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调解强制执行存在的原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08:50:58 337 人看过

(一)法院方面的原因。

1、在于法院的评价系统。随着社会和谐化的提出,案件调解结案率的高低越来越被法院内部及其外部所看重。通过对法院内部评价系统的了解,笔者发现案件调解结案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是作为考察法官业绩的一个重要的指标。在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还是呈现出行政化的一种管理机制,上级法院把调解率的高低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指标下达后,下级法院就会根据上级的工作指示把调解结案率作为重点通知到各个审判庭室的法官。法官作为案件的审判人员,为了业绩的提升、职务的调遣、工资的涨跌等不免会加大对调解结案格外的重视。基于此目的,强制调解的现象就会凸显出来。强制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非自愿的情况下做出的,即使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强势下暂时同意了调解,一旦将要履行时,一方当事人就会不情愿,此时问题就会显现出来,调解结案后的案件不得不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

2、在于法官对事实问题的规避。一件民商事案件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官为了及早结案,引导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案的一种现象。在此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当事人也是不情愿的。在我国,“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原则贯穿在法院调解当中,如果法院所做的调解不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之上,而是法官通过强制或者诱导的方法所作出的,那么此法院调解是无效的。除此之外,法院不顾调解原则而一味强制或者诱导调解,不仅不能提升调解结案率,对法院的有限资源也是一种浪费。

(二)当事人方面的原因。

1、涉及当事人的诚信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一旦生效,债务人就有按调解书自动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不仅仅是有违诚实信用的要求,而且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当事人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后如果反悔所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只是对不履行调解协议一方进行诚信上的谴责。因此,一般情况下在没有任何理由的前提下,当事人双方在收到法院调解书前都可以进行反悔。而此时,反悔的一方也不会受到法律上的制裁。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特别是义务人一方便把法院所主持的调解当成拖延的手段,先接受法院调解,到调解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到达时再做打算。这时就会造成义务人仍不去履行或者仍没有能力履行的结果。更有甚者,一些有能力履行的义务人保持消极的态度,故意拖延时间,对调解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一拖再拖,直到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2、义务人调解的目的是非善意的。一般来说,调解的过程中,权利人和义务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各自做出让步,以达到两者都可以接受的目的。正是基于此种情况,有些义务人在调解之初就心存恶意,表面上同意法院所主持的调解意向,但内心却不是真正的想同意并履行法院调解时双方达成的一系列条件。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想在调解的过程中让权利人做出最大的让步,并从中取得自己最大的利益。而且,义务人所做的并非局限于此,在法院调解完成,制作调解协议,双方调解生效后,他们并不按照调解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去履行。当权利人无计可施,只能申请法院强制履行的时候,义务人却早在此之前把调解书中所涉及的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法院很难控制此情况的发生并造成调解成功的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的程序当中,而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却也无计可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一、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存在哪些问题?1、偏离法院的职能法院是受理案件、审理案件的司法机构,不是调解部门,不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制定的程序履行其应有的职责,而不是按照其他法律的程序进行。群众发生纠纷,能事先调解的,都不会选择到法院处理,不得已才到法院,是希望法院立案、审理,以此解决纷争,而不是不立案就调解。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在判决前的任何一个阶段,只要当事人自愿,均可以进行调解,没有必要在立案前设立调解程序。这明显违背国家设立法院的初衷和目的,也偏离了法院的职能。立案前的调解应当交给群众自己进行,或其他调解机构处理,而不是法院。2、增加法院成本1)增加人员成本。近年来,民事纠纷越来越多,法院系统本来人手不够,审判人员既要开庭又要调查取证、写法律文书,加班加点,辛苦劳累,法院应当增加专业的法官审理案件,以保证判案的质量。但眼见一些审判人员被
    2024-01-24
    255人看过
  • 民事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人权保护缺失的原因
    (一)立法缺失由于人权的概念和内涵较为宽泛,而又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故立法时天然地存在着法律语言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如对民事强制执行中生存权的理解,其界定是含糊不清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中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财产,这体现了强制执行时对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的保障。但司法实践中对生活必需的财产中必需的理解不一致,对必需的程度及判定标准不一,这一价值判断会因时因地因人的不同而异,因此就很容易出现不同的意见。因此,当前我国立法对人权内容及边界的模糊性容易导致执行标的物的不确定性,也给民事执行实践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二)缺乏相应的执行救济制度缺乏相应的执行司法救济制度,会使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利在执行环节中被损害时,无法进行有效的保护。在执行活动的进行中,执行员常常要对涉案财产进行强制性处理,这必然会涉及到财产权属人的利益问题。当事人会对处理的方式提出不同意见,案
    2023-06-06
    250人看过
  • 一般民事诉讼调解怎样执行
    一、一般民事诉讼调解怎样执行(一)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人民法院利用近年来开展的“法院干警送法下基层”活动,同已建立的民调网络相结合,所进行的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初始状态。(二)立案调解。立案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是对诉前调解的一种有效补充。(三)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庭前调解是对适合调解的案件进行的先行处理程序,其显著特征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案情和实际情况达成调解协议或转入庭审程序,它能最大限度的促成和解,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四)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是指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以书信(网络、短信)往来调处纠纷的一种方式。(五)社会化调解。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根
    2023-04-14
    309人看过
  • 民事调解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
    一、民事调解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申请人(个人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邮编)(单位写清楚: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职务、住所地、电话、邮编)被申请人(个人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邮编)(单位写清楚: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职务、住所地、电话、邮编)申请强制执行的标的: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及生效情况:被执行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举证:申请人要求查扣被执行人的上述有关财产,若查扣错误,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致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二、调解书的强制执行怎么做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此外,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2022-07-07
    284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调解原则的内容
    1、调解保密原则是指,诉讼调解过程中所涉及的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商业机密问题,即便未达到成为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标准,部分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其信息的私密性。因此,为了能更有效地促进案件的调解工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诉讼调解活动在保密的环境下展开,同时保证所涉及的调解事宜,乃至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都不会被外界知晓,甚至,当事人有权力在调解协议中设立保密条款以防止自身的商业机密或者个人隐私泄露。2、调解自愿原则作为诉讼调解制度的基石,其核心在于赋予每个当事人对于自己独立的权利进行自主处分的权利。而诉讼调解之所以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也正是源于当事人拥有作出调解决定的意志自由。为此,我们设定了诉讼调解程序的各项安排,旨在为当事人提供相互协商并在问题上做出让步的空间,以便实现他们之间关系的和谐化,同时,通过庭外和解来解决纷争。因此,在诉讼调解全过程中,每个当事人均应享有充分的自由度与权利,包括但不
    2024-07-23
    1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书有执行力吗
    一、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书有执行力吗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同判决书和裁定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调解协议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必须经过司法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书具有司法性质,是由人民法院的法官出具;调解协议具有民间性质,由人民调解组织的成员制定。关于强制执行:判决书是对案件实体问题审判后作出的判决,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是通常是对案件实体问题双方达成的和解,如果由法院制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也可以强制执行。民事调解之后生效的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果当事人没有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强制执行调解书的内容,与判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怎么才能撤销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的撤销方式:1.当事人有证明能够证明生效的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能够
    2023-05-22
    313人看过
  • 非诉讼调解协议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非诉讼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确认,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法院审查确定效力后,当事人拒绝履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法院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健全调解相关纠纷的职能和机制。经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后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请求变更、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无效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可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法院确认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确认调解协议申请,需共同签署承诺,明确其自愿达成协议,没有恶意串通、规避法律的行为。如调解协议侵害案外人利益、违反法律规定、调解显失公平等,法院不予确认其效力。■新闻背景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
    2023-06-10
    172人看过
  • 强制执行在民事诉讼中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强制执行在民事诉讼中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2.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如果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3.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二、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申请强制执行流程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
    2023-10-13
    133人看过
  • 小额民事诉讼拒不执行、执行难的原因是什么?
    一、小标的案件难执行,主要有一下几种情形:(一)经济来源匮乏,无财产可供执行。小标的执行案件大多存在于贫困地区,主要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人身损害赔偿及其它小额债务纠纷案件,这类案件的被执行人一般经济比较困难,生活、经济来源比较匮乏,导致无法履行。(二)当事人存在抵触情绪。民事案件当事人既然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说明双方矛盾已经发展到一定对立的程度。特别是需要依法强制执行的案件,说明双方结下的怨情很深,至少尚未消除。因此,被执行人基于抵触情绪,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采取硬抗的方式拒不履行,甚至很可能对抗法院的执行工作。(三)软磨硬拖不愿意履行。法院现在注重的是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在非不得已的情况下,一般比较慎用强制措施。因此有些当事人认为能拖、会磨、善赖,不会有什么坏处,案件拖的时间长了,啥事也会不了了之。对法院的判决认可,也答应履行,但总是推来推去不履行。(四)逃避躲藏
    2023-06-03
    3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赔偿:如何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拒绝履行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可法拘留或订款,且全退究早把个履行判决裁定的形争责任。如何民事诉讼追讨赔偿民事诉讼追讨赔偿该怎么进行(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
    2023-07-16
    160人看过
  • 民事调解制度存在哪些缺陷?
    调解制度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机制,是中国固有的传统,是享有东方经验之美誉的法院调解制度,被视为法院行使审判权诉讼制度中占有重要位置。其本质上是一种合意为核心要素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是私法纠纷领域的廷伸,是一种当事人主义。在审判实践中,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民事调解制度存在如下缺陷:1、民事调解制度缺陷一:是随意启动调解程序。合法是民事诉讼调解有效的前提,含概了程序合法、实体合法。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调解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全过程,这意味着调解没有独立的程序。法官可以随时组织当事人调解,启动调解程序的随意性较大,造成诉讼调解中法官中心地位和主导作用过于突出,有悖于当事人主义的调解原则,使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受到一定压制,当事人自由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诉讼权受到侵害,同时也为强制调解、恣意性调解留下了广泛的空间,失去法院调解所具有的独特的公正价值。2、民事调解制度缺陷二:是调解无具体期限,限制当事人
    2024-01-20
    81人看过
  • 起诉调解后强制执行时间
    一、起诉调解后强制执行时间达成调解书后一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以下是债权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
    2022-08-04
    83人看过
  • 执行难存在的原因是什么
    一、执行难存在的原因是什么1、客观因素司法执行制度不健全,司法权威缺失。目前法院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一是法律法规;二是司法解释,如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宪法对司法强制执行仅作原则性的规定,操作性不强;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司法强制执行虽有规定,但其规定与现行执行工作的形势需要和现状严重不相适应,且很多规定也不具有可操作性,如执行案件的执结期限,尤其是拒执罪可操作性不强,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不明确,如当事人只要拿了一点钱就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执行工作立法的滞后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司法权威缺失,执行工作的随意性概率大大增加,被执行人往往无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或躲避履行义务,或公然暴力抗拒执行。2、主观因素(1)是审判和执行兼顾没有协调好。审判和执行是法院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中两个重要的
    2023-04-25
    265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可以判刑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关于民事的法律,因为民事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发生。那么我就为大家说一下关于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有关事情,说到这想必大家都挺关心一件事,就是民事诉讼强制执行可以判刑吗?那么我就为大家说一说这个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
    2023-05-22
    31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执行问题,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执行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3
      《民诉法》对强制执行有以下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
    • 诉前调解和民事纠纷调解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1
      调解协议不一定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要让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需完成司法确认程序。 司法确认程序是司法机关通过确定性的法律规则和强制性的国家权力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使经确认的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根据《人民调解法》、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确认程序的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
    • 判决民事案后原告要求强制执行,执行前还需调解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0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执行人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律进行调解,其中一人愿意支付一笔钱款,可以让法院和该人签订还款协议,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即可。然后对不还款的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冻结其财产或者司法拘留。二人协商好了,可以通过执行庭支付,也可以不通过执行庭支付,但须在执行庭签订执行书。
    • 民事诉讼多长时间执行庭外调解,民事诉讼调解的方式有什么时间限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多长时间执行庭外调解: 无明确时间限制。 民事诉讼调解的方式可以根据案件的难以程度和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调解,包括诉前调解、立案条件、庭前调解、书信方式调解等。 调解方式是指人民法院调解民事纠纷案件、商事纠纷案件所采用的形式。针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情况,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解: 1、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人民法院利用近年来开展的"法院干警送法下基层"活动,
    •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实施与执行过程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2-15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通过法定程序,运用强制手段,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应承担的义务,以确保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实现。强制执行不仅适用于刑事诉讼,也适用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查询、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