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原告住所地打官司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对下落不明人提起的民事诉讼,涉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等;2、向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对赡养费、扶养费追诉案件,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打官司原告的权利
在打官司时原告是有发言权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有下列诉讼权利:
(1)有权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有权委托代理人替自己进行诉讼。
(3)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4)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
(5)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和有其他紧急情况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7)有权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8)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解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9)有权查阅和自费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10)有权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11)有权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
(12)在法庭上,有权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13)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发表最后意见。
(14)在宣判前,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15)有权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有权申请补正。
(16)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17)胜诉的原告,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对方如拒不执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18)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不能因申诉而停止执行。原告的各项诉讼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也有责任使原告能够充分行使依法
享有的诉讼权利。一切限制原告正当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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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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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打官司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3可以在原告住所提起诉讼的情形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3、对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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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地选择原告所在地可以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3部分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专属管辖按照法律规定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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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打官司,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不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一年以上暂住地。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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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打官司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3可以。 法律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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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适用在原告住所地的地方打官司的情形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0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规定,(一)对不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二)下落不明或失踪者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三)对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者提起的诉讼。上述四种情况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告居住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