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
1、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3、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及是否为实际被扶养、赡养和抚养关系(主要有结婚证、户口簿、村乡或街道社居委证明及单位证明等);
4、监护关系证明,证明法定代理人与原告之间监护关系存在的事实(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5、死者的身份证明,证明死者的身份事项(适用于死亡案件);
6、被告的身份证明,证明被告的身份事项(适用于被告是个人的案件);
7、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适用于被告是单位的案件);
第二组:驾照及年审情况、车辆登记及年审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
8、原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
9、原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
10、被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
11、被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
第三组: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情况
1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责任划分情况;
13、证人证言,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及结果(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
14、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明事故现场的相关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
第四组:治疗、鉴定情况
15、医院病历,证明抢救、治疗、伤情、营养费、住院时间和出院休息情况;
16、医疗费发票,证明医疗费数额;
17、残疾鉴定书,证明伤者的伤残等级;
18、护理依赖鉴定书,证明护理依赖等级;
19、死亡鉴定书,证明死者的死亡原因(适用于死亡案件);
第五组:与赔偿有关的相关证据
20、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施救费、停车费票据,证明这些费用的数额;
21、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的评估报告书,证明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的数额;
22、车辆停运损失和营业损失证明,证明这些损失的具体数额;
23、死者或伤者的工作证明,证明死者生前或伤者伤前的工作情况(即证明是按城镇户口还是按农村户口的标准处理);
24、经常居住地赔付标准高于事故发生地赔付标准的证明,证明按何种标准赔付;
25、保险单,证明号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情况。
使用说明:
1、根据死亡或受伤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应当提供的证据;
2、在诉讼中一定要按照法院《举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一般规定的是30天,简易程序的除外)提交证据;
3、变更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交通事故赔偿资料需要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申请书应当载明需要保全的证据的基本情况、申请保全的理由以及采取何种保全措施等内容。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司法解释对诉前证据保全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
交通事故的证人证言算证据吗,交通事故都有哪些赔偿标准
450人看过
-
2023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证据有哪些,哪些事项不需要举证
92人看过
-
车祸赔偿收据怎么写有效?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有哪些
1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怎么分担举证责任,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165人看过
-
赔偿有交通哪些事故的法律依据
207人看过
-
交通事故索赔所需证据及证据资料清单
375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有哪些证明,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有哪些证明或者证据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5一般是需要去交警大队开证明的,证明双方的事故责任。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有哪些证明 1.交通费用,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2.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 3.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 4.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证据有哪些哪些事项不需要举证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8交通事故诉讼需要下列证据: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的证据; (二)受害人死亡,其直系亲属提起诉的,应提交亲属证明及受害人死亡证明; (三)受害人伤残的,可以提交法医鉴定书、残疾等级评定证明书; (四)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残疾用具费、交通费单据、车辆维修费等单据; (五)受害人及其陪侍亲属的误工费证明、受害人及其陪侍亲属的经济收入证明; (六)其他须提交的证据。 下列事项不
-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需要哪些证据证明?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2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就自己的损失要求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等项目,其中误工费应该如何赔偿呢?如果当事人要求故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以供您参考。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需要出示的证据有哪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怎么办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证明书中注明被扶养人与死者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若被扶养人劳动能力的,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残疾证明或者法医证明,并且还须注明被扶养人的户口属农业户口或是城镇居民户口。 2、若死者直系亲属(指死者父、母、配偶)因不能前来处理,须定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全权代表处理,并注明不、赔偿款项由什么人(只能是一个人)领取,委托书须由当地政府加盖公章
-
交通事故有哪些财产损失赔偿证据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2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包含以下证据: 1、财产直接损失证据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2、间接损失证据。 (1)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运营证以及运营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车辆有运营资格且有运营任务。 (2)行驶线路和每天营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