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股东能否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和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存在分歧,实践中各地差异较大。
申请行政复议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权利,但这一权利的先例还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应具备以下条件:
行政复议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实际上是对提出复议申请的人在主体资格上的限定:一是作为行政复议和申请人,只能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是复议申请人必须是与所要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也就是说,只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谁的权益,谁才有资格提起复议申请,才能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
必须有明确的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任何一个复议案件都必不可少的复议参加人。如果没有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就无法进行复议活动。因此,申请人必须在其提出的复议申请中指明因作出具体行政行而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此还应当注意,行政机关及授权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不能成为行政复议的被子申请人,这是因为他们的执法行为代表的是其所从属的行政机关的意志,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当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只能以该工作人员所从属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而不能以该工作人员为被申请人。例如,驾驶人员不服执勤交警的罚款处罚,只能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
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行政复议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直接目的,申请人在提起复议时必须明确表示通过行政复议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其所要达到的目的。如请求复议机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自己的某项权利,请求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在提出复议请求的同时,复议申请人还必须提供支持自己请示的事实根据,包括那些能够证明行政机关已经作出某种具体行政行为的材料,以及能够证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不当的证据。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以及具体行政行为对自己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实和经过等。行政复议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复议机关撤消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必须是属于行政复议机关主管的行政争议案件。《行政复议法》和有关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如果复议申请人所要求解决的问题超出了法定的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复议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属于受理申请的复议机关管辖。申请行政复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复议管辖的规定,受理行政复议必须符合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不符合复议管辖规定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如果复议机关受理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复议案件,应及时转送给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
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提起行政复议是有严格时间限制的,这种时间限制也就是复议申请权的时效。一般情况下,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效期间,复议申请权也随即消灭,复议机关将不再受理申请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
此外,申请行政复议有时还必须符合某些法律所规定的特别条件。例如,按照《税收征管法》第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谈不服行政仲裁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资格
473人看过
-
股东派生诉讼主体资格的界定
60人看过
-
隐名股东主体资格的确定
307人看过
-
股东资格消极确认之诉怎么提起?
5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79人看过
-
未出资股东或出资瑕疵股东主体资格的确定
303人看过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
股东能向全体股东提起股东资格诉讼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1在诉讼中,失去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因为失去股东资格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不是公司的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权利之一,所以失去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
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的主体资格认定标准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5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的主体资格认定标准: 1、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必须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
-
怎么确定行政复议主体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6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一种客观形态。为了达到行政职权的目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人作为承受对象,这样的人称为行政相对人。 (2)申请人是被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人。在一般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当事人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
股东通过诉讼要求公司重新确定股权及股东资格的诉讼主体资格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使公司受约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起诉讼。 公司章程使股东受约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
-
行政复议主体资格不适格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3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主体资格不适格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