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劳动合同与员工报酬的争议处理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6:24:14 233 人看过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各级政府和劳动部门,应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取消不合法的双重劳动关系,制订措施,采取以下对策:

其一、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手续。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当职工找到新的职业,一律使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得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对原已办理停薪留职的职工要分别清理,职工个要求停薪留职的,一律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因企业原因停薪留职的,可以继续履行协议,协议期满必须终止。

其二、不得再为职工办理挂名手续。

凡是已在企业办理过姓名手续的职工必须在清理后及时全部解除挂靠关系。今后,任何企业不准为职工办理挂靠手续。

其三、解决好两不找职工劳动关系。

要解决两不找问题,首先,属于企业原因的要考虑安排职工上岗,无岗位的要将职工转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符合内退条件的,要签订内退协议办理内退手续。其次,属于职工个人原因的两不找人员,要及时解除劳动关系

其四、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内部离岗退养的规定。

凡不符合上列规定的职工,必须按下岗职工处理,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

其五、严格执行国家对职工医疗期规定。

对长期养病人员要严格执行医疗期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医疗期台帐。对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的,要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对以病假为由,在社会上从事就业活动的职工,要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其六、加强对学习、培训人员的管理。

对长期在外学习、培训人员、属于企业委派的要签订协议,非委派在外长期学习、培训的职工又不能回企业工作的,要解除劳动合同。

其七、彻底清理外出劳务人员。

属单位委派外出劳务人员,可由企业帮助转移工作单位,凡私自外出劳务人员一律按规定程序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八、取消外借建立合理流动制度。

企业借出人员,企业有权收回,对收不回来的职工属工作原因,企业应帮助办好流动手续。属于职工自己不愿归队的,要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借用外单位职工,有条件的应主动替职工办理转移手续,不能转移的要及时退回原单位。

其九、绝不允许企业给职工放长假。

停产半停产企业对劳动合同期满的职工不得放长假,应向职工说明情况,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限未满职工应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对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可按规定办理。

其十、各级政府还应制定用工制约措施。

对不按上述情况用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制订处罚条件,对执行好的要实行奖励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报酬争议案例
    一、劳动报酬争议案例中存在的问题1、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采用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等手段迫使劳动者“工作年限清零”违反法律规定。工作年限(俗称“工龄”)作为计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的重要标准,已引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重重视。但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原工作年限计入新工作单位,往往通过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等手段迫使劳动者“工作年限清零”,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2、因劳动者原因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是为防止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而设立的惩罚性规定。但如果因劳动者自身过错,导致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
    2023-04-13
    482人看过
  • 员工在劳动争议阶段是否会获得报酬
    是否在劳动争议阶段向员工支付报酬取决于几个条件:第一,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这取决于员工是否提供正常劳动力。如果两者都是,毫无疑问,他们必须支付工资;如果在仲裁期间没有劳动关系,当然,终止的劳动关系不能要求支付工资。如果由于企业单方面终止而不存在劳动关系,则取决于员工的个人需求。如果支持恢复劳动关系的要求,仲裁期间将有工资;如果您想终止劳动关系补偿或无此上诉的补偿,您不能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原则索要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正常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由此可见,支付工资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处于存续期内(即双方劳动关系尚未终止或终止)。第二,工人有正常的劳动。如果他们不提供正常劳动,如事假,他们将没有工资,病假,他们将支付病假工资。旷工者不仅没有工资,而且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处罚因此,不难看出,在劳动争议
    2023-05-07
    141人看过
  •  解决劳动报酬争议的途径
    解决劳动工钱纠纷可尝试协商、投诉、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具体步骤包括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乡镇、街道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裁决不满意,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劳动工钱纠纷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首先,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投诉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协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裁决不满意,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途径劳动争议调解途径是指解决劳动争议的和平解决方式。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雇主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雇主可以申请
    2024-01-19
    302人看过
  • 员工签了双重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吗
    一、员工签了双重劳动合同怎么处理有的用人单位为了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在同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约定,禁止劳动者与其他公司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违反这种约定,用人单位则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引起损失的,还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因此,劳动者在已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再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应慎重,既要不违反已签劳动合同的约定也要考虑到后者对前者是否造成不良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九条也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归根结底,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都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任何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2023-03-25
    255人看过
  • 同工同酬劳动争议案例
    一、同工同酬的相关案例【案例分析】罗某于2016年1月调入A县B公司。2017年,罗某发觉自己和其他同类职工的浮动工资累计相差每月642元。逐向公司要求增加浮动工资,后被公司拒绝,罗某越想越冤,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2017年6月30日,仲裁裁决某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向罗某每月支付增加的工资642元。B公司不服,以罗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定罗某月增资标准为316元。庭审过程中,罗某提起反诉,以其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请求法院判令某公司补偿其工资差额,并重新计算其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月23日,C省A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工资纠纷案,罗某同工同酬的诉请获得法院的支持。【法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某公司应当给予罗某与其他同类职工同等的工资待遇,遂判决某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将罗某的月增资标准确定为642元,并给予其与其他同类职工同等
    2023-04-12
    73人看过
  • 山东限时处理集体劳动报酬争议
    要限时处理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和小额争议,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应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日前,山东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开展行动,确保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为此,今年山东省将在各地重点场所设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公示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要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应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
    2023-04-25
    4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争议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当产生劳动合同争议时需要采用合理的方式来解决。一、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程序1、调解程序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均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结案,逾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进行其它程序。调解程序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程序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申请国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可以扣除,胜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由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所谓"其它
    2023-06-10
    72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如何处理
    应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案件,不论是先通过仲裁前置程序后起诉,还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直接起诉,都应由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有效吗当事人约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如果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劳动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哪一个劳动诉讼的管辖法院: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劳动合同纠纷的
    2023-06-27
    192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与外籍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该外籍人员是否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即该外籍人员在中国的就业是否合法。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则属合法就业,则应受到中国劳动法的保护,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争议问题;若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则属非法就业,则不能受到中国劳动法的保护,在此情形下产生的争议,只能由法院直接受理。根据仍然现行有效的唯一规范外籍人士在中国就业问题的部门规章《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劳动标准,应适用于外籍人员。而上海市劳动局于1998年颁发《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的第十六条的规定,有关劳动合同期限、岗位、工资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可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因此,目前上海法院和劳动机构对于外籍人员适用中国劳动法标准问题的
    2023-04-29
    4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有什么?
    对于企业的职工来说,不管是一般员工还是管理层人员,最好都要能够清楚的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样也有利于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公司的进步。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如下:一、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问题发生后,通过私下沟通的方式解决争议问题。在劳动争议中,争议的双方是特定的,一方必须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的员工即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有利于促进问题的快速解决。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二、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也不具有强制执
    2023-06-20
    108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发生劳动合同争议怎么办
    一、未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但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企业与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二
    2023-04-29
    252人看过
  • 劳动报酬的归属是否是劳动争议的关键问题?
    追索劳动报酬属于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
    2023-07-06
    55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劳动报酬有时效期限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与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区别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履行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实体法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民事法律制度。这两种时效制度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之处。其共同点是:二者都属于丧失时效,即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丧失法律保护的一种制度。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规定在第三章第二节“申请和受理”之中,结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行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规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2023-08-09
    231人看过
  • 拒付报酬引发劳动争议
    拖欠劳动报酬争议
    上海11月27日电今天,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谢邦伦出差补贴款1.9万余元及同期利息。法院查明,2004年6月,原告谢邦伦到被告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从事制冷设备的售后服务工作,但双方未签劳动合同。2005年3月1日,被告公司向原告谢邦伦出具了一份欠条,载明欠付谢邦伦2004年度出差补贴款2.3万余元,并承诺在2005年第二季度还清。但是,直到2006年4月6日,被告公司仅支付谢邦伦出差补贴款3530元。10月,谢邦伦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出差补贴款1.9万余元并支付同期利息。针对原告谢邦伦的起诉,被告公司辩称,原告谢邦伦尚未就诉争事项提起劳动仲裁,故法院不应受理原告的诉讼请求;况且,本案已过仲裁时效,故原告谢邦伦已丧失了胜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8-17
    29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双重劳动关系是怎样的,双重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1
      双重劳动关系是同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个法定的劳动关系。即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一个为法定劳动关系,一个为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被认定存在法定的劳动关系。 实践中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主要看:一、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二、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三、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1)劳动者的
    • 2022年对劳动报酬有争议的怎么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7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劳动报酬有关的争议如何处理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09
      劳动报酬争议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手段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和员工发生纠纷争议,员工应该先和企业人事部门沟通解决,不行的话找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解决大部分纠纷,如果走诉讼程序,应当在仲裁结束后两年内提出。
    • 企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与劳动争议的处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
    • 劳动争议调查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呢,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