权的方式:1、折价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实现抵押权;2、拍卖方式。拍卖是抵押权实现的最为普通的一种方式;3、变卖方式。双方还可以协议以变卖的方式实现抵押权。一、浮动抵押如何设置设立浮动抵押的方式:1、浮动抵押的主体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2、浮动抵押的财产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3、浮动抵押必须是书面协议;4、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是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事由;5、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二、抵押物无法偿还是无偿还债务如果抵押权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三、民法上债
    2023-06-25
    190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裁定范文
    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由独任审判员(或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申请人称:(写明申请请求及相关事实、理由)被申请人辩称:(写明被申请人的意见)本院经审查认为:(说理)。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的担保财产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的范围内优先受偿。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员年月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什么是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担保物权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经法定程序,通过将担保标的物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的过程。为了更好地保
    2023-08-18
    433人看过
  • 自首是否可以通过电话实现?
    打电话自首算自首。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对于接到办案机关的电话通知的到案的情形,犯罪嫌疑人往往会错误的认识其已经丧失了“改过自新”的自首机会。但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宜认定为自首。根据认定自首的立法目的、精神也可以得出同样结论,自动投案要求的是犯罪嫌疑人的“自动性”、“主动性”。在电话通知之后,由于其人身自由并没有受到限制,其完全可以选择不去相关地点接受调查。其选择了“自动投案”足以显示出其“主动性”、“自动性”。同样的根据“举重以明轻”的理论,既然犯罪嫌疑人被通缉之后在一定情况之下都可以认定为自首。将电话通知之后到案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人认定为自首亦符合立法目的和精神。去自首的路上算自首吗1、犯罪嫌疑人在主动投案的过程中被公安抓获的,如果其有证据证明正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可以认定为主动投案,如果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如
    2023-08-14
    443人看过
  • 五种担保方式的当事人
    合同的担保的五种方式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的权利(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保证人只能在主要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求偿权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之日起算。(2)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其权利主要为抗辩权和抵销权。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
    2023-06-15
    465人看过
  • 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权利方式
    一、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构成要件:1、主体: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主体,即请求人,通常为失去标的物的占有的所有人。此所谓所有人,无论动产所有人还是不动产所有人,单独所有人还是共人所人有,均无不可。2、相对人须为占有该物的人。德国民法第985条规定:所有人可以请求占有人返还其所有物。此所谓占有人,指现在占有人,包括直接占有人和间接占有人。我国台湾民法第767条:所有人可以向无权占有其物者和侵夺其物者请求返还。所谓侵夺其物,指反于物主的意思而强行取得其物,例如强盗、抢夺、或侵占;所谓无权占有,指无占有的权利而仍占有其物,亦即被请求时已无占有的本权而仍然占有标的物。例如买卖合同解除后,买主仍占有其标的物,而不返还给卖主;租赁合同期限已经届满,而承租人仍占有租赁物等。二、排除妨碍请求权只要所有人对于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圆满状态受到了占有侵害以外的妨害,即可以发生所有权妨害排除请求权,至于妨害人有无故意、过失,
    2023-06-08
    134人看过
  • 担保物权实现时间有何法律规定
    一、担保物权实现时间有何法律规定所谓的担保期限,实际上就是我们常说的担保人保证期限。若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有对此做出详细约定的,理应遵照明确规定执行;倘若未做具体约定,则需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担保期限也就是保证期间,通常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为期六个月。在此期间内,若债权人未能对债务人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将无需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然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而言,若其与债权人并未就保证期间达成共识,那么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若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并未向保证人提出相关要求,那么保证人便可免除保证责任。此外,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存在争议且无法达成一致时,保证期间应当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
    2024-08-01
    195人看过
  • 船舶抵押可以做实现担保物权吗
    船舶抵押权的实现是指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到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变价处分被抵押的船舶,并以抵押船舶的价值优先受偿。因此船舶抵押权实现的实质是其所担保的贷款债权的实现。船舶抵押权的实现也受到船舶优先权、船舶被法院强制出售、船舶被没收征用等情况的限制,有时船舶抵押权无法对抵押权人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应该设立保险保障体系给予船舶抵押权人利益损害的适当补偿,避免其利益受损过大。担保物权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申请,以实现担保物权。管辖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对担保财产变价后所得款项在担保范围内优先偿付给担保物权人。这一规定,改变了以往债权人通过诉讼程序确认并实现担保物权的传统做法,为债权人快速实现担保物权提供了一条低
    2023-02-18
    75人看过
  • 异地签合同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实现
    一、异地签合同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实现异地签合同的方式包括快递、通讯软件聊天、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合同。其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均为合同签订的书面形式。二、如何判断合同订立是否有效如下判断合同订立程序的合法性:1.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合同是否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三、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需注意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
    2023-09-21
    9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可以。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方式有哪几种?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1、协议方式当事人可以协议折价、拍卖、变卖;但该协议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否则,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即援用《合同法》第74条的债权人撤销权制度。2、诉讼方式只有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才需要司法介入,即由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在实现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抵押物的价值唯有在实现时才予以最终确定,所以有可能出现高于原股价(抵押权设定时的估值
    • 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怎么处理,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方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怎么处理当一个主债权同时设有保证与物的担保时,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担保法》第28条做出了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
    • 担保物权担保方式可以单独申请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问:听说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对担保物权的实现有新的规定,请问实现担保物权可以不经过诉讼而直接向法院申请吗答:新民事诉讼法对此有新的规定,实现担保物权可以不经过诉讼而直接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
    • 实现担保物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3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