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21:02:29 428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资料;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将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资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静海区建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10条;《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10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h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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