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人身自由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44:59 156 人看过

某区一女子黄某真因道听途说,未经确认即在网上张贴《请大家高度注意——最近出现很多用布袋装孩子的行为,听说是要挖心脏、肾、眼角膜》帖子。在网民中引起哗然和讨论,并迅速在网上传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此事一时引起论坛上议论纷纷,有感叹其好心办坏事者,有拍手称快者,也有认为不应草率处以拘留者。

透过这场争论,存在一个问题:面对人身自由这种最基本、最神圣的权利,我们需要什么?在我看来,答案有二,其一需要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意识,其二需要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法定程序。

人身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有依法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自由,它是公民享受一切自由的前提和生存最起码的权利。拘留作为最严重的行政处罚,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且不论黄某真误信传言发表未经核实帖子是否应当以剥夺人身自由为惩戒,从网友们面对一个公民人身自由权利被剥夺时表现出来的这种淡漠,甚至拍手称快的态度着实令人心寒。法治最基本的要求在于公民权利意识的勃发,而这个正在走向法治的国家,公民对于人身自由权竟是如此态度!法治之路,漫漫而其修远。

人身自由权如何保障?英美法系法律针对剥夺人身自由处罚设置了人身保护令状制度。任何人人身自由被限制时,羁押者应将被羁押者带到法庭,向法庭陈述羁押理由,由法庭中立地判断羁押是否合法。司法部门作为中立者审查剥夺人身自由处罚合法性,以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对剥夺人身自由处罚的慎重是保护人权的基本表现。当一个公民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这种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我们首先考虑的不应是这个公民是否违法,而是谁来保证其不受权力的侵害、保证其所受处罚的合法性。培根说: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因此,由司法机关进行中立地审查,从而以改变行政机关自己给自己当法官的现状显然是必要的。

也许有人会说,什么维护人权,那一套都是虚伪的。即使一切对权利维护的程序都被认为是虚伪的,也不能否认这种虚伪存在的价值,正如路易斯·亨金在他的《权利的时代》中所说的:虚伪是邪恶向美德表示的尊敬,人权是当今世界唯一的、至高无上的美德,是邪恶尊敬的唯一美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如何理解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权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以下几点:1、狭义的人身自由即身体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3、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保护是原则;基于国家安全和刑事侦查的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限制。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
    2023-07-24
    455人看过
  • 如何看待被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所以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子女跟谁生活的问题上,应当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这并不表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和谁生活。法院一般是在父母都争抚养权且双方的抚养条件都差不多的情况下才考虑子女个人意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2023-04-21
    350人看过
  • 人身自由权有什么特点,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有哪些
    一、人身自由权有什么特点人身自由权的特点包括:1.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2.人身自由权是绝对权。实现此种权利不需要具体义务人的积极配合。3.人身自由权的客体是人身自由。人身自由包括身体自由和精神自由两部分,对应的人身自由权亦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身体自由权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公民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运动的权利,非法限制或剥夺公民的身体自由,就是侵权行为。精神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思维的权利,是公民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公民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4.人身自由权的行使受法律的限
    2023-06-06
    489人看过
  • 如何看待7天无理由退换货
    7天无理由退换货中的“7天”,是从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七天。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买假换真7天无理由退换货合法吗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没想到有人竟然利用这人性化举措,再三设下骗局。日前,上海警方破获一起针对京东商城的诈骗案。90后女大学生小周毕业后眼看身边朋友打扮的光鲜亮丽,手头拮据的她“脑洞大开”:利用“七天无条件退换货”,在京东商城购买奢侈品36次,然后20次用A货换正品,涉案金额近20万元。令人叹息的是,今年25岁的小周毕业于同济大学日语系,本有着不错的教育背景,却因爱慕虚荣误入歧途。广州合同纠纷律师:女买家为何频频退货2015年3月10日晚,京东商城华东分部负责人向长宁公安分局
    2023-07-29
    464人看过
  • 人身自由权的维权方式
    一、什么是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二、人身自由权的维权方式如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须注意的问题: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承担刑事责任。三、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有哪些(一
    2023-02-28
    424人看过
  • 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权吗
    1、人格权不包括人身自由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九百九十条的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2、人身自由内容包括:(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一、人格权侵权赔偿有哪些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
    2023-02-17
    373人看过
  • 公司法人授权书要如何看待
    公司法人授权书是企业法人委托他人代为某种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为某一行为时,可以通过委托授权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被委托人在授权的范围进行活动,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法律效力。一、怎么查护照被限制出境1、带身份证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局查询;2、填写完整的《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3、交验本人有效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提交户口簿;4、公民遇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查询是否限制出境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以及经申请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5、未满16周岁的公民查询是否限制出境的,可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也可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除第1、2项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交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二、工伤赔偿委托书需要公证吗有的时候工伤职工因故无法亲自开展索赔工作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索赔。如果委
    2023-04-10
    434人看过
  • 人身自由权归属于谁?
    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是指公民,即自然人。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夫妻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这里规定的夫妻人身自由权并不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的全部内容,而是与夫妻关系有关的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涉及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实际上讲的是妇女参加社会活动、进行社会交往、从事社会职业的权利。依据这一条的规定,夫妻人身自由权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生产泛指一切生产活动;这里的工作指社会性工作,主要指一定的社会职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其意义在于强调:(1)男女双方(尤其是女方)并不因结婚而丧失参加社会劳动的
    2023-07-05
    287人看过
  • 人身自由权的前提是
    生命权是人身自由的前提,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生命权一旦被剥夺,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人身自由的前提。一、杀人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我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该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二、遭受精神上的伤害如何保护自己可以以民事上的侵权之由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规定,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我国民法规定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身体权在我国的民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宪
    2023-03-25
    150人看过
  • 我国如何看待沉默权?
    沉默权的意义:1、彻底贯彻了“无罪推定”原则,鲜明地突出了控诉方的举证责任。2、减弱了警方对口供的依赖心理,促使其改变原先寄希望于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促进破案的侦查模式,并进一步导致警方为禁止刑讯逼供而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措施,极大地促进了警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使刑事诉讼的文明程度大大提高。交社保的意义是什么社保的意义重大,简单的来讲社保就是让全社会的人生活有所保障,老有所样,病有所医等,购买社会保险可以很好的解决和减少生活中额外的开支,比如退休无收入、生病开支大、工伤无人管、失业无收入等,根据保险的比例和说明可以通过社会的帮助让我们度过生活难关,减少不必要的烦恼。社会保险有什么作用1、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并缴纳够一定年限,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2、医疗保险:如果因为生病、住院等大额开支时可以通过这项保险来抵扣一部分费用,避免看病贵、看病难的情况发生;3、工伤保险:通俗的来讲就是
    2023-07-20
    417人看过
  • 人身自由内容有哪些,人身自由权的特点是什么?
    一、人身自由内容有哪些人身自由内容包括: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二、人身自由权的特点是什么人身自由权的特点包括:1.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
    2023-06-06
    165人看过
  • 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
    《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不少专家、学者和人大工作者认为,《代表法》第三十条赋予各级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以下简称特权说)。笔者认为,《代表法》并未赋予各级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只是增设了一道防错机制,防止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受到国家权力的不法侵害,以
    2023-06-08
    263人看过
  • 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人身自由权属于政治权利吗
    一、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有:1.身体自由权。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2.精神自由权。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自然人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二、人身自由权属于政治权利吗人身自由权不属于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权是基本人格权利,这是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可以自由生存的基本体现。这种自由是在法治国家下的自由,不是无序和无限度的自由;这种自由总是围绕着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而生的自由;这种自由也是与一定义务相对应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不可侵犯的自由。三、人身自由权的概念是什么人身自由权的概念是: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
    2023-06-06
    97人看过
  • 人身自由权与人身权的区别是什么
    人身权的范围大,包括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属权等)和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人身自由、人格独立、人格5261尊严等以及特殊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隐私权等)人身自由权是人身权利的组成部分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回,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当人身权受到侵害答时,我们可以请求司法保护。人身自由权就是人身权里的一般人格权,所以人身自由权只是人身权的组成部分。人身自由权通称“自由权”。严格地说,“自由权”这一概念不能成立。权利是权利主体实现自己的意志的资格,也就是实现自己意志的自由。权利的本质就是自由。每一种权利都是一种自由。“自由权”就是自由的自由,
    2023-04-13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如何看待自首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13
      自首的法律涵义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追捕过程中投案,司法机关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赣州人身权人身自由申诉如何收费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0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如何看待人身攻击和侮辱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1
      1、所谓“人身”,具体实义是指人的生理性身体,包括人的生命,它与“人格”在语义上存在严格的性质区别。 2、所谓“攻击”,是指物理性、生理性的动作行为,把它代替“诽谤、抨击”显然是一种过度诠释。也就是说人身攻击与生命威胁是同等性质,完全不同于人格侮辱、人格诽谤。 3、所谓“人身攻击”,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法
    • 人身自由权特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是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如囚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自主思考如何上诉、申诉、控告、辩护的自由。如果以强制、诈欺等手段使囚犯陷入错误的思维,做出错误的决定,像以申诉不当要加刑的错误认识欺骗囚犯使其不敢申诉,就是违
    • 如何看待自愿接受戒毒人员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5
      《禁毒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