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必须在总公司追加起诉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8:11:39 192 人看过

起诉分公司是否必须追加总公司。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由总公司参加诉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起诉分公司是否必须追加总公司。

分公司合同与总公司有关吗

分公司合同与总公司有关。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但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依法以分公司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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