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审判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41:53 59 人看过

一、错误审判国家赔偿义务机关

错误审判的义务机关通常是各级人民法院。

二、国家赔偿机关该如何确定?

1、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人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材料补充齐全后起算。

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依法不属于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

赔偿请求人依法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被侵权事项,应当先经过依法确认。被要求确认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的申诉案件。

(三)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期限

赔偿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因案件情况复杂,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仍不能作出决定需要再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错误刑拘赔偿义务机关
    错误刑拘赔偿
    错拘的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法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诉讼中,拘留的条件最为宽松,有《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都可以先行拘留。换言之,只要被拘留者在被拘留时有符合刑诉法6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均认为是合法的。虽然刑诉法第65条规定对被拘留的人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犯罪证据不足的,应在24小时内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但这只是对可能错拘的一种补偿措施。较多的时候,不可能在24小时内发现错拘而予以释放,是在以后的调查过程中,随着案情的逐渐明朗而发现错拘的。笔者认为:如果错拘是在批捕时或批捕以前发现并纠正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如果检察机关在批捕时基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证据不可能发现错误(如司法鉴定等证据有误)而致使当事人继续被错误羁押的,则被拘留时段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
    2023-04-24
    336人看过
  • 错误逮捕赔偿义务机关
    错误逮捕赔偿
    错捕的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法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条件比较原则,含糊,缺乏可操作性,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逮捕的证明标准低于起诉和审判的证明标准,只要有相当确实的证据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即可逮捕。不能滥捕,也不能把逮捕的标准提升为判决的标准。所以是不是错捕,关键要看是否达到了审查逮捕阶段的证明标准。如果属于刑法第14、15条或刑诉法第11条规定情形的,不是错捕,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侦查阶段没有羁押而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侦查机关先行错拘,检察机关批捕时又基于不可发现的同一错误而逮捕,侦查机关对错捕后的刑事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检察机关批捕时应该发现并纠正因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而未发现并纠正的,错捕后的赔偿义务由检察机关承担。
    2023-04-24
    279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有哪些呢?
    一、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行政赔偿请求人应
    2023-03-19
    407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哪些
    一、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哪些1、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人(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
    2023-04-15
    390人看过
  • 错误刑事拘留申请国家赔偿的机关有哪些?
    错误刑事拘留申请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一、行政赔偿案件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怎样确定的行政赔偿案件中的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方式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等。二、对超期羁押的受害人如何处理对超期羁押的受害人的处理是: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强制措施。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羁押措施,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刑事拘留3
    2023-03-08
    111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4、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一、羁押后无罪释放怎么赔偿1、嫌疑人被羁押后无罪释放的,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1)如果侵犯当事人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2023-02-20
    49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我国赔偿义务机关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我国赔偿义务机关有以下几类: (1)侦查机关。侦查机关是行使国家侦查权的国家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侦查的机关和部门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其中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1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9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7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都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8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