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活动中的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何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08:30:32 148 人看过

在商业活动中,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下列不同之处:

1、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2、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等。

一、无偿协议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

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

二、赠与合同中是债务人是谁

赠与合同中一般来说是没有债务人的。

这个主要是属于无偿性质的受赠,即使是有偿性质的,那么这个也不是债务人的范围,赠与合同和债务关系是不一样的。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典型的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则相反。

三、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哪些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

1、主体协议主要是指签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同意,协议是双方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基础的协议;

2、客体合法,是指投保人对投保目标的保险利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能够在法律上主张并受到法律保护;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被保险人以承担交付保险费义务为代价,以承诺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赢得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基于公平合理的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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