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9:53:04 173 人看过

一、渎职罪能否存在犯罪未遂状态

渎职罪35个罪名中,约有四分之三是结果犯,在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对犯罪后果均有明确的规定。有些人认为,既然《规定》中有了明确的后果才能立案,那么没有造成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也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而且,司法实践中很少见到渎职罪以犯罪未遂判决的。笔者不同意以上观点:

第一,在理论层面上,刑法总则明确规定犯罪未遂的定义及特征,《规定》虽然明确了各类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但并不意味着这类案件不存在未遂状态。根据我国刑法总则规定,故意犯罪可以有未遂形态,因此渎职罪中的故意犯罪也可以有未遂形态。

第二,犯罪构成以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基本的犯罪构成一般是指既遂犯或单独犯的构成要件。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适应犯罪行为的不同形态,对基本的犯罪构成加以某些修改的犯罪构成。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未完成形态的犯罪构成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则属于修正的犯罪构成。刑法分则条文大都以犯既遂罪为标本的,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以及共同犯罪的内容都在刑法总则部分规定。从《规定》的性质看,其虽然规定的是立案标准,但实质规定的是犯罪构成的标准,而且此种犯罪构成性质上应为基本的犯罪构成。因此,《规定》所列出的只是渎职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并不是渎职罪的唯一形态,某些渎职罪完全可以有修正的犯罪构成,即存在依刑法总则规定的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共同犯罪等形态。

第三,司法实践中,在刑法对渎职犯罪的规定中,大部分渎职犯罪是以结果犯作为处罚依据,而未将危险犯作为处罚对象。笔者认为,渎职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管理制度,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管理制度的侵犯,并不一定需要在实际上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果等到损害结果发生后才对这种行为处以刑罚,显然是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立法精神。

二、渎职罪中的行为犯能否存在犯罪未遂状态

渎职罪35个罪名中,下列罪名为行为犯:私放在押人员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这部分渎职犯罪,没有对结果或者情节作要求,对这些犯罪,是否一旦实施行为就构成犯罪,是一个非常值得讨论的问题。

在行为犯范畴中,依据既遂的标准不同,可将行为犯简单地分为两类,一类是着手即宣告既遂,包括预谋犯、举动犯、持有犯三种类型;还有一类犯罪的完成有待于行为的充分实施才能认定犯罪既遂,即过程犯。过程犯的既遂依赖行为的充分实施,但绝非行为的完成。

预谋犯、举动犯、持有犯显然不存在犯罪未遂状态。但在过程犯中,犯罪的实行需要一个阶段,在这个时间段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的未完成,就是犯罪未遂。当行为人实施的复合行为由于其受主观意志以外的其他原因影响而不能完全实施,构成了过程犯的未遂。在过程犯的未遂中,犯罪结果发生与否并不是决定条件。有时,行为人的复合行为没有完全实施,但其所实施的行为仍然可以造成一定的危害,但该种结果并非其整个犯罪的构成性结果。由于行为犯不需要认定结果,只需要认定行为是否已经充分实施,就能够认定行为完成。因此,在行为犯不存在行为实施终了的未遂,只存在行为未实施终了的未遂。

从立法原意及相关司法解释(如《规定》)来看,上述罪名应当为过程犯。

不少人认为,凡是刑法未对情节或者结果进行规定的犯罪,就属于行为犯,但是对于渎职罪领域中的行为犯,既遂与未遂的标志仍然是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发生与否。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将行为犯与结果犯相混淆。行为犯的出现,可以说是威慑刑的产物。刑事立法中出现的行为犯,主要是基于对行为人所实施的危害行为进行评价,至于是否造成危害结果则在所不问。对于渎职罪也不能例外,由于立法者为了加大对某些特殊的社会关系的保护,对侵犯该类社会关系的犯罪规定为行为犯是完全合理的。对于这些渎职罪中的行为犯,法定的行为(复合行为)充分实施即构成犯罪既遂,而法定的行为已经着手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充分实施即构成犯罪未遂。

三、渎职罪中犯罪未遂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条中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笔者认为,刑法是一种规范,其中蕴含着一定的价值取向。事实上,对一切未遂犯都加以犯罪化并追究刑事责任是行不通的。其一,会导致滥用职权犯罪范围宽泛化,刑罚触角伸得过长,刑罚权任意扩张,有违时代的潮流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其二,对危害不大的未遂行为一律加以犯罪化,无异于过早地折断了行为人回归社会所架设的“黄金桥”,与我国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相悖。其三,会导致人们过于迷信刑罚在控制犯罪中的作用,从而轻视并削弱其他法律手段和社会措施在控制犯罪中的作用。

笔者认为,立法者应当对刑法规定的未遂犯存在的范围进行调整,将其限定在严重罪行中,避免刑事法规的“肥大症”,使刑法的规定更加科学,使侦查、检察机关得以集中精力有效地对重大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和审判,使刑罚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7: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预防犯罪相关文章
  • 刑法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判罪标准
    犯食品监管渎职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定罪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
    2023-02-19
    151人看过
  • 刑法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判罪标准?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定罪量刑。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新刑法虐待部属罪怎么判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本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2、造成死亡一人
    2023-03-08
    191人看过
  • 新刑法对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
    2023-02-22
    267人看过
  • 新刑法对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如何认定国有企业渎职罪?本罪属结果犯,徇私舞弊行为,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
    2023-02-27
    401人看过
  • 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
    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该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一、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能判几年犯罪分子若犯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中国新刑法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判几年?若犯罪行为人构成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我国人民法院一般可以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给国家税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侵害的是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三、故意伤害致轻伤加累犯会判多长时间故意伤害致轻伤加累犯的判刑标准一般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2023-02-23
    141人看过
  • 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
    1.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公务的未列入正式编制的人员,但不包括单位。食品安全涉及生产、销售、流通、餐饮服务等多环节多领域,而食品安全监管又往往涉及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业行政等多个执法部门,加之监管部门在食品监管、认证等职责上存有交叉、重叠等现象,因此对食品监管渎职罪犯罪主体的司法认定复杂而繁琐。2.犯罪主观形态具有特殊性。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犯罪主观形态包括两种不同的主观形态,既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又包括间接故意,属于复合性形态。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形态之所以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不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是因为食品监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历职业培训,熟悉监管业务,行为人对自己渎职行为的违法性或社会危害性早就应有认识,只是由于玩忽职守而不能是疏忽大意,轻信避免或持放任的心态,导致发生重大安全
    2023-03-09
    23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防犯罪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减少或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包括社会预防和心理预防两个方面,前者从宏观角度出发,后者从微观角度出发。具体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外出、遵守交通规则等。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减... 更多>

    #预防犯罪
    相关咨询
    •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6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既遂标准: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5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既遂标准: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什么是渎职犯罪既遂?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20
      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
    •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5-21
      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
    • 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1
      1、食品监管渎职罪处罚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规定,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