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立案标准是: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应当立案追诉。
一、内幕交易罪有哪些刑事责任
内幕交易罪的最高刑事责任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犯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内幕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证券、期货市场的运用在客观上要求公正而高效的管理秩序。只有如此,证券、期货市场才能健康地发展。作为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的内容之一的证券、期货信息保密制度是根据这样一项原则建立的,在证券、期货市场中,所有的投资者对于重要情报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在重要情报公之于众之前,掌握这种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利用它为自己和其他个人牟利或者避免损失服务。否则,就使其他的证券、期货投资者处于极不公平的位置上;
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所知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建议其他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内幕交易行为会侵犯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4、主体要件。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所谓内幕人员,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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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市场操纵罪有什么表现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2操纵证券和期货市场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持仓优势,或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证券、期货交易;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或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 不以成交为目的,经常或大量申报买卖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 5、利用虚假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 6、对证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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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期货市场罪立案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3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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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交易罪,《什么是操纵市场管理罪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2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