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归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8:20:23 315 人看过

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有三个可能性:

1、归开发商的部分: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

2、归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了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售面积中去了,则这些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

3、归政府:作为一个小区的开发建设,需要设计一定面积的地下空间用做人防工程,所有小区都有,开发商经常拿地下车库充当人防,这样的话,车库的所有权在区人防办。

一、地下车位只收据不交房可以吗

在建筑区划内以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都应当首先满足业主们的需要。建筑区划内,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的汽车位和车库。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配套设施相关文章
  • 地下车位和车库归属权如何认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法条简述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产权由开发商与购房者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确定其产权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推定其产权属于购房者共有。该观点的依据在于:其一,根据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不能相分割的原则,如果不能取得特定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则不能取得该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的所有权,因此地下车库不可能单独获得土地使用权,地下车库所使用的土地是业主交纳土地使用费的土地,该小区土地面积已经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该小区的业主所享有,开发商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除非
    2023-02-23
    106人看过
  • 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新规
    1、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系在小区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2、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一、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吗小区地下停车场可以收费。开发商拥有车位产权的可委托小区业委会收取停车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停车位业主委员会可以收取停车费,但业委会收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共有,应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二、如何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车位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2、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的,从法律上讲,该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
    2023-06-20
    457人看过
  • 小区内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一、车库的种类(一)不得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根据政府规定兴建地下车库,则修建地下车库是他的法定义务,他修建该地下车库不能为了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并谋取私利,而是为了满足小区内业主生活需要,向特定人群提供停车位的。如浙江省物价局颁发的于1999年4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商品住宅价格构成及价格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就规定: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设备及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列入住宅小区详细规划要求配置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无偿提供给整个住宅小区的住户使用,不得另行作价销售。象这种情况,如果开发商将地下车库向非小区业主销售或者出租,则是违法行为。(二)可以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虽然根据政府规定,开发商应当
    2023-03-25
    241人看过
  • 车库产权的归属地是哪里?
    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有三个可能性:1、归开发商的部分: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2、归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了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售面积中去了,则这些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3、归政府。小区地下车库归谁管辖地下车位规划土地管理局管,产权归属是开发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023-07-15
    154人看过
  • 如何判断地下车库的归属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判定小区内地下车库是否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开发商在计算共摊面积时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二)开发商在出售单元房屋时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三)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四)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一、车库的法律属性有人认为小区土地使用权既然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土地地表和地下建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也有人认为,地下车库作为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之一,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就应如道路、管线一样,是房屋的从物,应交付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在买卖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从物应当依从主物一并出售、转移。还有人认为,业主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包含了空间权,如果承认了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发展商,那么就承认了空间权被发展商保留,但既然土地使用权都转让给小区业主
    2023-04-07
    237人看过
  • 车库前面空地归属权
    房地产开发
    一、车库前面空地归属权如果地下停车场经过面积分摊了,所有权就是全体业主的,如果在房产证里的面积不包含地下停车场的分摊面积,所有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但一般,现在停车位都是买的长期使用权。不会给单独的产权证。另外,业主优先使用是相对的,毕竟业主的个体,首先满足规划设计消防等要求,剩下才考虑业主使用地下停车场是附属设施,经地上建筑面积分摊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像电梯、物业用房等一样是共有,地下车位的买卖实施上是使用权的租赁,因为不能办理产权,所以业主交的钱是租赁费,签的合同也只能是使用合同,不能成为购买。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谁法律规定,“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现实是很多农村土地被征收,基本都是村委会或村干部自行决定的!甚至村民待遇,拆迁(征收)补偿方案也是村干部与补偿义务人自行商讨决定的。这并不合法。法律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出让,设定了比较复杂
    2023-05-06
    383人看过
  • 车停小区地下车库,下雨被淹,谁赔
    如果是小区的免费车库并且物业合同没有规定物业有保管车辆的义务,物业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否则物业必须承担责任。一、小区业主被入室盗窃,物业有责任吗小区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看物业合同和物业服务手册等文件中,是否有明确约定物业负责小区的安全,保障住户的财产安全,如果有,则物业应付全部赔偿责任。如物业合同中无以上明确约定,就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管理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管理上的纰漏导致了盗窃事件的发生,如果有,则物业公司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二、小区被偷,小区保安和物业有责任吗小区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看物业合同和物业服务手册等文件中,是否有明确约定物业负责小区的安全,保障住户的财产安全,如果有,则物业应付全部赔偿责任。如物业合同中无以上明确约定,就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管理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管理上的纰漏导致了盗窃事件的发生,
    2023-02-11
    314人看过
  • 小区地下车库电费谁来交
    地下车库属于公共用电,要是每户用电在物业收电费,那就公摊算在大家的电费单价里了,要是用户去供电局独立缴纳电费,那这部分电费就算在物业费里了。一般物业规定,所有公共用电(电梯和公共楼道照明,小区公共道路照明及消防用电,水泵用电)属于物业费里的成本。一、电费出账后几天会逾期电费出账后一个月后逾期。对于欠费客户,如超过交费期限的,就会计收违约金。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居民客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其他类型用电的客户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超出规定交费期限仍未交清电费的,自逾期之日起,供电部门会根据实际催收情况来判断是否执行欠费停电、何时执行停电。停电前会有相应的欠费停电通知。 供电企业应当
    2023-04-12
    175人看过
  •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具体如下所述:1、地下人防车库的实际投资者是小区的全体业主,政府人防主管部门有使用的管理权;使用者必须经过申请报批程序,并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使用费”。2、无论存在怎样的产权归国家还是归业主的争论,地下人防车库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当属无疑。纯收益为毛收益中去掉成本后的部分,而成本包括人防工程使用费以及管理人员、水电费、设备维修、标志标线、清洁等费用。3、地下人防车库的实际产权应该也只能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4、业委会成立后,开发商应当向业委会移交与地下人防车库有关的审批文件(具体方法需按人防主管部门要求办);或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作为人防工程隶属单位出具证明,由物业公司到人防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审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的地下人防车库
    2023-06-18
    499人看过
  • 小区地下车库车被划了谁负责
    一、小区地下车库车被划了谁负责1、小区地下车库车被划了是需要找肇事人负责的。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原则上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依据物业合同的相关约定,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首先从侵权角度来看,车辆被划属于典型的民事侵权。有过错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民事责任承担是“谁侵权,谁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汽车被水淹了怎么办1、车被淹了,分为两种情况的:一种是车停在车库或者停车场被淹了,还有一种是在开车的过程中被淹了。不管哪种情况,都要注意,如果是因为车主第二次发动车辆而造成的损失,那保险公司是绝对不赔偿的;2、如果在当初买保险的时候,买了车
    2023-08-10
    380人看过
  • 地下车库坠井事故责任归属问题
    地下车库施工业主坠井造成伤残的责任由施工人和管理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地下车库权属归谁所有一、地下车库权属归谁所有1、地下车库权属归谁所有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占用业主分摊面积的地下车库,如地下车库面积是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这样的地下车库是没有独立产权,但是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开发商没有权力销售和转让;(2)开发商独立建设的地下车库,如果开发商单独购买土地建造地下车库,这样的地下车库是有产权的车库,产权是归属于开发商的,但只有小区的业主才能从开发商手中购买地下车库;(3)人防车库,部分地下车库的归属权是人防办公室,这样的车库也是没有产权的,但是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
    2023-08-14
    409人看过
  • 小区地下车库停车费具体怎么收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一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每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一、春运高铁退票手续费新规定春运高铁退票手续费新规定为:1、开车前8天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开车前48小时到8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8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8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2、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3、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及以上且小于7.
    2023-06-28
    335人看过
  • 小区地下车库不能进合法吗
    物业不允许未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住户进入停车场的合法性在法律层面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具有独立产权证书的地上停车位、停车场、地下车库等一般不会产生纠纷,而对于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地上停车位、地下车库等,需分情况对待:1、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谁与规划、人防工程管理部门签订人防工程使用合同或取得《人防工程使用证》,谁就是人防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和管理的收益人。实践中的判决,如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大民二终字第00825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镇民终字第00853号均有论述。2、计入公摊面积的但无产权证书的车位,业主支付价款取得专有权的同时已取得了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应属业主共有。未计入公摊面积且无产权证书的车位,开发商作为开发建设单位,并不因尚未进行登记就丧失车位的专有权,此种情况下开发商有权处分。一、一
    2023-03-04
    388人看过
  • 小区租的地下车库能退租吗
    一、小区租的地下车库能退租吗小区租赁的地下车库可以退租,但是非出租人过错或合同到期原因而终止合同,承租人可以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当事人看是否能够承担该责任及承担后的成本问题决定是否退租。二、车位可以不满足业主需求吗车位应当满足业主需求。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于地下停车库来说,如果是没有计入地面建筑公摊地下停车库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大型公建及住宅小区项目,地下(半地下)停车场、车库按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出售、出租和改变使用用途。经依法批准对外出售、出租的,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出售。因此,在开发建设单位交纳地下停车
    2023-06-04
    428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配套设施
    相关咨询
    • 农村小区内地下车库小区车库所有权归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5
      小区内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没有明确确定。 1、小区土地使用权如果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 2、如果地下车库作为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之一,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就应如道路、管线一样,是房屋的从物,应交付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 3、如果业主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包含了空间权,如果承认了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发展商,那么就承认了空间权被发展商保留,因此只能推定出地下车库的产权
    • 地下车库归属权是归谁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6
      小区内地下车库归属权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确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所的车库,属于业主共有。
    • 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5
      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 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
    • 地下车库归属权的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3
      1、地下车库的归属是属于所有权者。至于谁是所有权人,那就得看购房合同的约定了。有些销售方为了吸引购买者,以购房送车位的形式销售。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商了,当然作为业主是可以把它买下了,并且会得到相关的不动产证明的证件。如果没有购买,一般都是由物业管理的人负责收费,以出租的形式暂时处理这些车位。如果是以租赁的方式的话,那么业主是没有所谓的优先权的。那就是得讲究先到先得了。而这些车位也不
    • 地下车库归属权如何确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3
      1、合同是否约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 2、是否计入公摊面积 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