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具有工伤证的情形,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以及相关伤残待遇的。比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相关费用。
一、没有合同的临时工造成工伤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没有合同的临时工工伤的情形,其也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其具体项目有医疗费、伤残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伤情等级为基数,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二、滁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滁州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滁州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三、甘南省城镇1级伤残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工伤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时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的待遇。其中,如果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话,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按照塔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办准生证需要什么东西呢,有什么作用?
260人看过
-
什么叫工伤呢?
317人看过
-
什么是户籍证明及户籍证明都有什么作用呢
151人看过
-
农村建房办理“房产证”有什么作用呢?
72人看过
-
土地证有哪些作用呢
411人看过
-
工伤鉴定步骤有什么呢
68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工伤等级证有什么作用,工伤伤残等级证的用处是啥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11、工伤伤残证,只是证明工伤伤残等级,可以依法享受伤残待遇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
-
有什么地方需要居住证呢?居住证又有什么作用呢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81、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西安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
-
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有什么作用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31、伤残津贴,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五级为70%,六级为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公
-
没有又没有工作证的怎么办工伤认定呢?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7工伤认定需要出具伤者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如果无法证明劳动关系是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所以在劳动者无法出具劳动合同、工作证明时,伤者职工应当积极的寻找证人证言、工资条、工作服、打卡记录等与工作有关的材料并配合其他材料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
辅助性工作工伤认定的工作原因有什么的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对“工作原因”的理解,一般情况下是指职工正在从事本职工作,或者在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联的事情,但往往会忽略与工作有关的还有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必须的生理需要。所谓必须的生理需要,通常可以理解为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合理的生活生理需要,是无法回避、无法克服、必须需要的,比如吃饭、喝水、上厕所等。这些必须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以上是辅助性工作工伤认定的工作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